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是身体暗藏的气孔。
所以!
蚂蚁的“人口呼吸”,最关键的是方式是对准身体上的气孔,而非嘴。
……
当越安虞骑云和蚂蚁姐妹们在为挽救蚁蔓花的生命奋力征战时。
黑暗中,一双冰冷的眼睛无声无息地注视着这一切。
这是食尸鬼的眼睛。
外族都叫他食尸鬼。
同族都称他为变态。
这两个称谓,他都喜欢。
食尸鬼一听名字,就能让外族心生敬畏,远远望见他,会惊恐地绕着弯走。
而变态,让他感觉自己在千篇一律的同族里更有个性。泡妞时会更有竞争力。
外族叫他食尸鬼是因为,他可口的美食,就是那些腐烂臭的动物尸体。
同族人称他变态的理由。
出来非常可笑。
仅仅是因为他和所有的专吃腐肉的同类不同,他还吃活物。
当然,一般不吃。
除非你激怒了他。
而眼下。
这十几只叫他“胆鬼滚出来”的蚂蚁,已经成功地激起他“变态”的胃口。
原本,他自认为自己潜伏在蚂蚁墓园里吃几口蚂蚁尸体,完全是一种然环保不仅无公害而且有益自然健康的好行为。
没有他们这些雨林清道夫。
整片森林早就臭烘烘了!
因为每有数万具大大的动物自然非自然死亡,如果没有他们这些所谓的“食尸鬼”,那么所有的雨林动物,都将呼吸不到一口又甜又香的新鲜空气。
我变态。
这些蚂蚁更变态!
竟然把这么多尸体放在家里。
我帮她们处理一下,不仅得不到半句感谢和慰问,还要大肆搜捕,要跟我拼命,原本我今半夜就要收工回家,你们倒好,故意通宵营业,摆明不想让我走。
唉。
和谐雨林。
怎么这些蚂蚁就这么不理解呢?
算了,只能将这些不理解我的蚂蚁通通吃掉,让她们在我肚子里,在慢慢消化中慢慢理解吧。
而那两只怪虫,显然是和自己背上的虫子是同一个地方的。
他们居然会光。
难道真是传中的萤火虫?
为什么自己背上的没有任何反应?
背上已经有1只死的蚂蚁和只活的怪虫,已经没有多余地方打包了。
那么。
也把这两只怪虫新新鲜鲜吃掉吧。
如果真是萤火虫。
那可是传中的神兽啊。
那么自己吃下肚,自己的身体会不会也会光呢?
如果真能光。
那他以后不是变态,而是级变态,会光的食尸鬼多骚包多拉风,同族的姑娘们,让你们的口水为我流干吧!
想到这里。
他整个身体都不禁兴奋地颤抖,现在他身体没光,两只眼睛却在放光。
他眯起眼凝视忙碌中的虞骑云和越安,越看嘴越馋,简直已经迫不及待了!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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