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季虹眨着困惑的眼睛,隔了一下才说:“你不是都知道吗?”
“证人,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没有路灯。”
“既没有任何灯光,你在黑暗中怎么能够辨认出那个跳窗子的就是被告人呢?”
施季虹的口气有些不耐烦,“其实我刚才都讲过了,我是在月光下看到他的,当时月亮把外面照得很白。”
施肖萌向审判长点点头:“辩护人的问题问完了。”
听众席上漫过一片失望的议论声,周志明听到自己身边的一个年轻人嘟囔了一句:“这辩护人,瞎耽误工夫!”
审判长示意法警把施季虹带下了场。
接着,作为施季虹证词的印证和补充,审判长命令宣读了两份证明材料。
一份是南州市气象台提供的关于十一月十六日夜间的天气情况——除傍晚有过一场约二十分钟的雷阵雨外,全市天气,晴。
另一份周志明很清楚,就是他们提供的现场侦查实验的证明材料,这份材料证明:一、在十余米左右的距离内,在毫无人工光照的条件下,凭借月光是可以基本准确地辨别出所熟悉的人的轮廓,相貌,姿态和衣着的;二、橙黄色的尼龙绸登山服在月光下呈银灰色。
这两份证据材料是对施季虹证词的强有力的支持,在听众席上引起了显著的反响。审判长令法警取出从卢援朝家里搜获的那件橙黄色的登山服,向卢援朝出示。
“被告人,这是你的登山服吗?”
卢援朝探着脖子辨认了一下,抬起头说:“好像是我的。”
审判长不满于他的模棱两可,“你看清楚,究竟是不是?”
卢援朝又辨认了一下,说:“是,是我的,可那天我根本没穿。”
“嗡——”听众们显然对他的一味否认不满意了,卷起一片嘲笑的声音。
审判长简短地向身边的两位陪审员征询了一下,断然宣布庭审调查结束。
审判程序进入了法庭辩论。
公诉人发言,他的辞色都是踌躇满志的。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我的话很简短,从刚才庭审调查中所看到的大量人证物证上,足以说明被告人犯有起诉书中所提出的罪名,被告人在事实面前拒不认罪,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完全是徒劳的。被告人接受外国特务机关的任务,出卖祖国、背叛人民,罪行是重大的,后果是严重的,为了保卫国家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被告人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惩罚,这是毋庸多言的。在此,我所要特别提请法庭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是包含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精神的,被告人在预审期间和刚才的法庭调查中仍然坚持反动立场,无理抵赖,只有负隅顽抗之心,毫无悔罪改过之意,这说明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是很大的,请法庭在量刑时考虑到这一点,从重予以惩处,我的话完了。”
公诉人语句铿锵,台下有人竟忘记法庭纪律,鼓起掌来。
在这种情绪气氛一边倒的局面下,施肖萌站了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了她的辩护。
她拿起了写好的辩护词,又放下来,两手撒开扶在桌沿上,周志明看出来,她紧张,也有点儿激动。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她的声音没有放开,几乎全被听众席上一片窃窃私语的声音淹没了。
“肃静。”审判长短短地打了一下铃。
施肖萌用力把声音放大了,露出了很清亮的本色。
“根据法律规定,我受被告人卢援朝的委托,为本案担任辩护人。在开庭之前,我向人民法院了解了案情,仔细阅读和研究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并同被告人进行了会见谈话,刚才又听了法庭的庭审调查,现在,根据事实和法律,我就此案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她略略停顿了一下,接下去说:
“我认为,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所使用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对本案被告人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被告人是无罪的!”
这一段石破天惊的开场白,像是在滚油锅里浇了一瓢冷水,顿时引起满场轰然大哗,好半天,审判长才想起打铃来压制沸腾的喧声。
听众的强烈反响,不但没有使施肖萌惊惶,反而像给她注射了一支镇定剂,至少,她已经牢牢把全部听众,连同整个审判席都吸引了!
乱哄哄的人声静下来,仿佛只用了几秒钟就静得连一声轻轻的咳嗽都能传遍全场,在鸦雀无声的大厅里,只留下她金属般的声音。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为了论述我的结论,请允许我对今天法庭调查的全部证据做一个简单扼要的分析。
“第一,南州市公安局的现场勘查采取到了被告人的鞋印和指纹,这是不错的,但是被告人在发案的当天下午曾有正当原因去过现场,一直到晚上七点半钟才离开。而现场勘查记录并不能肯定地确认,在这些鞋印、指纹中,确有一部分是在晚七点半以后留下的,因此,刚才宣读的现场勘查记录只能是一个间接证据,不能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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