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好装腔作势起来。只听他语气结结巴巴的说着行行行,可还是麻溜地反驳道:“你把话多当耍帅是不是,啰嗦那么多干吗,必然是他杀,不然还能怎样。我,刑警队一队队长,再不懂这个了。”
“身为一名警务人员,首先应该有一分证据讲一分话吧,为死者——”其实我对你有很大的意见,你知道吗,队长!高明颂鄙夷这个队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从头发到脚趾头都在鄙视着他。
王欢故意把手里的本子掉到了地上,造成了很大的声响,他刻意打断了高明颂的话。这男人从一开始就和自己过不去,但又出乎意料地一直留在自己身边帮自己,难不成就想气死我?“不好意思了,手滑!我们还是赶紧调查取证去吧。”他捡起来本子后顿了顿,又说道:“新衣服这看的出来,新首饰是咋回事?”
“她耳朵上有伤。我感觉是因为凶手给她换戴了新的耳钉所致。但我不确定,一切等尸检报告出来后再下定论。”
“直接说你是猜的不就成了!”
高明颂摸了一下鼻子,完全忽视了王欢,独自观察起尸体来。
“死者,女性,初步判断应该是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尸体呈现硬化但还没有完全僵硬,通过指压她的尸斑有一定褪色,死亡时间应该在六到十二个小时之间。”
王欢见他不回复自己的话也倍感无趣,可还是点点头,毕竟专业领域他可从不质疑高明颂。平日里的反驳也只是为了在高明颂面前保留一分队长的尊严罢了,虽然一点也没用!他摸摸下巴上的一撮胡子,道:“没有作案工具,指纹等痕迹被抹擦地也很干净,这位凶手倒是专业的很。”娘的,凶手专业,可累死老子了!
高明颂继续在卧室中侦察起来。
随即你只可以看到高明颂的面无表情了,甚至他连眉毛都不皱了,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迷茫。只听他低语道:“可是,这并不是第一案发现场,第一案发现场应该在哪呢?”
王欢眼睛往左瞟瞟,又往右瞟瞟,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帮上什么忙。捉拿罪犯和与罪犯搏斗,他是擅长的。可勘察现场,他还算个渣。
王欢附和道:“拖着进来的话,路程应该不会很远吧。至少不会出了这栋别墅。但问题是这凶手干嘛要把她拖到卧室的床上去。到底是凶手要满足自己的变态嗜好还是有什么必要的讲究吗?顺子!顺子!”
一旁的高明颂一脸被打断了的心塞,他抬起头,伸直腰,平直地看着王欢。可因为平常就是面瘫脸,所以王欢也没有发现他的心塞。好吧,这更让人心塞!
“到,队长!高警官。”刘永顺这回可是机灵了,应的及时,免得队长再找麻烦。
王欢伸直胳膊,指向了外屋,安排道:“你去找人把这个房子里的里里外外都检查下,看有没有可疑的地方。这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
高明颂一听,也不致力于让别人发现他的心塞了,连忙伸出去半截身体来阻止。“别别别,放着我来。上次也不知道是谁,进案发现场竟然不戴手套,导致证据的损害,让我工作量大增。这次,我自己查。”
王欢闻言却是拿右手一拍高明颂的肩膀,一脸玩味地问他:“小明,你知不知道诸葛亮怎么死的?”
“累死的?”高明颂以为是个有意义的问题,还一本正经地回复了他。
王欢笑地直到弯下了腰,心想你小子还是被我将了一军吧。“哈哈哈,他是笨死的!”结果一瞥眼,发现高明颂的眼神中透露着浓厚的嫌弃,就停下了笑。他重重咳了咳,努力板着脸说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事必躬亲,等着累死吧!”
“行,查吧,但记得叫他们别忘了戴手套。人多力量大,也快些。”高明颂不得不屈服于傻子一般的王欢势力,毕竟这个案子拖久了就意味着他要与王欢待的时间会更久的,那样他的智商也会被带跑偏的。他从脚底板拒绝这个可能性!
刘永顺这小伙子实诚,刚决定了要听队长的话,结果还是忍不住为大家伙抱不平,他小声嘀咕道:“我怎么记得是队长忘记戴手套了,不怨我们啊。”
王欢治不了高明颂,还处置不了一个傻孩子么。他拿着本子使劲拍刘永顺的头,道:“说什么,说什么,说什么,我可全听见了。”
但高明颂并不觉得刘永顺替他吸引了战火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凉凉地说道:“老王,以后别打他头了,本来就傻。”什么叫嗤之以鼻,什么叫大神姿态,好吧,我算懂了。
王欢仔细想了想,还真的收回了打刘永顺头的本子。他说道:“还真是,本来就不聪明。算了,算了,你出去,叫人勘测下别墅里里外外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然后那啥,你去查一下死者生平吧。”
刘永顺嘿嘿一笑,并不觉得被人说傻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他妈说了,傻人有傻福。刘永顺轻轻摸了两下自己的头,又恍然大悟一般地连忙拿出了自己早已查好的信息。“我知道我知道。我查了。”
王欢左眼往上一挑,整个脸都在叫嚣着自己的诧异。但还是不做声的听刘永顺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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