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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开信,主动要求去分校草创,随后,西语系立即有人起而响应,而在他们法律系,却还没有涌现出这类拔萃人物。当她在食堂门口看到那封赫然贴在墙上的公开信时,胸口也曾荡过一股热流,对于这些自告奋勇的同学,她从心里是敬佩的,因为这毕竟不是假好汉的一时狂热,而是对自己终身前途的一个小小的选择,她真恨不得也登高振臂,“算我一个!”把自己的名字填在上面,与那十八勇士为伍做伴去。然而却实在没有这个勇气,她要是真那么干了,也许才真是属于一时狂热呢。她想好了,听天由命吧,让她去,她就去,让她留,她也不那么左,好像只有到分校才算响应党的号召似的。

    于是在昨天全班的大会上,她只是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谨慎而简短地表了一个愿意服从组织分配的态。等散了会,立即有人对她说:“你还怕什么?你有你老头儿……”虽然是熟人玩笑,但说得这么直白,颇有些让人下不来台,她当即就恼羞成怒地抢白了一句:“你可以监督呀,我要是托家里走了后门,你告到纪委去,叫我退学都行。”

    王副校长在今天中午透给她的消息中,特别提到了《南大学报》已经内定由她担任法律组的学生编辑一事,显然,她的留校有一大半是出于这一缘故。她的心情也由此而安定下来,这样见了谁都可以说得出口了,她留是留得无愧的。

    阳光在眼前的桌面上镀了一层柔和的金色,使人赏心悦目。《学报》怎么看中她了呢?大概,一是因为卢援朝案件的胜诉,使她小小地轰动了一下;二是她的那篇“摒弃人治,实行法治”的文章,《学报》取其鲜明,是准备刊用的。这两件事似乎和眼前这片金色的阳光一样,预示着自己在事业上的未来。比起大多数同学来,她应该算一个早发的幸运儿了。一想到自己的文章将第一次被铅字刊出,她心里便荡漾起一种难以形容的兴奋和满足。

    多想想这些好事吧,她尽量把这些天来那一个个不快的思绪从脑子里赶开,慢悠悠地从书包里取出那本正看了一半的参考书——《宪法选编》,从中间打开来,又摊开笔记本。对!所有这一切,学问是最要紧的。

    十九信条?穴宣统三年九月十三日公布?雪

    第一条,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

    第二条,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条,……

    黑色的铅字在书页上模糊起来,她的思绪又飘移开去。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是不能长时间地凝聚起注意力来,思绪总是这样游移无定,像痼习一样难以克制,想什么呢?她常常……常常会不期然地想起周志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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