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五十六章 婚礼(4 / 7)  重生女配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了。”林敏话语中带着傲气,让宁云欢一下子就明白了刚刚那个妇人的身份,应该是兰父的哪个兄弟之一的夫人,只是在兰家这样选家主的竞争方式下,赢了的人自然胜者为王,失败的人在兰家连个人估计都算不上,听林敏话中的意思,这些人只是一个代号而已。

    简单的一句话明显的表现出了兰家继承方法竞选的残酷之处,宁云欢本来认为自己应该高兴兰九已经竞争得胜,自己不用再当那个被人看不起来的某个符号夫人,可是这会儿她真正意识到这一面的时候,才明白自己当初将儿子送到林家是有多么的正确,虽说儿子从此姓林,可他本来就不是跟自己姓的,他姓什么宁云欢还真不在意,可在一个母亲看来,如果他能脱离兰姓,从而脱离这些危险,她心中其实是有些庆幸的。

    “兰家这样的人有很多,这些人的眼光你都不用在意,最多几十年,他们就会成为你的仆人,供人驱使。”虽说失败的人还是挂着一个姓兰的名头,但其实谁都没知道,没本事的人只会渐渐消失在兰氏的族谱中,这一代竞争者都已经失去了资格,就代表庞大的兰氏资源已经不可能再为他们所用,第二代之后这些人就算是生下儿子,这些第二、第三代在出发点就已经远输嫡系的情况下,要想再翻身,那是难上加难。

    小说电视里的主角光环就算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随意给哪个兰家已经失败者套上,要想再重新入主兰氏中心,那都是痴人说梦。

    一些若是真有用者,会被兰家以高薪再聘入兰氏中任职,若是一些无能者,两三代后,兰家根本连他们进入的资格都没有,不再享受兰家的资源不说,兰氏的钱财也不养废人,甚至一些人在夺位失败后,有些万一不死残废的人,恐怕日子过得要比普通人还不如。

    “谢谢妈妈。”宁云欢心头一凛,虽说不知林敏这次看到她为什么不口出恶言,也没有看她不起的模样。可宁云欢知道她这会儿是在提醒自己,因此对她小声的道了声谢。

    既然已经决定要嫁给兰九,而他也表示过这辈子绝不会有移情别恋的时候,宁云欢在各种考虑之下,还是决定要相信他一次,反正结果不可能会比前世的自己更惨就是。再说就算两人以后感情不再,可看在夫妻几年的份上,宁云欢觉得兰陵燕说不定也会给自己一条活路,而既然都已经下定了决心。那么能跟林敏好好相处当然是宁云欢希望的,这会儿林敏都主动示好,她当然不可能会像以前一样的装木头。

    “不用谢。”林敏嘴角边的笑意越来越明显,替她将额饰戴上之后,上半身往后头仰了仰:

    “很漂亮,小九一定会喜欢的。”她说完。又笑了笑:“再说他本来就喜欢你,不管你什么模样。”看到宁云欢脸颊一下子变得有些嫣红,林敏又抿了抿嘴唇:“我们都是要嫁到兰家的人,当然我也是从你这个时候过来的。”

    由样都是给兰家的男人当媳妇儿,宁云欢听出了林敏话中的意思,见她脸上露出一丝失落之色。想到了当初兰陵燕曾跟自己说过,兰父有意将林敏养成当初骄纵无知的模样。心下对于这个婆婆以前有些不喜的感觉,也渐渐淡了些。

    很快妆化完了,因今日的婚礼是在室外,本来这会儿外头就有太阳,因此妆上得极薄,宁云欢本来肤色气质都好,只薄薄一层让她看起来气色更明媚一些而已。所以程序并不繁琐,很快一切准备就绪。宁父便已经一脸的复杂的看着女儿,伸出了胳膊任她挽在了自己手上。

    宁夫人擦着眼睛,嘴唇动了动:“我可算是盼到这一天了,如果要是……”她剩余的话没有说完,可她不说宁父也知道她要讲的是什么,瞪了她一眼:“大好的日子,你在说什么胡话,又哭什么,女儿嫁人是好事,再说以后嫁了就不是不回娘家了,你流什么眼泪。”宁夫人笑了笑,旁边林敏解围:

    “我是没有女儿,不过要是有,估计也跟琴姐差不多了。”她口中的琴姐指的是宁夫人,琴字是宁夫人的闺名,这对亲家年纪相差了一些,可意外的倒是能相处得来,几天时间在一起说说话,关系竟然好了。

    见亲家都替宁夫人说话,宁父自然不会再骂宁夫人了,但眼神仍是在示意她不要再提宁云城。宁夫人刚刚也只是有感而发,这会儿被丈夫一提醒,才想起儿子如今的德性,确实不适合在这样的大喜日子提出来,因此没有吭声。

    在听到宁云城的名字时,宁云欢一阵的恶心,最近日子太舒坦了,现在又要办婚礼了,都是大喜的事儿,她还险些忘了宁云城与顾盈惜那群恶心的人,这会儿一被提起,她一阵腻歪,但看宁夫人有些自责的样子,只是冲她摇了摇头,随即才将顾盈惜等人抛出了脑海。

    婚礼进行得很是顺利,在看到了那个林敏口中所说的二夫人之后,宁云欢本来以为自己的这场婚礼会十分不顺的,也因为提心吊胆的,她夸大的想像了兰氏家族中那些人凶狠狰狞的形象,却忘了自己的丈夫是个不输于这些人的狠角色,也正因为太过担心了,一开始对于婚礼的紧张情绪反倒是被转移了,宁父满脸感慨的将她交到兰陵燕手上时,她隐隐反倒松了一口气,好像知道只要兰陵燕拉着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