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什么季节都能买到,就是贵。
方俞生虽然抠门,但在吃的这方面,并不苛刻。
那菜市场离方家太远,就没去买过。
说到房子,乔玖笙就想到个事。“你之前说,你让人设计了一套房子,正在建。”
“嗯。”方俞生前段时间还去看过那房子,“房子快要竣工了,等装修好,再放上大半年,就可以搬进去了。”
“在哪儿呢?离水腾那个菜市场近么?”
“开车约莫半个钟头。”
“那以后可以去水藤菜市场买菜。”
两个人说着说着,将这片林子走完了。站在路尽头,乔玖笙看着前方低矮错落的村里房舍,薄雾缭绕中,村落显得格外宁静美好。周遭的空气中都带着水雾,这里的空气并不像城市那样浑浊,特别清新。
乔玖笙深吸了一口空气,心脾都清爽沉沁下来。
忽然,不知是谁家,响起了猪叫声。
乔玖笙愣了愣,扭头问方俞生,“你听到没?”
方俞生点点头。
“杀猪?”从来都只听说过杀猪,乔玖笙倒是没有见过。
“应该是的。”方俞生听锦姨说过,农村杀猪的时候,都会宴请关系好的邻居和亲戚来庆祝。锦姨说过,杀猪饭很好吃,肉嫩汤鲜。“走,带你去吃好吃的!”
方俞生顺手抽了一根狗尾巴草,将一截嫩绿的根送进嘴里,叼着,在前面慢悠悠地走。
乔玖笙跟在他身后,也学他,抽了根草,一边嚼一边往村里走。
走到几步,就没听到猪叫声了。
猪应该是没气了。
“咱们去蹭饭?”乔玖笙猜到方俞生要带她去做什么,她这个卖成人用品的老司机,竟然有些不好意思。
方俞生瞧见她脸色尴尬,便拉住她的手,一边走一边说,“农家人都热情好客,咱们去蹭饭他们也欢迎。你别不好意思,你要是真不好意思,就站我后面。”
“那…好吧。”
村里的路东拐西绕,找了好久才找到杀猪的人家。
村里人淳朴爱开玩笑,远远地,有人看到方俞生和乔玖笙,都惊讶的低声八卦——
“咦?那两个人是谁?那男的长得真好看,跟个混血儿似的!”
“就是个混血儿吧,眼睛都是绿色的。”
“是挺好看啊,就像那个…那个…”这家的女主人用手拍拍脑袋,想了半晌,才说,“好多年前,特别火的一个外国歌手,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叫喂他丝。”长得挺好看,就是名字有些拗口。
“是维塔斯。”她女儿纠正她。
“对对,维塔斯,维塔斯!”女主人至今都还记得,她在女儿的手机上,第一次看到维塔斯照片时,被惊艳到的那种感觉。照片上,那个叫维塔斯的歌手穿着一件白色的衣服,站在摇曳的烛光中,他鼻梁高挺,目光深邃,双唇粉红,嘴唇微掀起,牙齿洁白,笑得特别有魅力。
今天的杀猪匠就是这家的男主人。
闻言,杀猪大叔回头瞅了一眼自家婆娘,叼着烟,手里两把刀互相摩擦,发出悚然的声音。他咧咧嘴,露出一个不屑的笑,笑骂那盯着方俞生看得目不转睛的女主人,说,“什么混血儿,还不就是个杂交种。”
杂交种三个字可刺激怀了女主人,她立马怼回去,“他是杂交种,你是什么种?我看你没种!”
杀猪大叔:“…”
“放屁,老子年轻时候,人称高配般金城武!”
闻言,亲戚和邻居都笑得合不拢嘴,“你是金城武,那我还是梁朝伟呢!”
“那我可不就是张国荣!”
‘张国荣’他媳妇儿说,“我就说我年轻时是张曼玉,你还不信…”
一群蜜汁自信的大叔大妈们,纷纷化身成为香港巨星,等方俞生跟乔玖笙走近了,就听到一群巨星在胡吹自己年少时的风花雪月。
乔玖笙:“…”
她看了眼方俞生,那眼神仿佛在问,“我们是不是进了巨星村?”
方俞生垂眸,感到一言难尽,他摇摇头,像是在说,“不,是精神病村。”
杀猪大叔问方俞生他们,“这位酷仔跟美女,是哪家的亲戚啊?”方俞生穿着烟灰色,看上去酷酷的,配得起酷仔两个字。
方酷仔牵着乔美女的手,说,“宋辉家的。”
那杀猪大叔说,“哟,老宋家竟然有长得这么好看的亲戚,眼生得很!”
不等方俞生说明来历,女主人便热情地招呼他们进屋,“来,进屋坐,不介意的话,待会就在我家吃午饭。我们家今天杀了头大猪,陈嫂子掌勺,今天你们有口福了。”
“那就麻烦了。”
方俞生说完,朝乔玖笙丢去一个得意的眼神。
乔玖笙哭笑不得。
若是方俞生知道杀猪大叔管他叫杂种,只怕会起身就走。
家里小孩儿多,有人闹着要烤猪肉,方俞生想给乔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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