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二十八章:汛情前,众生相(二)(1 / 3)  日月永在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王艮站在赣江大堤之后,看着身背后熟悉的家乡成为泽国,看着身旁不远处的军营那些依靠着营寨立盹行眠的战士。

    听着耳边一声声大明健儿的鼓气声,还有从堤坝前线撤下来修整养伤的痛哼,王艮觉得,他可以做些什么,应该做些什么。

    那一年庚辰科殿试,他落了第,跟着胡广这些同乡一道回了故乡,进了吉水县衙门做了一任胥吏,当初胡广掀起江西士子运动的时候,他没有附和,也没有反对。

    不愿意附和是因为他没有胡广那般的无耻,没有反对是因为他确实觉得现在的这位皇帝是一个好皇帝。

    王艮没有多少野心,做不做的了大官他看的不重,留在地方当差,在最基层跟着老百姓打交道也挺好。

    然而,一场几十年乃至上百年难得一见的暴雨突然来袭。

    赣江贯穿江西南北,吉安府的百姓便是依傍着赣江生存,早前大雨之下,庐陵县已经被淹掉,而如今赣江决堤,整个吉安府都没了。

    大明的军队来了,在赣江沿岸抢修子堤,甚至用血肉之躯堵住溃堤洪口,不让更多的洪水涌出。

    这一幕幕人力与天斗的场面让王艮心神震撼,大为触动。

    王艮决定将这抗洪前线的故事写下来,然后说给更多人知道!

    想到就要去做,王艮转过身回了吉水县,将自己书房之中的积水用面盆泼出,擦干净双手,来到书案前,郑重的提起笔。

    “建文四年七月二十一日,赣江吉安段溃堤决口,洪水淹没大地,素有鱼米之乡的吉安府成为了泽国,府县城外数以百计的村庄被冲毁一空,数万名百姓流离失所。

    这是一场天灾,一场在青史中屡见不鲜的天灾,自有文献记载尹始,神州大地的灾祸就没有停止过。

    地动、洪浪、干旱、蝗虫、天火层出不穷,先民不知所谓,以此为天怒之、天厌之。

    祖先视灾祸为上天的惩罚,俯首顿拜,任由宰割。百姓冻饿而亡、横尸遍野,瘟情四起更成常态惯例。

    而在这一年,却有一群卒武健儿愤懑盈胸,视此灾厄祸事为苍天之过,何以伤我百姓、毁我家园,是此昂然不屈,立下恢弘之志,欲以血肉之躯对抗苍天之力。

    吉安决口之处,数万大明将校儿郎臂挽臂、肩并肩,迎着洪峰的冲击昂首阔步,踩着泥泞,沐浴浊流站到了决口的位置,将自己当成了大堤,堵塞着洪水的蔓延,迫使着洪水改流易向。

    自子时至子时,我大明的健儿就这般一直浸泡在水里,撤下来的时候,身上的皮毛成块成块的脱落,其凄惨之状,观者无不涕泪交加,感同身受。

    高洪堵口,谈何容易!

    与其说是堵口,为是截流。数十名战士肩扛辕木扎进泥泞之中,横截间以沙袋相填,后以凡胎为立木相支,扛着一波又一波洪水的冲击,不少士卒儿郎被重击的五脏移位,口吐鲜血不止,仍咬牙坚持,寸步不退。

    我自县城中而出之时,洪峰已被遏制,决口大营之处,已有数百儿郎魂淹泉台,年长者不过三十有四,最幼者仅二八之年。

    父母高堂等候,妻儿倚门盼望,再无孝子丈夫可归。”

    泪水夺目而出,王艮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陡然嚎啕大哭起来,良久才平息心情,继续写道。

    “生为江西之民,庇佑家园之事,岂可皆委于胞亲,仅以此文晓天下人知,亦为艮之绝笔。”

    将这封书信折叠好,王艮走出书房,迎面便看到了自己的妻子,郑重的将书信放到后者的手中。

    “为夫要上汛情前线。”

    身虽瘦弱,也敢试挽天倾!

    妻子捂着嘴,不住的摇头苦劝:“孩子只有几岁,你去了,孩子将来怎么办?”

    孩子?

    王艮微微一怔,旋即洒然一笑。

    “我不去,可护吾子一人,我去了,可护十人百人,如此一生,死得其所。”

    说罢,深深的看了自己妻子一眼,转身便走,步子坚定而决然。

    如此一生,死得其所!

    “接住了!接住了!”

    九江府德化县,一大群光着膀子的健儿正昂着脖子欢呼,一个浑身到处刀疤箭疮的壮硕青年正高举双手,手上是一个正哇哇大哭的两三岁的孩提。

    长江溃堤,九江府城墙外的上百个村庄被席卷,坐镇南昌的朱棣便下令全力救人,堵在缺口处的大明军人便分出一部分,涉水到处寻找着求救的百姓。

    “哈哈,小家伙声音还挺嘹亮。”

    朱高煦将孩子放到自己的脖子上,一步步踩着深水往县城的方向走,他身旁的兵有心逗弄两句,却陡然腿一软一头栽进了泥泞之中。

    从七月十八日开始到如今,这一支支搜救的明军队伍已经四天没有合眼了。

    身旁的战友忙上前搀扶,但伸手一触却陡然僵住。

    “他死了。”

    朱高煦迈出去的脚步在空中顿了一下,而后又坚定的落下,只是双眸之中流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