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此的与众不同,洪氏戚氏长得太过瘦削,凌峰会喜欢才有鬼呢。
想到这里,徐璐又暂且放下收拾这二人的心思,反正她们再是蹦哒,都不易入凌峰的眼,她又何必去当这个恶人呢。
……
净了手后,看着自己一双白白嫩嫩的手,满意得不得了,再瞧着镜子里吹弹可破的肌肤,徐璐感叹不已。怪不得人人都想攀高门。不说享之不尽的荣华富贵,只说这种普通女子想都不敢想像的奢侈保养,就令人目瞪口呆了。徐璐心里也曾算过一笔账,她每日用来保养的材料,绝对可以够一家三口一个月的嚼用了。还说其他吃的穿的用的,简直就是日花斗金也不为过。如此奢侈享受的同时,有时候也挺不解的。
听祖母说,女人出嫁后,一靠嫁妆,二靠娘家,三靠肚皮,才能在夫家直得起腰。她一没嫁妆,二没娘家可支撑,肚子也还没动静,凌峰怎么还愿意花大价钱养她呢?
不可否认,虽说男人养女人天经地义,可对于出身高门的凌峰来讲,娶一个能给他仕途带来飞黄达腾的名门闺秀,远比娶一穷二白的她要划算多了。
可凌峰不但娶了她,还对她这么好。大概就是她运气好,碰巧瞧到了他的秘密,又因为她碰巧长了副胖乎乎团团的身子,刚好合他的胃口。于是阴差阳错之下,她成了他的妻子。
再大胆地想像一下,因为知道了他的秘密,怕她说出去,所以对她格外好。
想到这个可能,徐璐就又都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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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到这里,忽然就卡了壳,坐在电脑前,半天都没能敲出一个字来,白白浪费了大好时光。希望明天能恢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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