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六九一章 金色骨爪(1 / 2)  混世矿工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站在空中数秒之后,杨凌一步跨出,落在距离此地足有上万公里开外的一条峡谷之中。

    峡谷深不见底,丝丝缕缕的混乱规则气息不断从里面冒出来,这是他从几个长老和灵境的弟子记忆中搜寻到的信息,晴死后,在长老的安排下,几个弟子将丫头的尸体带到此处丢入了这条叫做噬魂谷的禁地之中。

    杨凌身体如同一道流光穿透黑暗落在了谷底,这里尸骨遍地,密密层层不止累积了多少年月多少死人,累累白骨之中,其中不乏有虚境强者的尸骨,在黑暗之中散发淡淡的灵光,淡淡的黑气弥漫整个谷底,如果是普通练气境修士,在这里吸一口气绝对会中毒而死。

    杨凌的神识迅速掠过整条峡谷,然后脸上露出一抹激动,身体一晃就落在一堆骨头旁边,然后手轻轻一挥,大量的碎骨被扫开,露出来一个瘦弱干瘪的身体。

    “晴~,哥哥来晚了!”杨凌紧紧的抱着这具早已干冷僵硬的瘦弱身体,两行热泪涌出,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那夕阳下跳下大石头的欢悦身影,瘦弱而坚强,充满银铃般的愉悦欢笑。

    眼前金色涟漪不断荡漾,在他哀痛之下,时间规则被遗留在神魂之中的记忆自然激发,一幅幅画面在涟漪之中不断流淌。

    “嗯,相信哥哥,等我康复之后,我一定挣很多前帮你们盖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

    ……

    “杨凌哥哥,快跟我去河滩上捡贝鱼,运气好还能捡不少呢?”

    ……

    “杨凌哥哥,快吃吧,你要多吃点儿好补身体!”

    ……

    “那么高跳下来也不怕摔到了?”

    “嘻嘻,我才不怕呢,更高的四头我都敢跳!”

    ……

    “真的呀,我们也能到镇上去住?”

    “放心,哥哥道做到,这几我多去采点儿药材,不定等不到冬我们就挣够钱了!”

    ……

    “杨凌哥哥,你在哪里呀?晴好想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看我和阿娘……”

    ……

    “杨凌哥哥,你在哪里呀……我好痛啊……好冷……你再抱抱我好不好……阿娘~~”

    ……

    “晴,你放心,哥哥一定救你回来,哥哥以前的话没做到,这次一定做到,你醒过来之后,哥哥陪着你,从此再也不会丢下你和阿娘~”

    杨凌轻轻的将晴早已干枯的头发梳到脑后,看着她那张早已没有了任何生机和气息的消瘦无形的脸,心里如同有无数把尖刀在不停的搅动。

    “轰~”一座黑色塔影从而降,放大到数千公里将整条峡谷罩在其中,同时一座接连地的青色巨轮从塔底浮现出来,凌空一转。

    “咔嚓~轰~”

    整颗星球猛然一颤,方圆数万平方公里彻底崩溃,滚滚云雾被驱散,峡谷连同附近所有建筑和山岭如同豆腐一样垮塌下去,杨凌的神识散落其中锁定一切,试图寻找到晴的三魂七魄的气息。

    但让他万分不解的是,这峡谷无数年月不知道丢下来多少死人,但是在轮回之力的作用下,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魂魄出现。

    足足半个时过去,杨凌并没有在其中找到一点点的神魂气息。

    “这不正常!太不正常了!”

    按照杨凌的理解,即便是普通人死后,只要不发生太大的环境变化,散逸的三魂七魄也能存留好多年,当初他收集薛玉琴的三魂七魄就是两年之后,但还是成功了。眼下这噬魂谷更加封闭,估计数百万年没有任何变化了,其中虚境灵境的骨骼比比皆是,但竟然没有丝毫的残魂留下来,这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些人的魂魄或者元神都被什么东西弄走了。

    “噬魂谷……噬魂……”

    杨凌猛然一惊,这条峡谷的名字已然明了问题,这峡谷之中要么有吞噬神魂的东西,要么有其他能够将魂魄或者元神磨灭的什么存在。

    一念想通,杨凌手指往前一按,一道道银光炸开,银光之中一片片金色涟漪不断荡漾,涟漪之中时光不断逆流,很快显示出还未崩溃之前峡谷的情形,但随即画面就像陷入了静止一样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变化。

    杨凌知道这是因为峡谷之中千百年难得来一次人的缘故,几分钟过后,突然画面轻轻一荡,三个身穿紫霄宫道袍的弟子飞到峡谷上方,其中一个手里的储物袋轻轻一抖,一道瘦弱的身影便往漆黑的峡谷掉落下去。

    这是晴!

    杨凌瞬间判断这就是当初发生的情形,于是伸出手指再次一点,涟漪再次荡漾出一圈,涟漪中央,那道瘦弱的身体在空中不断呼呼下坠,但就在晴落地的瞬间,黑暗之中一只散发着彩色星光的金色骨爪伸出来,一把抓住晴的身体,只见一股黑雾从晴身上散逸而出,然后骨爪就将晴的身体丢出去砸在一堆乱骨堆上,导致骨堆滚落下去将晴的身体掩埋其中。

    “定~”就在骨爪丢出晴的身体即将隐入黑暗之中的时候,杨凌身上一股浑厚的气息涌入涟漪之中,画面一下静止下来,而杨凌伸手穿过涟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