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弱似乎是按照彩虹的顺序来的。
由此可见巨兽的强大,可惜,有着强大肉身的它在智商上却不足一个三岁的孩童,十分容易地被愤怒操控内心,然后在大意后被赵烨杀死,赵烨的身体变得更加强壮,而且似乎是因为兽人以及巨兽体内隐藏着某种奇特的暴力因子,他现在也可以使用狂化了,不过这玩意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到万不得已他可不想用。
而巨兽夸张的抗魔力他也继承了不少,可惜不论是巨兽还是兽人的身体都不怎么灵活,如果以游戏角度来看,他似乎正在渐渐往肉盾方向发展,而非全能型战士。
艾丽丝这时候也从天马中下来,然后让天马回去了,毕竟那里才是天马生活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天马可是养不活的,它们需要定期使用天界的一种特殊植物。
看着摘下头盔,满脸污血与白色脑浆的赵烨,她愣住了,不光是她,连其他正在打扫战场的士兵也愣住了。
赵烨有些奇怪,然后挠了挠脸,难道是因为自己满脸血污的程度,也不应该啊,这里的士兵再不济也是经历几十次战斗的家伙,又怎么会因为自己满脸血污而脸色奇怪,更别说他们是惊讶的目光,而非害怕和厌恶。
“没想到加奥斯卿现在长成这样,长得挺不错的,我还以为你戴上全覆盖式的头盔是因为最近几年你长残了。”艾丽丝最后还是开口了,顺带捶了一下自己的胸口。
那啥,感情你们是惊讶我取下头盔的长相吗?不过想想也是,好歹几年前艾丽丝见过自己的长相,好歹可以推测一二,但其他人还真没见过头盔下的自己啊,感觉现在的自己很像兰陵王,当然这不是往脸上贴金,自己这一世长得是真心不错,不论是以东方还是以西方的审美观来看自己都算个冷面帅哥,再加上身上非凡的气势,仿佛从神话中走出来一般。
无论在什么时代,颜值高的人在同等能力下都会比颜值低的人吃香,毕竟人家哪怕不是外貌协会的,但你也不想为自己办事的人长的满脸麻子吧,不求赏心悦目,但求不辣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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