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30章 土司(2 / 2)  执宰大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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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土司衙门的土官外,土司还在自己的辖境内任命地方土官,其职务有总理、家政、舍把、旗长、亲将、总爷、洞长和寨长等职务。

    通常来说,无论是土司衙门里的土官,还是地方土官,一般由土司的家族成员担任。

    宣抚使和宣慰使定期朝贡,按年交纳定额赋税,称为差发,战时听供朝廷征调,依照朝廷下发的的征发令提供土兵参与作战。

    原本,土司所领之兵只有守土之责,无事则荷末而耕,有事则修矛以战,军无远戍之劳,官无养兵之费。

    不过,随着土司制度的日趋完备以及与朝廷关系的密切,从明朝开始,土司所辖的土兵就成为了朝廷的重要兵源。

    由于土司所处之地大多闭塞落后,故而土司的统治等级森严,其社会形式处于半奴隶社会半封建社会的境况,用严格的等级来确定权力和地位,尊卑之分鲜明。

    例如:施行土司制度的地区,土地按照等级分配,土司占有肥田沃土,舍巳头人可分平地,土民只能在山坡上开一块“份地”。

    在住房上,土司“纺柱雕梁,砖瓦鳞砌”;舍已头人“许竖梁柱,周以板壁”,土民则“叉木架屋,编竹为墙,皆不准盖瓦,如有盖瓦者,即‘治以潜越’治罪”。

    因此,外界对此调侃道:只准家政骑马,不许百姓盖瓦。家政指的是土司任命的一种高级官员。

    土司出巡时仪卫威严盛大,土民见之皆夹道拜伏,否则以谴责诛杀勿论也。

    这意味着,土司在其辖区内有着无上权威,是握有生杀予夺的土皇帝,他们通常自称为本爵,土民称其为爵爷或者都爷。

    由于土司所处的社会是半奴隶半封建社会,用士大夫的话来讲就是蛮荒未开化,故而土司通常对所辖的土民实行野蛮残酷统治的重要手段,其刑法有断首、宫刑、断指、割耳、挖眼和杖责等。

    其实,在土司制度下,土司辖地内的土民与农奴无异,他们没有任何土地,所种之地都属于土司。

    除了为土司提供繁重的无偿劳役和当土兵外,土民还要向土司缴纳或进贡各种实物,而这种封建农奴性质的制度,就是土司制度的经济基础。

    朝廷对土司的继承制度并没明确限制,基本上按照父死子袭,子死孙袭,代代相传。土司有子则长子袭,无子则弟或婿、妻以及侄辈都可袭。

    土司承袭的年龄各朝也有所规定,明朝规定为十八岁,而清代改为了十五岁。

    年幼不能承袭的土司,必须由本族土舍或母,能抚孤治事者护理。

    大明弘治十四年时,明孝宗还规定土司职官的子弟,凡要承袭土职者,必须入学。不入学者不准承袭。

    自此,各土司均办学设馆,请汉学儒师任教,并派子弟去外地学习。

    由于关卡对面逃难的百姓太多,李云天等人不由得停了下来,一名太平城的官员随即将那些土兵的旗长喊过来问话。

    李云天此时的身份是定南将军的护卫,不动声色地混杂在护卫们中间,当那名旗长向假定南将军禀告了事情的经过后,李云天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原来,太平府境内有一个归太平府管辖的太平宣抚司衙门,也就是土司衙门。

    几天前,太平土司衙门接到太平府知府的命令,要他们阻止从交趾来的难民进入太平府地界。

    太平府知府这样做也是无奈,自从柳升战败后已经有不少逃难的难民涌进了太平府,不仅难以安置,而且还造成了不少治安问题,因此唯有让太平土司衙门将他们堵在府界上。

    接到了太平知府的命令后,太平土司衙门就派来了那名旗长,率领着土兵在山口设卡,阻止难民进入,对那些不听话的难民采取了武力手段,以儆效尤。

    李云天的眉头微微皱着,他很清楚将难民堵在这里只是权宜之计,随着难民人数越来越多,难民的情绪也变得越来越激动,要是有人趁乱擅动那些难民闹事的话,一场暴力冲突将不可避免。

    因此,李云天呻吟了一下后,不动声色地向立在他身旁的一名中尉小声耳语了几句。

    中尉闻言点了一下头,过了一会儿走向了那名假定南将军,俯身在他耳旁低语了一番。

    说完后,假定南将军微微颔首,向那名中尉挥了一下手,那名中尉就和李云天等人走向了关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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