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四章 勇闯好莱坞(1 / 2)  民国大文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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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轩不知道自己被彼得逊律师忽悠了,他不怎么了解美国的出版行业,不过这家出版社给他的稿酬和版税相当不错,他也就同意了。

    彼得逊律师在这点上没有欺骗林子轩。

    他给林子轩争取到了美国著名作家才有的待遇,他觉得《乱世佳人》值得这个价码。

    佐治亚州的出版社动作很快,他们对于林子轩的诗集兴趣不大,只是附带出版。

    他们重点关注的是《乱世佳人》,从小说的上半部就可以看出这是一部规模宏大的战争史诗,而且是从美国南方人的视角来讲述的故事。

    美国的内战虽然结束了几十年,但南方人和北方人之间仍然有着巨大的矛盾。

    出版社在了解了林子轩的情况后,准备先出版《乱世佳人》的上部,等到林子轩写完小说后再出版下部。

    林子轩翻看着出版合同,他估算了一下。

    按照《乱世佳人》在美国和全世界的风靡程度,他靠着这本书的版税就能成为大富豪了。

    以后好莱坞想要拍摄《乱世佳人》的电影,还要给他改编电影版权的费用。

    美元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很坚挺的,在1921年,一美元可以兑换一块六角银元。

    他需要委托一位信得过的律师替他管理这笔以后的巨大收入,彼得逊律师很适合这个角色,此人是张康任的朋友,值得信赖。

    于是,林子轩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彼得逊律师将全权代理林子轩在美国的一切事务。

    毕竟,在这个年代的美国,华人的地位不高,想要办事情只能依靠美国人。

    为了长远考虑,林子轩有心和彼得逊律师打好关系,建立深厚的友谊。

    他来到美国不只是和季鸿明打官司,还要把自己的电影卖出去,赚取美国人的金钱。

    彼得逊律师对中国的电影颇感兴趣。

    他能和张康任交朋友,不仅因为两人都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友,还因为他对神秘的东方世界有着浓厚的兴趣。

    在纽约,他算是美国人中的亲华派。

    彼得逊律师托熟人找了一家破旧的小影院,看完了林子轩带来的《上海假日》。

    他惊叹于中国电影的成熟,不亚于美国电影,而且电影中上海的风景名胜,人文景观让他痴迷不已,更别说其中的爱情故事了。

    彼得逊律师并不熟悉好莱坞,他代理的案子大多是纽约当地的民事案件。

    不过他还是从以往的客户中找到了一个人,此人叫做沃尔什,原本是纽约的一名舞台剧演员,后来转入了电影行业。

    纽约有着著名的百老汇大街,这可是美国的戏剧艺术中心。

    20世纪初,纽约人在百老汇大街两旁建起戏院,丰富多彩的舞台演出很快就成为这座迅速成型的大都会吸引人的亮点。

    很多美国演员在未成名前都在百老汇演出,寻找机会,这是一条进入电影圈的捷径。

    沃尔什就是如此,他在1914年成为了大卫格里菲斯的助手,并且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中扮演了杀死林肯的凶手。

    大卫格里菲斯可以说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最伟大的导演之一。

    他拍摄的《一个国家的诞生》和《党同伐异》是美国电影早期的两个无法逾越的高峰,各个方面都远远超过了同期的其他电影。

    他创造了很多电影拍摄手法,比如近景和特写画面、大全景、狄更斯式平行剪辑、悬念保持、圈出、自然的表演等等。

    他擅长拍摄史诗电影,大制作和大场面,当然也花费了大量的资金。

    他拍摄《一个国家的诞生》耗费了50万美元,而《党同伐异》更是花费了190万美元。

    这是什么概念?

    在中国拍摄一部电影只要上千块,就算是《上海假日》也用不到一万块。

    按照好莱坞的拍摄成本,《上海假日》只能算是低成本电影。

    当然,这和中国演员的片酬不高,以及消费水平低有直接关系,但也说明了中国电影和好莱坞电影存在着极大的差距。

    拍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电影的精彩程度,想要拍摄好看的电影,只能增加投入。

    在1919年,格里菲斯和好莱坞其他几位著名人物,包括查理卓别林、玛丽璧克馥和道格拉斯范朋克一起创立联美电影公司。

    联美公司在纽约成立时只是个小公司。

    目的是为了摆脱大电影公司的束缚和剥削,争取更多的创作自由和更大的利润。

    它没有自己的摄影棚,拍片时需要租用场地,没有自己雇用的电影明星和导演,采用向独立制片人投资的方式拍片。

    没有自己的电影院,发行影片采取与发行商逐片签订合同的方式。

    在彼得逊律师的介绍下,林子轩见到了沃尔什。

    沃尔什原本是名演员,后来在格里菲斯的指导下转行做了导演,正在筹划拍摄自己的新电影,他对林子轩等人并不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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