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此种类比只不过是帮助我们了解那错综繁杂的精神功能——借着把功能分解,并将不同的成分归诸于此器材的不同部分。据我们所知,到目前为止,没有人利用这种解剖的方法去探讨精神的工具,而我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我深信可以让假设自由奔驰,只要我们能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且不把建筑的骨架搅错就好。因为第一次接触任何无知的题目以前,我们都需要一些辅助观念的协助,所以我将先提出一个最粗略以及踏实的假设。
根据上述的理由,我们把精神装置想像成一个复式的构造,它的各个的成分我们将称之为“机构”,或者为了更清楚的理由,把它称为“系统”。然后我们可以预测这些系统间相互存在着一些空间的关系,就像望远镜内,各个系统镜片所处的位置一样。严格说来,并不必要假定精神系统具有空间的秩序。实际上只要有个确定的先后秩序也就够了——即在某一个特定的精神事件上,系统的激发会遵循着一个特定的暂时秩序。在别的程序中,先后秩序可能就不一样。这是可能的。为了简便的理由,我们姑且把这个装置的成分称为“系统”。
首先这个由系统组成的装置是具有方向的。我们所有的精神活动都是始于刺激(不管是内在或在外在的),终于神经传导。据此,我们将给予此装置一个感觉以及运动的开头与结尾。精神程度或步骤通常由感觉端进行到运动端,所以精神装置可以用上列图表表示。(图一)
不过这也只是满足我们好久以来就熟悉的需求——精神装置必须具有像反射弧一般的构造,反射动作仍然是每种精然后我们在感觉端加以第一次的分化。感觉刺激后,精神装置会留下一些痕迹——我们可以把它称为记忆痕迹,和这有关的功能则称之为记忆。如果我们坚守让精神程序附在系统上的假说,那么记忆痕迹必将使系统发生永久性的变化。但是就像在别处指出的一样,同一个系统如果要留住不动,然而又要继续保持新鲜度以接受新的刺激将是很困难的。因此,依据假设的原则,我们把这两个功能归诸于两个不同的系统。我们假定第一个系统位于此装置的最前端,接受感觉刺激,但不留下丝毫痕迹,因此没有记忆。在它背后的第二个系统,能将第一个系统的短暂激动转变成为永久的痕迹。于是我们这个精神装置的图解就如前图。
(图二)
我们知道记忆所保留的东西多于刺激感觉系统的感觉内涵。在我们的记忆中,感觉是互相联系的,尤其当两个同时发生。我们把这事实称为关联。很明显的,如果感觉系统没有记忆的话,关联的痕迹是不可能存在的。如果先前的一个连接会影响新的感觉,那么感觉元素在执行功能的时候就不免受到阻碍了,因此我们也必须假定记忆系统内必定存在有关联的基础。所谓关联即是在阻抗减少以及使交往便利的途径形成后,激动较易由此记忆元素传给相关的另一记忆元素。
仔细考虑后,我们发现此种记忆元素的存在不单单只有一个,应该有好多个。这样一来,由感觉元素传导的同一激动就会留下许多不同的永久性痕迹。第一种记忆系统自然会记下同一时间发生的关联,而同一个感觉材料在后来的记忆系统中则根据其他的巧合而安排,譬如说“相似”的关系等等。当然,要把这种系统的精神意义用文字来表达不过是浪费时间而已。其特征视它与不同的记忆原料的关系而定——即是(如果我们想要提示一个更偏激的定理)在传导此等元素带来的激动时它所给予的不同程度的阻抗。
这里我想插入一个一般性的评语,也许会有重要的启示:那些,没有记忆力的感觉系统给我们意识层各种繁杂的感觉性质。另一方面,我们的记忆力——包括那些深印在脑海中的——都是属于潜意识的,它们能被提升到意识层面,但无疑它们能在潜意识状态下施展其活动。被形容为我们的“性格”的乃是基于我们印像的记忆痕迹。另外,那些对我们影响极大的印像——发生于我们早期的童年者——则几乎不会变为意识的。如果记忆再度被提升到意识来时,它们的感觉性质和感觉相比,不是等于零,就是很少。如果下面这理论能被证实,那么我们就很有希望能够了解造成心理症激动的原因,此理论即:在系统中,记忆与意识的特质是互相排外的。
对于精神装置感觉端的构造,我们迄今仍未利用梦或其他精神活动所能获得的知识。梦能够让我们了解这装置的另一部分。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第四章前言后部分)为了了解梦的形成,我们必须假设两个心理机构,其中一个将另一个的精神活动加以审核(这包括将它由意识层面删除掉)。我们所得的结论是,这个批判的机构要比那受批判的更接近意识层面,它就像一道筛子般,站在意识与后者之间。后来,我们认为有理由将此批判的机构和那指导我们清醒时刻的生活、决定我们自主及意识行为的机构同体化(请见第六章壬节)。如果我们把这些机构用系统来取代的话,那么这些批判(审查)的系统必定位于此精神装置的运动端。现在我们要把这两个系统加入我们所设立的图解中,并表示它们和意识层面的关系。(图三,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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