返回第三章(3 / 13)  硬汉不跳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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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头的那些东西时,我回忆起我离开埃克塞特那天,那令人忧烦的一天还是(正如我说的那样)叫人感到很舒服。我记得,那是二十年前的五月里的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告别了学校。我把衣物塞进两个行李袋,然后把它们连同我自己一块儿扔上公共汽车。父亲乘短程盘运火车到波士顿来接我(我给父亲打过电话,但没敢给母亲打)。我们俩都喝醉了。光凭那天晚上,我就该爱父亲一辈子。父亲(正如你从我们的电话交谈里所得到的印象那样)不爱讲话,除非在迫不得已时才说上几句。但他那沉默寡言的劲头会让你感到欣慰。他身高六英尺三英寸。当时他五十岁,体重二百八十磅。再减四十磅也没事。他的肚子就像碰碰车周围的圆形橡皮圈。他喘气很重。他的头发过早地白了,脸膛黑红,一双眼睛蓝蓝的,看上去就像镇上块头最大、最狡猾、品行最坏的警察。可惜实际上,他恨透了警察。他哥哥从生到死都长在警察局里,他们俩从没好过。

    那天下午,我们俩人肩并肩地站在一个爱尔兰酒吧里(那间酒吧里面很长,长得用我父亲的话说,得叫狗来探路),他把第四杯酒喝完后,放下了杯子。这一杯和前三杯一样,都是一口见底。

    “大麻烟,嗯?”

    我点点头。

    “你怎么给抓着了?”

    他的意思是:你怎么这么笨竟给一群白人抓着了?我知道他对白人才智的看法。“有些人,”他有一次和母亲吵嘴时说,“错就错在他们希望上帝和他们在同一家商店里买衣服。”所以,我总是看父亲的眼色来改变对白人的看法。大麦克认为白人都是一群体格结实、满头银发、身着灰西装,总是用极为自负、傲慢的语调来讲话的人。听他们说话的调门儿,他们必定相信,上帝用他们来显示他的庄重。

    “唉,”我告诉他,“我有些马虎大意了。可能是我笑得太厉害。”然后,我向他描述了我被抓那个早晨的情景。我在埃克塞特附近的一个湖上,与别人进行帆船比赛。我现在想不起来那个湖叫什么名了(吸大麻烟的报应)。当时,因为没风,船在水上纹丝不动。他们几乎取消了这场比赛。我对驾驶帆船一窍不通。但和我同屋的那个人会,他让我给一位教历史的老教授打下手。这位教授的长相和穿着打扮跟我父亲对白人的看法十分吻合。他是个出色的船长,在我们学校里也可能是首屈一指的。他根本就没瞧得起这场比赛,所以才让我这个没经验的人做他的助手。但在比赛中,我们没遇到好风,运气糟透了。风刚刮起来就没了,微风把我们往前吹了一小段,然后又停了。最后,我们站在桅杆旁,大三角帆挂在船头,瞅着一条船在我们前面慢悠悠地往前荡着。船上掌舵的是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她的船比我们那条离岸更近。她曾打赌,说今早要是没有风的话,她单靠轻拍湖岸的浪头也能到达终点,因为浪是朝着一条小河涌去的。她这样做就对了。起初她落在我们后面有三条船加在一起那么远,现在却甩下我们有八条船远。我们只拿了个亚军,在离岸五百码远的地方,一动不动。她比我们那只老狐狸还要狡猾。

    过了一会儿,我就感到乏味了。我和与我同室的那个家伙开起玩笑来。船长不吱声,忍着。但那只懒洋洋的大三角帆终于让他沉不住气了,他朝我发起火来,“如果我是你,我早该闭上嘴了,它把帆上的风都弄跑了。”

    我讲完以后,父亲和我笑得不得不抱在一起,转上几圈,以保持平衡。

    “对,”大麦克说,“和那种人在一块,被抓着还是一种偏得呢。”

    这样,我就用不着再告诉他我是怎样在狂笑和愤怒的叫骂声中,回到我的房间里的了。这些责骂真叫我有口难言。显然,在埃克塞特读一年书实在太短,还学不到有钱有势人的习惯。(噢,英国人的大派头在他的鼻子里,而爱尔兰人的脚指头长着毛。)

    “我会把你被开除的事向你妈解释的。”大麦克说。

    “太谢谢你了。”我知道,他和母亲可能有一年没说话。但我不能见她。她一辈子也不会明白的。从我十一岁到十三岁(而且每天晚上都不着家),她每天晚上都想方设法坐在我身边,从路易斯·昂特迈耶编写的《名诗集》中选一首读给我听。因为她的培养(和昂特迈耶那本诗集的熏陶),就是在不走运时,我也喜欢读几首诗。我现在不能告诉她,我的事还有别的理由。

    当然了,我不得不听父亲每喝一杯就说声,“它把帆上的风都弄跑了。”父亲和从前许多好喝酒的人一样,每喝一杯便重复一句。可就到这里,我再也想不出来了。电话铃响了,今天早晨已经响过两回了。我操起话筒,没感到会有什么吉兆。

    原来是望夫台酒家的老板打来的。“马登先生,”他说,“我并不愿意打扰您,但是我那天晚上发现您似乎认识同您一起坐在休息室里的那对夫妇。”

    “噢,对,”我说,“我们在一块喝得很痛快。他们从哪儿来的——西边,是不是?”

    “吃饭时,”他回答说,“他告诉我,他们是从加利福尼亚来的。”

    “对对,我想起来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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