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0章 去面试白嫖(直白对话)(1 / 2)  日食之影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你稍等一会哈。”前台小姐姐语气已经温柔了很多,开始为季云联系面试官了。

    没让季云等太久,前台小姐姐就领着季云到了一间可以坐看岚城美景的小会议间。

    这是初试,一般都会由事务所比较闲的那个人先来看一遍,等到复试的时候,才会是比较重要的人亲自询问。

    季云压根没打算参加复试。

    反正来一个闲人,帮自己确定一下自己的理论知识是可行的就OK了。

    很快,事务所里一位穿着西装的男子就走了进来,他礼貌的伸出手来,满脸欣赏的笑容道:“听说你会武术?”

    季云也礼貌的回礼,笑着道:“学生时期练了阵子,其实也是花架子。”

    “你别说,就光你这一条,我们就很想聘用你了。你知道的,其实律师很容易被打被报复的,我以前去过一个偏僻的镇子,被三个镇子上的人堵着,说什么都不让我们展开工作,另外两个跟我去的还是女孩子,回来后直接就辞职了。”面试官讲述了这段记忆深刻的经历。

    “确实,其实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季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是吗,那你能具体说一下,最好能详细讲述一下你是用什么法律途径解决的。”面试官说道。

    面试已经开始了。

    季云微笑着点了点头。

    其实靠谱的面试,多半就是聊,怎么可能会问那种“用什么办法能够把这个房间塞满”的无聊问题,面试这种脑筋急转弯问题的,往往两边都半桶水!

    “有一个村子,十年前是一个族土地,这个村子因为一条隧道的打通从而一跃成为了赤手可热的半山土地,很多开发商都想要买下这全村的地作为岚城的奢华顶配人士住宅……”季云顺势将自己需要问讯的事情经过了一些加工,然后呈现在了这场面试上。

    直接将自己脑子里的理论与即将实践的步骤都讲了出来,季云也一边说一边细细观察着面试官的微表情。

    得到了对方认同后,季云便知道自己的这个办法理论上已经没有太大问题了,也符合当下的审判方向。

    “我有一个小问题啊,就是伱说的这个事情里的审判长为什么没有要求补偿呢?”面试官开口说道。

    “你的意思是,别人在那里住了十来年,在这块土地和宅子上也有一定的投入,如果全部判给那个继承人的话,等于剥夺了被告人现有的财产不是吗?”季云也很快明白了对方发觉的漏洞。

    “对,这个问题是最不好处理的,你是怎么解决的呢,毕竟这个现有财产很模糊,别人说他翻新了这个房子和改造了土地花了上百万,而且拿出了发票,你怎么办呢,你法律援助的那位继承人没有什么现金。”面试官说道。

    季云陷入了短暂的思索。

    是啊,如果自己遇到了这个问题,那该怎么解决呢?

    自己是持有最有法律效应的证件,可国内所有开庭的事情都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量,聪明的法律人其实更懂得从审判长的角度去思考问题。

    审判长也是人,也希望尽快帮助诉讼人和被告人把问题解决了,同时不被上诉,不给投诉,不给落下不公的口舌,最重要的是不给他添麻烦,让他能够顺利的把锤子敲下去。

    实际情况就是,别人十几年来在这块土地和屋子上有投入,那些属于他们的财产,季云如果要全部收回,就得做出这方面的赔偿。

    而这个赔偿一定是被告人最大的反咬资本。

    你土地房子这么值钱,你赔偿三分之一,几百万,上千万,那都不过分吧??

    拒不赔偿?

    那这案子就继续拖下去。

    反正你不处理好这件事,审判长也不会判给你!

    协商不出一个让双方满意的结果,那就继续拖着,耗死你!

    “后面的事情我没跟进了,是当时带我的一位老师处理的后续。”季云自然知道这是自己扯故事的漏洞,好在他懂得话要怎么说。

    “恩恩,也对,你才考律师证,这种事情确实处理不好。”面试官点了点头,也没觉得这事情有什么异常。

    别说是这位求职者了。

    就算是他去处理,他也处理不好,估计得律师事务所的老狐狸出面。

    “你不错,我蛮看好你的,你处理事情很有条理,并且注重实际情况的度量,我们现在就很怕照搬条例和背民法典的,前几个面试的,哐哐哐给我朗诵了一大堆,讲实在的我自己都不记得,搞得我很尴尬,给他过,显得我没面子,不给他过,又显得我不专业。”面试官男子笑呵呵的说道。

    “哈哈,其实我也不会背,我就怕你们问得太专业,我还真答不出来。”季云也笑了起来。

    两个大男人在一间办公室里怪笑,宛若是两个学渣坐在一起,你算出来等于4,我算出来等于3,而真实的答案是钝角。

    面试官,其实就是以后的同事。

    尤其是初试和复试,人家未必在意你专业不专业,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