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程。”三天,即便周玄业还活着,想必现在也已经是强弩之末,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如果再耽误一晚上,天知道他会不会死在今晚。
宋侨明也顾不得累,抹了抹脸上的泥,说:“对,咱们现在就去找那个尸參。”
小眼睛去却有些不满,道:“我们需要休息,即便现在赶过去,到了地方,只怕也是后半夜了吧?夜晚行动非常不方便,我不建议疲惫行动。”
没想到,这会儿反而要求他们了,我正要给小眼睛下话服软,脸也不打算要了,老板的命都快没了,我还要脸干什么。谁知不等我开口,乌史铃便道:“咱们现在就走,大家都辛苦一下,救人要紧。”
刑磊峰反驳道:“那尸參那么厉害,我们如果连夜赶路,等到了地方,估计都快累趴下了,还是……”他话没说,就被乌史铃打断了。
乌史铃看了一眼,眼中满是失望,沉声道:“如果不是天顾大哥收留我,我恐怕早已经死了。你要是害怕,就留在这里吧,还有你们,谁要退出的,现在提出来,毕竟是冒生命危险的事,我不勉强大家。”
刑磊峰见乌史铃真的发火,有些怂了,偷偷瞪了我一眼,眼神很不友善。
让我意外的是,最先开口的,竟然是卫冕,他目光看向我和宋侨明,道:“我去,我帮你们找失散的同伴,但我有一个条件。我的兄弟,还在野人手里,你们有人、有枪,到时候,你们要帮我救人。”
这卫冕沉默寡言,没想到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我想了想,道:“我愿意,但我不能代表队伍里其他人的想法。”
卫冕道:“你答应就行了。”
宋侨明没有表态,毕竟那个被叫傻大个的人,肯定已经被女野人拖进野人窝了,闯野人窝,可不是一件随口说说的事。如果事平时,我恐怕也很难答应这个交易,但事到如今,便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最后只有william没有表态,他正在琢磨我们说的煮人參娃娃的事情,一个劲儿自言自语嘀咕:“煮娃娃,娃娃怎么煮?中国人还喜欢吃小孩儿?”由于不知情,所以他依旧是选择跟着大部队走,算是被我们给蒙了。由此可见,汉语真是博大精深。
有了乌史玲的支持,众人也只能遵从我的决定,当下收拾了一下装备,在宋侨明的带领下,开始往周玄业等人之前出事的地方而去。这个过程中,乌史铃和我走在最后,我向她道谢;“小玲,这次谢谢你。”
“是我要谢谢你,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呢。说真的,天顾大哥,像你这么好的人,其实已经很少见了。”顿了顿,她看向前方不远处,时不时偷看她的刑磊峰,叹了口气,道:“他以前,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以前很要好,他家境很富有,后来家道中落,可能是怕我嫌弃他吧,开始把我看的特别紧,整个人也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
我没想到刑磊峰还有这么一段往事,便道:“原来如此,怪可怜的,看起来,他对你是一片真心。”
乌史铃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但他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我指的不是家世,而是对人对事。他以前很热心的,看到谁有困难都会帮忙,和许多富二代都不一样,可现在……天顾大哥,如果他有什么冒犯你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多包涵。”我点了点头,这才知道,乌史铃其实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没见红头发放在眼里。
看样子,她其实还是挺关心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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