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父亲真的追那个小子去了。他沿着格林威治村七号大街追了有六个街区远(有人说八个街区,有人说五个,有人说四个),但真需要那么远的距离道奇才会意识到他追不上了,于是他就煞住了脚步。就在这时,他才看到鲜血从鞋里渗了出来,并觉得脑袋迷糊。他刚刚感到有些天昏地转,就转过身来,发现他就站在圣·文森特医院的紧急入口前。他知道自己不行了。他憎恨医生,恨那些医院,但他还是走了进去。
在值勤台旁的那个工作人员可能认为刚进来的是个醉汉。一个浑身是血、块头很大的狂人摇摇晃晃地朝桌子走来。
“请坐,”那位护理员说,“排队等着吧。”
当父亲的朋友讲起他这个故事时,他常常只是点点头或皱皱眉而已,但一讲到这块儿,他有时便要为自己说上几句。在我很小的时候,他眼里射出的那股恶狠狠的目光,对我那个已经够紧张的幼小心灵来说简直可怕极了,我曾有一两次吓得尿了裤子。(尽管在这位真正的男子汉面前,我没把尿裤子的事告诉别人。)
父亲在讲这段故事的时候,总要抓住想象中的那个护理员的衣衫,他的胳膊直挺挺地伸着,手指抠住那个小子的衣领,好像他的气会一下子跑光了似的,但他剩下的力气就足够把那个人类中的冷血动物甩到墙上。
“照顾我一下,”道奇·马登在我母亲的起居室里以低沉可怕的声音说,“我伤着了。”
他的确伤得不轻。他们让他在圣·文森特医院住了三个月。出院时,他头发都白了。从此他与工会一刀两断。我现在也不明白是在床上躺久了,便会使他元气大伤了呢,还是因为爱尔兰领导者在这场争夺权势的斗争中失败了。也许现在,他的心转向了别的地方,那个充满了难以言表的悲伤的遥远的地方,在那儿,他将度过自己的余生。这样,我还没出生时他就退休了。也许,他是因为失去了显赫的地位而忧伤,他再也不是劳工领袖了,只是个大块头。后来,他从亲戚那儿借了点钱,在南岸四十英里远处的日出公路边开了个酒吧,十八年来,他一直是这个店的老板。他的酒吧既没兴隆起来可也没倒闭。
如果按这种描述来看,绝大多数酒吧都想勤俭办店,因为通常没有多少人光顾它们。可父亲的那个酒吧就像他本人一样,块头很大、慷慨大方,不过在管理方面不很理想,即使大麦克看上去的确像个侍者。酒吧的这种气质和形状就是从他那儿学来的。
他围着块白围裙,头顶早生的白发,在那儿站了十八年,顾客吵闹时他那双蓝眼睛上下打量着他们。他的皮肤因酒类的不断流入(“这是我唯一的良药”,他常常这样对母亲说),红得使他看上去像一个气得怒发冲冠的人。其实,并不真的这样。他那张红脸叫人感到,他凶得像只在锅里做最后挣扎的龙虾。
每天,光顾他酒吧的人很多,到了星期六就会有满满一屋子人,除此而外,还有来喝啤酒的、夏季的游客、周末从长岛来到这儿幽会的情人和来来往往的渔民。他本能够发财,可他自己喝了一部分,大部分都又隔着柜台给了出去。他免费为全屋子的人提供饮料。他白让人喝酒,所有费掉的那些钱足够安葬他们的爸爸、妈妈,叔叔、婶婶的了。他无息借给别人钱,可是能要回来的并不多。他又给出去一部分,赌输了一部分。正如爱尔兰人所说的那样(是不是犹太人也这么说?),“这才是生活。”
除我母亲外,人人都爱他。随着岁月的流逝,她对他越来越冷淡了。我过去常常好奇地想,他们是怎么结婚的。最后,我认定他们见面时,她肯定是个处女。我怀疑他们之间那段短暂、充满了爱情的浪漫史,不仅仅是由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促成的,而且还应归于她也是个开明人。她公然反抗父母对爱尔兰劳动者和酒吧间那股酒味的偏见。这样,他们才结了婚。她个子不高,稳重端庄,长得很好看。她是从康涅狄格州一座漂亮的小镇来的学校教员。她的纤细与他的粗大正好形成反比。对他来说,她举止文雅得就像个贵妇人。我想,对他来说,她一直是个贵妇人。尽管他不承认,他内心深处最大的成见也还是:戴着长手套的贵妇人的手,文雅漂亮,优美动人。但他照旧爱她。他因娶了这样一位女性而感到受宠若惊。可是,他们并不是一对情投意合的夫妇。用他的话来说,他俩谁也不能把对方移到左边,连移动阴毛那么长的一段距离也办不到。要不是我在,他俩在一起待上一会儿就会感到扫兴、乏味。可是我确确实实在他们中间,所以直到我十五岁时,他们才分手。
本来一切都可能很正常,但我母亲犯了个错误。她说服我父亲从他的酒吧间上面那套占了一个楼层的公寓搬到了名叫大西洋胡同的镇子上。这真是个无声的灾难。无疑,这次搬家带给他的震惊就像他父亲离开爱尔兰时所体验的那样。我母亲所赢得的最大让步却是我父亲一辈子也不会同意的那个东西。道奇一看到大西洋胡同就怀疑它。我知道,尽管它听上去像一个滚水球场,但开发者们给他们的新兴城镇起这个名字的真正原因是我们这儿离大海还不足二英里远。设计者们把大街设计出几道弯(胡同)。制图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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