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077第1077章传授炼丹术(1 / 2)  超级基因战士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这是木逊老祖送给我的丹方?怎么有问题吗?”

    王浩拿出青龙鼎,准备好开炉炼丹。

    木遂大长老听到木逊的名字后,顿时吃惊不已。

    “什么?王浩你居然见过木逊师兄?”

    王浩点点头,“不错,我的确见过木逊老祖,并且和木逊老祖相见如故!对了,如今我已经和木逊老祖签下口头协议,将我们银河人族和你们木灵族结盟!以后我们两族就是一家人了!”

    对于这样重大的消息,木遂还是第一次听到。

    顿时震撼不已,同时心中却是隐隐有一丝兴奋。

    “这样看来,连木逊师兄对王浩都刮目相看!不过,好像木逊师兄并未察觉王浩身上惊人的炼丹手段,否则一定会想尽办法将王浩的炼丹术套出来!这样反倒是,让我赶在木逊师兄面前,捷足先登,得到了王浩的炼丹术!”

    木遂大长老心中略带自豪。

    随即,木遂心中更是对王浩震惊不已,破虚丹的丹方他自己也有复印版,对于破虚丹最了解不过。

    要知道这破虚丹只有木灵族知晓,本是上古时代木灵族拿手的丹药,用来突破域主级瓶颈的灵丹。

    如今这破虚丹已经失传,不仅仅是其中关键的三种灵药绝迹,更主要的是炼制这种丹药的技术已经失传。

    就连木遂大长老自己尝试过无数次,都无法还原破虚丹的炼制方法,更没有办法找出其中三种灭绝灵药的替代药材。

    “难道,王浩当真能够重现破虚丹的炼制方法?并且找到了那三种灭绝灵药的替代药材?”

    怀着疑惑和忐忑,木遂大长老一言不,静悄悄的站立在王浩身旁,一动不动的盯着王浩炼丹的过程。

    王浩从一开始炼丹的过程,木遂大师就开始用心记录。

    当王浩取出青龙鼎的一刹那,木遂大师更是惊讶得合不拢嘴。

    “这,这,这竟然是上古时代的药鼎?”

    木遂大师惊呼出声。

    如今即便是木灵族炼丹,使用的也只是仿造上古时代药鼎的符文丹炉,两者炼制丹药的效果有着壤之别,炼制的手法也迥然不同。

    为了照顾木遂大长老,王浩特意将炼丹的过程延长,炼丹的度放慢,一边炼丹一边讲解。

    “我炼丹的方法很简单,主要就是分为三步,第一步淬炼,第二步融合,第三步成丹!”

    “第一步淬炼的过程,就是在最短时间内将灵药中的进化萃取出来,将灵药中的杂质祛除;这一步非常关键,直接影响到最后能否顺利成丹,甚至直接影响到丹药的药效!”

    “第二步融合,就是按照药性和各种灵药融合的先后顺序,将各种灵药精华融合到一起,这个过程分为两个部分,前半部分是各种灵药精华的融合,后半部分是各种灵药精华融合过程中生药性反应,这一步是整个炼丹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这一步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能不能练成丹药!”

    “最后一步成丹,则是在第二步的基础上,将已经炼制好的丹液不断浓缩,最后凝聚成固态的丹药!这一步,直接影响最后成丹的成色和药效,以及最后成丹的数量!”

    实际上王浩这种炼丹的手法,完全就是自己一手胡乱摸索出来的,但是胜在王浩有着大量实际炼丹经验,加上赋和勤奋,使得王浩的炼丹技术独树一帜,自成一派。

    让木遂大长老叹为观止,惊为人!

    在见识过王浩的炼丹手法之前,木遂大长老从未想过有人能够一次性将四十九种灵药一起投入药鼎内炼丹,而且炼丹的过程中如此轻松写意,炼丹的成功率接近百分之九十九!

    这一炉破虚丹,王浩仅仅只花了一个时便炼制完成!

    这还是王浩故意放慢炼丹度后的成绩!

    而这一炉丹药最终出炉的成品破虚丹,数量竟然高达九百七十一枚,所有丹药没有一颗是废丹,成丹率百分之百。

    最后经过木遂大长老的鉴定,这些丹药无一例外都是极品丹药,而且每一颗丹药居然都拥有传中的九色丹晕。

    见此情形,木遂大长老激动得无语凝噎。

    一双浑浊的老目泪眼婆娑,激动不已。

    “这真是神乎其神的炼丹技术,王浩老弟你是我见过所有炼丹师中最有赋,也是最厉害的炼丹师!也许,你的实力足以问鼎神药师!”

    神药师就是炼丹师中最顶尖的存在,可以炼制传中神丹的炼药师,便称呼为神药师。

    “木遂大哥谬赞了!我这些炼丹的手法都是我自己摸索出来的,独树一帜倒是可以担当,但是神药师的称呼是在是有些高山仰止,我难以担当!”

    木遂大长老学得王浩这一手炼丹术,心中技痒,忍不住想要现学现卖,可是苦于没有类似青龙鼎这样的药鼎练手,心中未免有些遗憾。

    “王浩老弟,不知道你这药鼎有何玄机?我若是用其他药鼎炼丹,会不会有影响?”

    木遂大长老出自己的疑惑。

    王浩转念一想,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