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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夜勒兵,鸡鸣,驰赴其陈。战至 哺时,大破之。”《晋书?戴洋传》:“永昌元年四月庚辰,禺中时,有大风起 自东南,折木。”《宋书?符瑞志》:“延康元年九月十日,黄昏时,月蚀,荧 惑过。人定时,荧惑出营室,宿羽林。”皆用此十二时。

    《淮南子》“日出于阳谷,浴于咸池,拂于扶桑,是谓晨明。登于扶桑之上, 爱始将行,是谓フ明,至于曲阿,是谓朝明。临于曾泉,是谓早食。次于桑野, 是谓宴食。臻于衡阳,是谓禹中,对于昆吾,是谓正中。靡于鸟次,是谓小迁。 至于悲谷,是谓晡时。回于女纪,是谓大迁。经于泉隅,是谓高春。顿于连石, 是谓下春,爱止羨和,爰息六螭,是谓悬车。薄于虞泉,是谓黄昏。渝于蒙谷, 是谓定昏。”按此自晨明至定昏为十五时,而卜楚卜以为十时。未知今之所谓十 二时者,自何人定之也。

    《素问》中有言岁甲子者,有言寅时者,皆后人伪撰入之也。

    ○年月朔日子

    今人谓日,多曰日子。日者,初一,初二之类是也。子者,甲子、乙丑之类 是也。《周礼?职内》注曰:“若言某月某日某甲诏书,或言甲,或言子,一也。” 《文选。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年月朔日子”,李周翰注:“日子,发檄时 也。”汉人未有称夜半为子时者,误矣,古人文字,年月之下必系以朔,必言朔 之第几日,而又系之干支,故曰朔日子也。如鲁相瑛《孔子庙碑》云:“元嘉三 年三月丙子朔,甘七日王寅”,又云“永兴元年六月甲辰朔,十八日辛酉”。史 晨《孔子庙碑》云“建宁二年三月癸卯朔,七日己酉”。樊毅《复华下民租碑》 云“光和二年十二月庚午朔,十三日壬午是也。此日子之称所自起。若史家之文, 则有子而无日,《春秋》是也然在朔言朔,在晦言晦,而“旁死魄”、“哉生明” 之文见于《尚书》,则有兼日而书者矣。

    《宋书?礼志》“年月朔日甲子,尚书令某甲下”,此古文移之式也,陈琳 檄文但省一“甲”字耳。

    《南史》:“刘之遴与张缵等参校古本《汉书》,称永平十六年五月二十一 日已酉,郎班固,而今本无上书年月日子。”《隋书》袁充上表称:“宝历之元 改元仁寿,岁月日子,还共诞圣之时。”

    时有十二,而但称“子”,犹之干支有六十,而但称“甲子”也。

    汉人之文,有即朔之日而必重书一日者。广汉太守沈子据《绵竹江堰碑》云: “嘉平五年五月辛酉朔,一日辛酉。”《绥民校尉熊君碑》云:“建安计一年十 回月丙寅朔,一日丙寅。”此则繁而无用,不若后人之简矣。

    ○年号当从实书

    正统之论,始于习凿齿,不过帝汉而伪魏、吴二国耳。自编年之书出,而疑 于年号之无所从,而其论乃纷坛矣。夫年号与正朔自不相关,故周平王四十九年, 而孔子则书之为鲁隐公之元年、何也,《春秋》,鲁史也,据其国之人所称而书 之,故元年也。晋之《乘》存,则必以是年为鄂侯之二年矣。楚之《杌》存, 则必以是年为武王之十九年矣。观《左传?文公十七年》:郑子家与晋韩宣子书 曰:“寡君即位三年”,而其下文曰“十二年”,“十四年”,“十五年”,则 自称其国之年也。《襄公二十二年》少正公孙侨对晋之辞曰:“在晋先君悼公九 年,我寡君于是即位”,而其下文遂曰“我二年”,“我四年”,则两称其国之 年也,故如《三国志》则汉人传中自用汉年号,魏人传中自用魏年号,吴人传中 自用吴年号。推之南北朝。五代、辽、金并各自用其年号,此之谓从实。且王莽 篡汉,而班固作传,其于始建国、天凤、地皇之号,一一用以纪年,盖不得不以 纪年,非帝之也。后人作书,乃以编年为一大事,而论世之学疏矣。

    《春秋传》亦有用他国之年者。齐襄公之二年,叟阝瞒伐齐,注云:“鲁桓 公之十六年。”僖之四年,子然卒;简之元年,士子孔卒,注云:“郑僖四年, 鲁襄六年,郑简元年,鲁襄八年。”

    汉时诸侯王得自称元年。《汉书?诸侯王表》:“楚王戊二十一年,孝景三 年”,“楚王延寿三十二年,地节元年”之类是也。《淮南?天文训》:“淮南 元年冬,太一在丙子。”谓淮南王安始立之年也。注者不达,乃曰淮南王作书之 元年,又曰淮南工僭号,此为未读《史记人们又书》者矣。赵明诚《金石录》有 《楚钟铭》“惟王五十六祀”之论,正同此类。

    又考汉时不独王也,即列侯于其国中亦得自称元年。《史记?高祖功臣侯年 表》:“高祖六年,平阳懿侯曹参元年”;“孝惠六年,靖侯元年”;“孝文 后四年,简侯奇元年”是也。吕氏《考古图?周阳侯钅复铭》曰:“周阳侯家 铜三习钅复,容五斗,重十八斤六两。侯治五年五月国铸第四。”《文选?魏 都赋》刘良往:“文昌殿前有钟。其铭曰:惟魏四年,岁次丙申,龙次大火,五 月丙寅,作蕤宾钟。”魏四年者,曹操为魏公之四年,汉献帝之建安二十一年也。 《元史?顺帝纪》:至正二十八年,乃明洪武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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