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五章 北冥老人(1 / 2)  绝世神医之逆天魔妃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洛都城池的郊外,一抹清瘦的身影,被黑色的斗篷笼罩,凭着星点烛火在黑夜中潜行。翻飞的斗篷下,隐约可见烈焰的红。

    恐怕,连慕雄都猜不到,自己的府中,居然藏着一条通向城外的密道。而密道的入口,就是在慕轻歌的房里。

    据慕轻歌交代,这条密道,是她那位神通广大的师父暗中建造的,为的就是方便她这个废物,能够随时响应他的召唤。

    洛都郊外,是一片大山,山体延绵,在夜色中显得格外狰狞。

    慕歌手持灯笼照明,耳边传来慕轻歌指路的声音。

    橘红色的火光,将慕歌绝美的精致小脸,衬托得晦暗难明,眸色阴蛰。

    “我并非有意瞒你。只是不想,他居然这么快就找过来。”慕轻歌抿唇道。但,声音中,不难听出她的害怕。

    可是,慕歌却不理她。

    每一次,以为她已经交代清楚,却不想,事实总会给她上演‘惊喜’。

    慕歌对慕轻歌的不理不睬,让后者眸中的内疚之色更甚。看着慕歌一步步走远,朝着那个令她恐惧的山谷而去,慕轻歌一咬牙,瞬间飘到慕歌面前,堵住了她的去路。

    “你别去了!”慕轻歌阻止道。

    慕歌抬眸看了她一眼,清冽透彻的眸中,没有一丝波澜。

    绕过慕轻歌,她准备继续前行。

    “你别去了!”慕轻歌再次阻挡在她身前,甚至张开了双臂。她下意识的行为,却忘了,她是灵魂之体,根本就无法阻拦慕歌的行为。若是慕歌愿意,甚至可以直接穿过她的身体离开。

    慕歌再次停下,缓缓抬眸,那双清冷而令人心中寒栗的眸子,直直的看向了她。

    慕轻歌眸中带着一丝绝决,快速的道:“如今你已经能够修炼,不用再去求那些歪门邪道,我们回府。”

    她的声音中,透着一丝急切。

    似乎,慕歌再不返回,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一般。

    可是,她的急切,却没有感染到慕歌。后者在听她说完之后,不由得冷笑了一下,眸中满是讥讽:“慕轻歌,如今,我才是慕轻歌。为你收拾这些烂摊子,并非我所愿,却不得不为之。所以,从现在开始,你最好闭嘴。”

    慕轻歌透明的脸色似乎更加苍白了几分,连原本还带着点淡淡红润的唇色,也变成了灰白。

    “带路。”慕歌冷声道。

    慕轻歌眼中闪过挣扎之色,在看了慕歌几眼之后,最后再次乞求:“若是你出了事,爷爷和姑姑该如何?”

    慕歌眼中讥讽更甚,似笑非笑的道:“这个时候,拿这些人来堵我?那你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又何尝想到他们?我和他们认识不过几日,你以为我会在乎他们如何?”

    “你以为我愿意如此吗!”慕轻歌突然爆发。

    她神色痛苦万分,双手紧紧抱住头,十指陷入发丝之间。“我也不想,可是我有什么办法?我是废物啊,废物!慕府嫡孙,慕雄唯一的孙儿,却不能修炼。我不仅不能光耀慕家,还要依仗慕家保护。我就是一个废物!你又何曾体会过我的心情?在我绝望和愤怒之际,有人说能改变我的体质,我如何能不动心?又有何不敢冒险?哪怕,我知道那人居心叵测,哪怕我知道事实恐怕并非他所言……但,只要有一丝机会,我也不愿放过。”

    慕歌看着情绪失控的慕轻歌,沉默不语。

    这还是第一次,慕轻歌在她面前露出这般无助而痛苦的样子。一直以来,她似乎都显得满不在乎,只有在看到和她关系密切的人时,才会流露出一丝情绪波动。

    而此时……

    或许,就如慕轻歌所说,她无法体会那种心情。

    这个大陆上,人人可以修炼,却偏偏除了她。若她只是一个普通人也就罢了,却又偏偏有着显赫却敏感的身世。

    她被压抑太久,背负了太多秘密,心中无时无刻想要变强,想要掌握、改变自己的命运。只是可惜,最终却还是变成了一缕孤魂。

    除了自己,没有人知道真正的慕轻歌已经死了,甚至,连一个牌位都没有。

    慕歌眸色微动了下,冷冽的声音也缓和了几分:“慕轻歌,你要明白,这件事,不是靠逃避就能解决的。”今夜,就算她不去赴约,那明日呢?若是惹怒了慕轻歌口中那个怪人,以那人神出鬼没的本事,既然能悄无声息的在慕府修建密道,想要摘取慕府之人的项上人头,又有什么难事?

    慕轻歌下唇轻颤,眼神中满是慌乱。

    或许,在她破釜沉舟的那一刻,也猜测不到,自己的命运会是如今这般。

    “我们可以去找爷爷……”

    “自己闯了祸,就去找长辈出来收拾。慕轻歌你真是一个真正的废物。”慕歌冷漠的声音,直接打断了慕轻歌恍惚间的轻语。

    慕轻歌透明的身体颤抖了起来,好似被抽掉了全部力量一般。

    “老夫说,人为何还未到,原来是被林中魍魉绊住了脚。好徒儿,待为师这就帮你收了这只鬼魅。”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