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十一章 铁骨铮铮的汉子(1 / 3)  雷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张胜暗自记下了这个名字,很多年之后,他已经是异能界威风八面的大人物,但在这个名字的主人面前,他还是那个很幼稚的张胜。

    很多年之后,左手哥在异能界已经成为一方霸主,但他听到林森那温和的声音的时候,还是会惊喜的叫一声:

    森哥!

    随着时间的发展,林森会成为他的信仰。

    “林森,我选择相信你,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深深的看了林森一眼,张胜整理了一下思路,继续道:“我没有做过那些事,相反,我是一个受害者。三年前,我的亲妹妹被人残忍的玷污之后杀害,得到消息的时候,我几乎疯了。也正是在那个时候,我觉醒了异能。”

    说到这里,张胜流下了几丝血泪,那是男人到了最伤心的时候才会流下的血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张胜的妹妹遭遇大难,而张胜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那个时候,他已然绝望。

    “异能刚刚觉醒的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只觉得睡了一觉,就过去了。然后我发现了一些跟原来不同的地方,但我不会运用,只当是一些特异功能罢了。”

    “渐渐的,我学会运用我的异能,我也发现,这种异能不仅可以增强我的体质,也在衰老着我的身体。这是很矛盾的一件事,明明我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强,一拳就可以打穿一道墙,但我的皮肤,却在慢慢老化。我现在只有二十六岁,从外表看起来,我已经是四十多岁的老男人了。”

    张胜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不再说话。

    林森坐在张胜的对面,也不知道怎么安慰这样一个伤心的“老男人”,只能微微点头,道:“这是你的修炼方法不对,异能者会越活越年轻,起码比普通人年轻很多,以后你找到合适的修炼方法,会恢复青春的。”

    张胜苦笑了几声,道:“我现在这种样子,已经很难恢复了。不过只要有希望,我就不会放弃。”

    林森给予了张胜温和的鼓励,那种目光,就好像一个睿智的长者在注视着一个迷途知返的年轻人。

    乌云密布的天空渐渐的放晴,阳光透射下来,照在了林森和张胜的身上。

    这是一个很好的兆头。

    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张胜抬起了头,好像在那声叹息之后,张胜年轻了很多岁,道:“后来,我找到那些玷污了我妹妹的人,一个一个的折磨致死,并且分尸。数量也刚好是六个,我是为了报仇而杀人,并不是你所认知的那样。”

    林森刚要说话,张胜就摆摆手打断了林森,道:“你别跟我说用什么法律途径去制裁那些人,要是管用的话,我就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了。你应该很清楚,法律只是对普通人没有权力的阶级管用,对特权阶级,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林森无奈的点点头,道:“我不是要劝你用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实际上,我是赞成你的作法的。那种大仇,只能手刃仇人,才能消去心头之恨,我很理解你的作法。”

    张胜如闻仙音,林森的话等于是给了他一剂强心剂,让他彻底安心了下来。林森能够那么说,他就不会有安全问题了。

    张胜从林森的话里就可以知道,林森是一个很正义却又很“邪气”的人。这种人不是英雄,是枭雄。

    枭雄才能成大事,英雄往往短命。

    “谢谢你,林森,你是第一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

    张胜的语气很平淡,可林森知道,那份平淡里夹杂着的,却是深深的感激和信任。不迂腐,不会不知变通,对非常的人用非常的手段,这是林森的一贯作风。

    那些纸面上的东西算什么,约束普通人而已。对真正的权贵,作用甚微。

    经历了这件事,林森对江南省异能者管理中心彻底的失望了。江中旬不可能不知道真实情况,权权相互,这是为官者最基本的生存法则。

    张胜只是杀了几个该杀的人,就被定义为虐杀少女不可饶恕的罪孽,要不是林森出手慢让张胜有机会在那里说话宣泄情绪,恐怕就要误杀了。

    时间有太多的不公平,一道道法则枷锁,几乎要让人窒息。

    而林森想做的,就是去打破那份法则,还这个世界一份公道。

    那很难,也很远,但林森有信心,只要一步一步的去做,哪怕只是在小范围的完成梦想,都是值得的。

    张胜是一个值得收拢的人,他不仅实力强悍,并且很正义。这样的人符合林森建立世界新规则的理念,收入麾下,日后会有大用。

    皱着眉头沉思了一阵,林森看向了张胜,有些难以启齿。

    张胜看出了林森有难言之隐,道:“林森,你有什么事直接说吧。”

    张胜是一个聪明人,林森在想什么,他大约也猜得出一些。同时,他也做好准备了。

    林森叹了一口气,道:“张胜,我必须回去交任务,不然的话,在江南省甚至是全国,你都没有立足之地,你永远是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通缉犯,你懂我的意思吗?”

    张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