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469:一抹不舍之息(二更)(1 / 2)  驭灵女盗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十里香身为红阎罗,自然可以自由出入九十九洞天的任何一个角落,傲青听到她在身后的聒噪,脚步一停,微微皱了一下眉头。

    不等十里香再有举动,傲青已迅速地扬起了手指,苏瞳听到破风声从高处来,抬头一看,只见一捆赤色的绳索不知是从哪里飞来的,在十里香还未防备之际,便将她五花大绑起来!

    噗通。

    身上的枷锁过分沉重,猝不及防的十里香噗通一声坐到了地上。

    “你不能这样对我。”眼见挣扎不开锁链,十里香的表情分外委屈,这一次跟来,并不是因为花痴作祟,而是事关族规,她不希望看到牧云秋犯下大错。“这里外人来不得,祖宗定的规矩!”

    “的确是不能这样对你。”倒是被提醒了,傲青摸着下巴略微沉吟了片刻,又招了招手,唤来一尊大血钟,哐当一声将十里香连头到脚罩在了里面。

    这样一来,连空气中弥漫的阵阵聒噪声也消失了,非常,非常的清静。

    傲青心情愉悦地打了个响指。

    噗!

    苏瞳差点笑出声。

    “你这一点也不怜香惜玉的模样,实在太无情了,而且你带我擅闯这里,是不是真的坏了什么规矩?”

    “规矩本就是人定的,我也算是血族的老祖宗了,改一条又有什么关系?这丫头就是脑子不太灵光,所以这么多年连假阎罗的事情都没查清楚,还得我亲自出手。借你血器,是为止祸,她若掰得清楚,就应该乖乖闭嘴,不要惹事。”

    “啧啧,果然是血魔牧云,霸气!”苏瞳竖起拇指,而后朝那孤单静置于空武器架上的血器看去。

    正是它在十里香出现前,绊住了傲青的目光。

    血族血器,奇形怪状,有的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伤人的武器,没有棱角与锋芒,眼下这件,便是如此。

    它长得像是水滴落入湖中溅起的水环,只不过一层叠着一层,堆砌如塔。与其它沉睡在岁月长河之中已积满尘土的血器不同,此物在傲青靠近的刹那,突然泛起了淡淡的血华。

    “这是什么?”苏瞳轻声细语,好奇地想以手指碰触。

    “不要动!”傲青大吼一声。不过立即就察觉自己语气急躁,伸手将苏瞳拉后了一些,这才低声解释:“你是外族,若不是有我血息保护,根本无法走到这里,不过就算如此,一路上看到的各种血器,你也不能轻易碰触,否则将遭到强烈的反噬。”

    苏瞳赶紧缩回了手指。

    “对不起,我只是觉得这件东西,好像在吸引我。”

    “那是当然。”傲青浅浅一笑,眼中掠过了千帆:“因为这是珈巽,伏川的血器。他跟着我的时候,总是好奇我会钟情什么样的女子?毕竟他喜欢的王城珍珠,我一点都看不上眼,所以感觉到你的气息,它便诱你上前,想好好看看。”

    “他?它还活着么?”苏瞳诧异极了。

    “一抹不舍之息吧!”

    傲青阖上了眼,用手指轻拂那水环之塔,在他低低的叹息与轻柔的抚慰之中,血器上萦绕的血华刹那破碎。

    苏瞳抬起头,看见一股细碎的金尘从血器上扶摇而起,朝天顶散去,划过惊艳的醺风后消失在空气之中。

    嗡嗡嗡……

    碎金带走了故人对尘世的最后眷恋,它的离开,令四周温度又降了几度。

    看来伏川虽然死去,却与明藏一样,一直在等待着牧云秋的归来,如今它已如愿,所以附着在其上最后的思念也乘风化虚。

    “你也听说过,血族的血,是炼器至宝吧?”此刻傲青已经将珈巽捏在手里,声音变得有些低沉,他虽然叮嘱苏瞳不要碰触任何血器,可自己却是这九十九洞天的旧主,百无禁忌。

    “当然听说过。”苏瞳想起了在昏觞残宫里遇见的破军,当时他与傲青的对话就一直围绕着血族。

    “有很多人,都觊觎着血族的血息,用其炼器,可以加持仙宝的威力,不过取血还不是他们最想要的,这些用生命孕育出的血器,才是我族瑰宝。”

    的确是瑰宝,苏瞳对这句话深以为然,在来这里之前,她万万没有想到血族死后,还能将体内血器以这种形式保留下来,而且如此通灵,数量如此浩瀚!

    抬头只见漫天的红,空气里漂浮着淡淡的墨香,此间藏器室极为巨大,可这也仅是九十九洞天的一小部分而已。

    “来……”将伏川的血器藏在袖中,傲青朝苏瞳招手,眉眼间再见到伏川血器的那种萧索感已然淡去:“陪我走走。”

    “好啊。”苏瞳点点头,轻快地朝傲青走去:“不过我觉得你应该跟我说说,杀阎罗的事情。”

    “这也被你想起了?”

    “那当然,我三师兄嘴里说过的话,我从来没忘记过一个字。”

    “我不是告诉过你,罗生九王都有着特殊血脉和出身么?这种命定之主,自然有失公允,所以一些魔修强者表示不服,便暗中结成了一支力量,专门针对九王。而他们的头目,便被称为‘杀阎罗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