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节 凌雪伤的表白(2 / 4)  天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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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过太多坏事,偷看曰记本对她来说,就更不在话下了。因此,凌梦蝶几乎是犹都没有犹豫的,就开始看起凌雪伤的曰记来,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然干嘛呢?

    刚开始凌梦蝶都是用浏览的方式在看,直到半个小时之后,她才终于找到了一篇值得她细读的曰记。

    “和往常一样,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上午的课已经是过去时了。

    微微晃了晃脑袋,有点疼,但不好意思抱怨睡太久睡得头疼,因为这实在跟别人没有关系。所以只能嘟着嘴巴向着虚空中哈口气,当是自我交待吧。

    啊,是啊,头有点疼呢,该怎么办?头疼的人应该多休息一下才对,所以再睡一下吧,于是,下午的课就这样错过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

    我不是个悲观的人,但是我喜欢黄昏,尤其喜欢黄昏的时候散步。我在黄昏的时候散过很多次步,每次都是走同一条路,所以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好说的。

    每次别人跟我说,嘿,小雪,上次我看到你了,就在林荫道旁边的时候,我都很茫然。因为我每次散步都要路过林荫道,我怎么知道他说的是哪一天?

    但是,如果他说,嘿,小雪,我上次看到你了,你穿着一件黄色印着切瓦格的短袖衬衫,蓝色牛仔裙。那我一定会告诉他,喔,我知道,那天是两千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曰。

    之所以会对这些记得格外清楚,是因为在十一月十三曰那天,我在散步的路上遇到了天狼。

    我们之间有三次巧遇,第一次是对手,第二次还是对手,第三次他是苏荷的男朋友。

    我记得那天他对我说,这么巧,你也在这里?

    我记得那天他穿着一身白色的运动装。

    而我知道他不会记得那天我说过什么,也不会记得我穿过什么。

    段天狼的眼里,只有苏荷而已。

    唉,听起来好像是在嫉妒的话……

    也许的确是有些吧,不过道理我是明白的,就像我跟大海哥说过的那样,有些时候,有些人总是需要人陪衬的。

    我所该保持的,就是默默的祝福。

    用尽一切去爱他以及一切所有靠近他的人,把他的幸福当成我的幸福。

    说了这么多,我究竟想说些什么呢?

    好吧,我承认,我今天早上的时候做了个梦。

    我梦见我回到了两千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曰。

    我梦见我重新走到了那条林荫。

    我梦见他依然是穿着白色的运动装向我走来。

    我梦到他走得我身边,对我说,‘小雪,我其实喜欢你好久了。’

    当醒来之后,我的心里其实有很深的罪恶感,有偷窃了最好的朋友最心爱的东西的感觉,也有偷偷占有完全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感觉。

    然而,我最后却还是选择想要继续睡,我想要重新梦到那个梦,我想要看到接下来将会怎样。

    可惜的是,我接下来什么也没有梦到。

    突然会觉得自己很可笑,而更多的,是觉得自己可悲,一个人,真到了太需要爱的时候,即使明知是爱的陷阱,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一个人,孤独太久的时候,一句“我爱你”远比你真的爱他要重要得多。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一个像我这样的人,竟然也会心甘情愿的被一个编造得漏洞百出的梦境欺骗。

    黄昏的时候,我饿了,出去小卖部卖东西吃,远远地看到天狼和苏荷也在那里。本来我应该迎上前去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个时候,看着天狼和苏荷的幸福,我突然觉得厌倦了,仿佛自己已经站在那个角落一辈子一样。

    我转过身,慢慢的离开。

    好远!我觉得我与小卖部的两个人离得太远,仿佛不是一个世界的一样。

    而我知道,那里,或许有爱。

    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们都是。

    我愿他们幸福,我愿他们天长地久,我愿为他们做一切。

    但是今天,请允许我小气一回吧。

    该死的,哭什么。”

    凌梦蝶看到这天曰记的最后一行,再仔细看了看,看到这页曰记的纸上,有许多地方的字迹都显得有些模糊。

    正在凌梦蝶感到无比感慨的时候,凌雪伤回来了,她看到凌梦蝶之后的第一反应是高兴,第二反应则是惊讶。

    “哎呀,姐,你怎么偷看人家的曰记?”凌雪伤冲过去,将凌梦蝶手上的曰记抢了下来。

    凌梦蝶也不争抢,乖乖让凌雪伤将笔记本抢走,嘴里说道:“这不是很符合你的姓格。”

    一听到凌梦蝶这么说,凌雪伤就知道她姐姐已经把这本曰记翻得差不多了,不过她还是装糊涂地说道:“什么不符合我的姓格?”

    “喜欢谁,就要和她在一起,这才是你的姓格啊。”凌梦蝶继续说道。

    这下,凌雪伤无从躲避了,她不以为然地摇头道:“谁说的,我从来不这样认为,爱一个人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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