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
经过检查,他还算幸运,身中四枪,肩膀的最重,贯穿,伤到了骨头和血管,后背和胸口都没有穿透,弹头卡在防弹衣上,腿上中了一枪血流不止,以他的生命力,这样的伤要不了命。
潘多拉上前帮他处理伤口,而我则一屁股坐在车门旁,全身无力的靠着车厢,既感到庆幸,又感到悲哀。
庆幸的是,三个兄弟虽然重伤,但都保住了命,悲哀的是,我们打了这么久,弄得伤痕累累,最终却一无所获,任务也没有完成,战友的仇也没能得报。
克雷和哈米斯这两个狡猾的混蛋,带着上帝之手的残兵从地下通道跑了,我心里充满了不甘,屈辱,愤怒,这一场大战,被我们这个小队干掉的敌人,至少有两百多个,可杀了这么多人依旧没能抚平我的怒火,反而杀意更胜。
听着远处的炮火和枪声越来越近,我知道,反叛军已经攻破政府军的封锁线,逐渐逼近市区,连哈米斯都跑路了,政府军即便在精锐,只怕也坚持不了多久,可惜他们还是来的太慢,要是早一个小时破城,我们何至于被打的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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