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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感满满的林子轩把稿纸收拢起来,放到皮包内,准备出门。
他早就打算好了,要去找一位学习文学的留学生做翻译。
在这个时代能够来美国留学的大抵有几类人。
一类是官费的留学生,由国家提供助学资金,他们学习的方向大多是工业科学。
还有一类是有钱人家,他们由家族资助,到外国来开阔眼界,学习经济金融的居多。
还有人是来游学的,他们的兴趣很广泛,对什么都想涉猎一点,在欧美各大院校游走,对学位不怎么在乎,只是为了兴趣。
民国初年,西学东进,留洋的风气日渐兴盛。
在纽约有不少来自国内的留学生,因为远离家乡,来到陌生之地,这些留学生比较团结,经常聚会,互帮互助。
林子轩认识一位在纽约大学读文学的留学生,平常聚会聊天的时候这位仁兄动不动就吟诗作对,对国内国外的文学现状评论一番。
指点江山,慷慨激昂,感觉上比较靠谱。
再说他又不是不懂英文,翻译的好坏他还是能看出来的。
林子轩穿上西装,准备到纽约大学走一趟。
他在照镜子的时候才发现不妥,宅了这么多天,一脸憔悴,胡子拉碴。
这不是后世,穿着睡衣就能逛街,在这个年代,作为一个读书人,一个有身份的人,一定要注意仪表,否则会被人鄙视。
他洗了把脸,刮了胡子,整理了头发,离开公寓。
来到大街上,上了公车,看着周围的外国人,感觉很新奇。
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认真的观察周围的生活,这就是20年代的美国,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
美国从来都不是天堂,特别是对少数族裔来说,种族歧视随处可见,这辆公车上就没有一个黑人。
林子轩记得那篇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
他倒是想写出来,这样能够快速的出名,赢得黑人的友谊,可想想还是算了,太危险了,万一被刺杀就不值得了。
这么胡思乱想着,他来到了纽约大学。
那位学习文学的留学生名叫季鸿明,前清官员家庭出身,祖上出过进士,他时常挂在嘴边,引以为豪。
原本那位富家子弟林子轩不差钱,也不吝啬,为人仗义,在留学生中的人缘不错。
两人相见,林子轩把稿子交给对方。
季鸿明看了看稿子上的钢笔字,不由得摇了摇头。
他们虽然是留学生,到外国学习西洋文化,可若是写中文的话大多都是用毛笔,这才能显示出他们的学问来,所以他对林子轩的钢笔字不大满意。
耐着性子看了一两页,他放下了稿子。
“子轩兄,你这篇文过于直白,没有文采,怕是难以成功。”季鸿明毫不客气的说道。
作为一个研究文学的文人,他觉得自己说的比较委婉,给了林子轩面子,他更想说的是这种平铺直叙的大白话谁会去看啊,一个老头去钓鱼的故事有意思么?
林子轩愣了一下,有点不敢置信。
他兴冲冲的拿来了世界级的名著想要得到无尽的赞誉和褒奖,没想到得到的竟然是一盆冷水。
过于直白,没有文采?
他一下子反应了过来,这是时代的代沟啊!
在这个时代,国内虽然开始提倡使用白话文,可文人写文章的时候一般都是文白相间,这是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过度时期。
林子轩写的《老人与海》是后世的翻译作品,和这个时代的文人相比,用的都是大白话,通俗易懂,自然谈不上什么文采。
也就是说,林子轩的文章“白”的太过彻底,不符合这个时代人的阅读习惯,被人给鄙视了。
剽窃之路真心不好走啊!
林子轩在心里哀叹。
“鸿明兄,我这是为了迎合西方人的阅读口味,写的太深奥怕他们看不懂。”林子轩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糊弄过去。
“也是,西方人重视故事性,对文字不太讲究,很难懂得文学的韵律之美。”季鸿明表示赞同。
“还要劳烦鸿明兄翻译一番,让西方人见识东方文字的魅力。”林子轩趁机吹捧道。
这话让季鸿明心里舒坦不少,如此才能展现他的才华不是。
这件事就算是谈妥了,也没有讲到报酬,顺手帮忙而已,谈钱多伤感情,不过林子轩还是请季鸿明在一家馆子里大吃了一顿。
回到公寓,林子轩开始准备离开纽约的事宜。
他在哥伦比亚大学呆了两年,早就能获得学士学位,不过一直拖着不想回国,才造成如今的局面。
想要得到经济学的学位,他还需要向教授提交一份毕业论文。
写点什么好呢?
林子轩不停的琢磨,他对经济学没什么兴趣,有点无从下手的感觉。
于是他开始在脑海里搜索有关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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