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方凌上出租车,然后随便问一句,脑洞大开,挖出了孙家走私线。刚才本打算摸手吃豆腐,让方凌火,那案件的事就不了了之。至于雷东这人,呵呵,还怕方凌不去查?
但是,但是……
方凌的手指停留在资料上一名目击证人的名字上,没错,苏诚没有把握,但是在方凌念资料时候,苏诚认为这位这位目击证人有问题。缉毒处怀疑有人通过大巴车朝某县运毒,临检现大巴车行李舱某行李箱内有毒品。于是开始排水,这位目击证人清楚自己的箱子内东西,成为一位证人,而不是嫌疑人。嫌疑人的是另外没有携带行李的六位乘客。
这种案件一般是掉包,自己拿的是普通行李,下车后拿走有毒品的行李。这样有个好处,当毒品被警察搜出来时候,自己和毒品是没有接触的,没有任何证据,因为是毒贩先行将行李放到大巴车行李箱内。而大巴车的司机和售票员从来不管谁朝行李舱放行李,除非到了目的地后有人拿错自己行李才会开始辨认。
这是一起利用公共资源监管漏洞来达成安全运毒目的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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