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29:秘境解体(一更)(1 / 2)  驭灵女盗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苏瞳,来!”

    就在天丛云准备等死之际,君琰却对苏瞳伸出了右手,妖红的眸子在黑暗里如星辰一般闪烁。

    苏瞳眉头展开,闷哼一声便不加犹豫地朝君琰所在的方向狂奔而去。

    “不要啊,苏瞳,你不知道男人一旦入魔会变得多么可怕!”天丛云还在尖叫。

    “去,毁灭它!”在苏瞳迈步之际,君琰的左手亦朝向扬扬,而后一头巨大无比的黑暗生灵便迅速掠过他的头顶,朝着苏瞳而来。

    与那头已经尾部化龙的魔兽有血脉同源的特征,但被君琰操纵者,腰后有两条带着蹼爪的后肢,且体色发红。

    它强有力的跳跃,掠起君琰的魔发与衣袍向前倒卷,发出猎猎之声。

    它拍出的浪割过苏瞳的脸,投影的阴霾从天丛云错愕的脸颊上拂过,偌大身体堪堪擦过傲不败的龙首,纵身向她们身后凶猛追击的似龙兽冲去!

    轰!

    两头黑暗妖兽冲撞在一起,前爪立即相互交抵,由蹼爪缝隙里迸发出一浪高过一浪可怕的飓风!

    一旦有力产生,便震动着空间!以二者为中心,肉眼可见的空间裂隙便如蛛网一般开始迅速向四方蔓延。

    “快走!”君琰冲到苏瞳身旁,负起傲不败龙身的大半重量,带着苏瞳拼命向高处狂奔。

    只要低头俯瞰,便能看到一红一碧两头可怕的巨兽在硝烟中撕打,它们分开又聚合,似乎谁都不甘认输,很快狭小的空间里便弥漫起沸腾的土浪与浓重的血腥,凄厉兽鸣伴着空气的咔嚓作响,如生命的丧钟在耳边倒数时间。

    现在能对苏瞳造成生命威胁的,已经不再是那些滋生于黑暗又毁灭于黑暗的异兽,而是崩毁趋势愈加明显的空间。

    君琰眼底的红光没有退去,但胸口却萦绕一抹暖流。

    他悄悄看着苏瞳,似乎已然看不到四周诸物疯狂崩塌的末日之景,还有那原就狭小的地底入口缓缓在头顶坍缩闭合之势。

    在他伸手的刹那,苏瞳没有犹豫,她的信赖,他不能辜负。

    这怎么可能?天丛云震惊地瞪着君琰,第一次看到有初入魔者能保持善良本心。

    “我知道,你不会害我,也不会在入魔的情况下,去害别人。”仿佛感觉到了君琰的目光,苏瞳嫣然一笑,突然伸手用力按住了君琰的胸口。

    “你看你看,这里是热的嘛。”苏瞳的声音并没有娇柔之感,却异常干净动听。

    “魔嘛,你要是不选择坠落,那么修的什么东西,并不能影响你是谁,你还是君琰,就这么简单。”

    原本君琰心中害怕面对自己的灰暗,但因苏瞳这句话,皱在一起的心脏,突然微妙地舒展开来。

    他一直盘亘在天仇魔君的阵法之外,便是害怕苏瞳在下面遇到什么危险,当他听到有异兽追击她二人的风响之后,他便毫无犹豫地选择了魔化。

    只有承认自己的“魔性”才能控制天仇魔君之阵。不过他未能成功降服那头似龙妖兽,因为吞噬青龙*,那妖兽已经不再可被阵法控制。所以他召来的是另一头黑暗妖兽,力量与似龙不相上下,有它在此,至少能为众人拖住追兵的脚步。

    诚如天丛云所说,苏瞳还不太了解男人,他的确在魔化后想法变得前所未有的肆无忌惮,一些曾经不敢想的念头通通都在脑海里沸腾跳动,但同时,无论这些念头有多强烈,他也绝对不会做出伤害苏瞳的事来。

    因为他对她的执念,并不是由“未得到”的怨念而起,而是因终日徘徊在“未珍惜”的悔恨中而生。

    如果因为坠魔而去伤害她,岂非又是不珍惜?就连魔心,都不可能允许他这样做的。

    “谢谢。”君琰舒一口气,原本很难驱逐的魔念,渐渐在他眼中消失,这句“谢谢”不是客气,而是一种感慨。

    苏瞳太聪明剔透,她那句“你不会害我,也不会害别人”绝对是句点化箴言,她心里斟酌过此事,由自己推及旁人,这种肯定为的是彻底打消他心中魔念。

    因为她的善意,他会永远记得此刻涌动在心的温暖,这柔软却坚韧的力量,令他不再畏惧于直面自己的魔心。

    其实她一直都是这么喜欢为别人着想,可是自己却懂得太晚,也错过太多。

    “一会儿冲出洞口,你就召唤鲲鹏,带大家全速离开十域秘境。”

    君琰收起心中纷乱的思绪,郑重交代苏瞳。

    洞内狭小,不宜鲲鹏飞行,而背着傲不败巨大的龙身,御空速度又受到了限制,眼脚下空间破灭的余波便要攀上脚踝,君琰自然要有所行动。

    “去吧!”四位守护仙童从君琰身旁的空气里凝结而出,俊俏的小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泪痕。

    君琰抖动着腮帮子也情难自已,但此时此刻,唯有舍弃这些守护仙童,才能为他们进一步延缓空间裂隙扩散的速度。

    “等等!

    不需要君琰明说,苏瞳便知道他要做什么,当初令瑶与自己和傲青一战,为了活命便是舍弃了一尊守护魔童。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