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0章 合作伊始的混乱(2 / 3)  废土幸存者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镖将铁棍伸进幼虫的身体一通猛搅,破坏了它大部分的身体组织。但即便是这样,幼虫还是又撕咬了它身下的倒霉鬼几下,这才摇摇晃晃地倒在地上不动了。

    直到幼虫死掉以后,它锋利的前肢还嵌在那保镖的手臂上。而这个被它攻击的倒霉蛋,此时也只剩下喘气的力气了。除了手臂上的伤外,他的上半身已经血肉模糊,胸口到咽喉这一片更是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受了这么重的伤就算在大灾变前,也不一定能够活下去,目前更是只有死路一条了。

    在场的人中除了刘建飞是见识过变异昆虫的残忍疯狂的,所有并没有感到太过意外,包括五爷在内的其他人都是无比惊讶。说起来在场的众人也是见过世面的,但象刚才那样疯狂血腥的场面,他们也都是第一次见到。此时众人才知道,刘建飞所说的情况非但没有夸大,甚至与事实还有一些差距。

    一想起成百上千这样疯狂嗜血的变异昆虫围攻暮色镇,就连五爷的老脸也有些变色,看着地上就要断气的保镖长叹一声道:“不管其他人怎么想,我老头子是欢迎刘小友和他的部族进驻本镇的。要是有人不同意的话,就当是我私人请他们进镇好了,因此的一切消耗我一人承担。”

    既然连势力最大的五爷都开口了,李若兰和周虎自然都没有话好说。其中李若兰本就是倾向于刘建飞一边的,当然同意他进驻暮色镇。而周虎虽然恨不得立刻杀掉刘建飞,但能混到他这样的地位自然也不会草包,知道怎么做对自己更有利,所以也没有反对。

    因为那只幼虫的出色表现,刘建飞的部族终于获得了暮色镇的居留权。同时暮色镇的三巨头为了抵御可能出现的变异昆虫,也调整了暮色镇的一些规矩。

    首先是严密封锁任何变异昆虫的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惊慌;其次为了加强镇子的防御能力,三人一致同意拿出食物雇佣周围的幸存者加固镇子的围墙;同时允许周围的幸存者在自备食物和燃料的情况下,在镇子附近宿营过夜。这样可以吸引一些幸存者长时间在暮色镇周围逗留,如果真的有变异昆虫出现,这些人就能成为暮色镇的补充力量,来对抗那些恐怖的大虫子。

    在这个生活必需品极其缺乏的末世,对绝大多数幸存者来说食物的诱惑是无法抵御的。这个消息刚刚发布一天,就有一些幸存者涌入暮色镇要求成为劳工,围墙的修建工作也很快地展开。

    按照刘建飞提供的信息,那些变异昆虫能轻松地跳到三米的高度,所以围墙一定要高于三米才行。在没有重型机械的情况下,要建造这么一道围墙的难度可想而知。为了尽量加快进度,有不少暮色镇的守卫也临时充当起劳工来。一时间暮色镇周围就象是一个大工地似的,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

    不过刘建飞暂时对这一切是全然不知,在得到暮色镇三巨头的承诺后,他就连夜赶回去把族人带到暮色镇来。现在无论是对暮色镇还是刘建飞来说,时间都是非常宝贵的。谁也不知道那些可怕的变异昆虫什么时候会到,也许就在明天一早,它们狰狞恐怖的身影就会出现在地平线上了。

    虽然此时变异昆虫对绝大部分幸存者来说还是个天大的秘密,但刘建飞的族人对此却早就知道得清清楚楚。大家都明白早一天赶到暮色镇,生命就多了一分保障,所以一路上都走得十分辛苦。甚至连部族中的两个小孩子,都乖乖地跟着大人们赶路,一路上从来不叫辛苦。倒是几个女孩都觉得两个孩子这样很可怜,有时候会轮流背着他们前进,让孩子们可以休息一小会。

    至于部族中力气最大的刘建飞和老酒,则不得不充当起搬运工的角色来。虽然末世物资匮乏,但一个部族总会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比如储存起来的食物、武器弹药等等,都需要般到暮色镇去。

    其中特别是武器弹药,更是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虽然刘建飞还是把大部分武器留在了武器库里,但考虑到变异昆虫的数量和凶猛程度,他还是带了不少的弹药,甚至还把一挺轻机枪也拆了装在箱子里一并带走。

    这些武器加上弹药,重量就非常可观了。好在刘建飞早有思想准备,在离开暮色镇时向李若兰借了一辆板车,正好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放在车上,总算是轻松了不少。

    一路上这支以妇孺为主的队伍,自然也受到一些幸存者的觊觎。不过有老酒和刘建飞两人在,再加上人人都有令人望而生畏的武器在,所以根本没有遇到什么麻烦。一行人昼行夜宿了近半个月时间,暮色镇终于遥遥在望了。

    和刘建飞离开时想比,暮色镇的外观有了明显的变化。原来一人多高的围墙,已经被增加到三米以上。虽然这围墙基本还是用各种建筑的残骸所建,但看上去似乎厚实了不少。围墙外面还刻意用许多钢筋向下弯成钩状,应该可以有效地阻止变异昆虫沿围墙爬上来。

    看样子暮色镇的三巨头被那只发飙的幼虫吓得不轻,在加固围墙上也是不惜血本,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完全依靠人力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

    绕过一个拐角后刘建飞发现,虽然绝大部分的围墙都已经加固完毕,但还是有一小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