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六十二章 交谈(3 / 4)  小市民的奋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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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能享受到的远比内地更多的自由和民主,最重要的是平等!

    而这种平等却恰恰是自由和民主的一个前提,而平等却恰恰是依靠规则来给予保障▲潜意识之中黄之远早已视自己为西北人,那么当面对他人地指责时。黄之远当然会以一个西北人的身份回应他人的指责。

    “请不要激动,庆之,不要忘记什么事情都是靠人来执行,国人的特性早都已经决定了,你所谓的这些平等、秩序以及规则,无非是为了便于自己地管理罢了,而西北的权贵们却可以独立在秩序和规则的限制之外。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庆之。你同样信奉自由和民主,可是现在呢?被威权影响了?”

    看着自己好友有些激动的样子,邵振青并没有争辩地意思,只是直接轻声说出一个事实,规则再好。总是需要人来执行,而人在执行地时候,自然就会受到权力以及金钱的影响,内地没有法律和规则吗?可是结果呢?

    从好友地言语里,邵振青很诧异自己这位同样信奉自由主义的好友的转变≈在的这位好友。好像正是被这种威权给改变了。

    “飘萍兄,诚如你所言。最终一切都要靠人来执行,所以在西北才会信奉规则至上,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才会在军事法庭之外,有民选仲裁官以及仲裁团,所以才会的西北实业报社,而这一切正是用于保障规则的公平性,而现在的西北已到做到了国内最好。”

    听到好友的话后,黄之远便开口说到,黄之远还记得自己奉命建立西北实业报时,曾经听西北公司的老板司马说过,西北实业报的最大的一个作用,就是新闻的监督作用。

    虽说认同好友的看法,但是在黄之远看来,现在的西北已经到最好,原因就是因为相当于美国民选法官以及陪审团的民选仲裁官和仲裁团的建立,而西北也在尽可能的保持着仲裁庭在执法时的独立性。

    最初制度的军事法典时,司马就曾经考虑过法庭以及法官的事情,司马消未来的西北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地方,所以想尽可能的避免那种法官吃两家,律师吃两家的事情。

    而当时为了制定军事法典,司马特意从上海、天津等地聘请了一些法学专家,在司马收集的后世美军法典以及意大利、德国等其它多个国家的军事法典的基础上制定的民团军事法典。

    在军事法的执行的时候,司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宪兵队,用独立的宪兵队执行军事法,但是在裁决机构上,司马显得有些犹豫不决了。

    得益于后世发达的资讯,在见识过太多执法上的不公之后,司马不愿意再让执法上的不公影响到西北未来,必竟在西北最引以为豪的就包括公平以及公正。

    思来想去,最终司马还是选择了民国的法学家们见意的美式民选法官以及陪审团制度,只不过因为西北公工业区的身份地原因,所以使用了民选仲裁官和仲裁团这个称呼。

    通过工业区内的公民进行投票选举出来的民选仲裁官。以及独立的经费保障,正是保持未来的司汉公正性的一个保障前提。

    在审判中,民选仲裁官只是活像个球场上辛辛苦苦监视双方是否犯规的裁判,而且在整个审理过程中,他确实在不断地吹哨叫停。

    民选仲裁官跟运动场上的裁判一样,他的水平一是体现在对于游戏规则的熟悉,再就是对抗衡地双方“吹哨”吹得公正。他地水平绝不是体现在给被告定罪时能够“明察秋毫”。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民选仲裁官并不是断生死的“青天大老爷”,断案根本就不是他的事儿,他也压根儿就没那份权力。最终掌握被告的生杀大权的是最最普通的西北工业区内的平头老百姓,也就是即陪审团。

    陪审团制度不是最好的,但是至少如果宪法和司法制度地出发点是保护公民的自由。护被告的合法权利。那么,陪审团制度确实有它难以替代的优越性。

    它的作用就在于防止政府以及政府的官员滥用职权,践踏人民的基本自由,以防止出现司法黑暗,屈打成招等等不公。

    当建立了这种民选仲裁官和仲裁团之后,在西北工业区内就很快出现了多所律事务所,必竟对于这些律师而言,那里有利益自然就会到那里来。

    虽说这种制度相对影响了西北工业区内准军事化管理。但是相比与其带来的好处而言,司马觉得这一切再值不过。

    更何况在工业区地日常秩序的维护是依靠的宪兵队,像违反了交通、卫生等等诸多工业区内规章,根本不需要交到仲裁庭,这些都是由宪兵队惩戒幢接管理。当然如果被惩戒者对宪兵队的惩处不服的话,可以向仲裁庭申诉。

    当然这一切地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维持西北工业区内的规则以及秩序,尤其是使用军事法典对工业区内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直接的目的,仅仅只是为了改变国人地一些习性罢了,必竟那怕就是在后世,重罚仍然是不可避免地手段。

    也仅仅只是手段而已,必竟最终目的是通过重罚。使得人们慢慢养成一种良好地习惯,重罚仅只是辅助而已。

    虽说现在西北工业区内的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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