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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和明知道取胜的希望渺茫,即便想固守到援军抵达,也不乐观,他只想多杀几个胡虏,死了也好有垫背的……
其实说起来,陆和对胡人未见得有太大恶感。他出身在青州长广郡西北部,本是山中的猎户,生活虽然贫穷,倒也没什么烦忧,靠山吃山,即便官府也不大管得到自己——收税?老子往山里一躲,你们谁敢进来收?他那时候唯一的念想,就是什么时候能够娶到个媳妇儿,传宗接代,免得将来死后无人洒扫坟墓。
后来天下大乱,曹嶷肆虐青州,周边各县很多百姓拖家带口逃入山中,陆和心善,经常以猎物接济,就此聚拢了百余青壮自保。掖县的坞堡主苏峻听闻此事,就派人来请他出山,当自家部曲。陆和自由惯了的,当即一口回绝。
没想到苏峻这人心狠手辣,竟然派兵进山,一方面征剿陆和,同时也想把逃难的百姓全都掳去自家坞堡。陆和力不能敌,手下大多跑散,这才只得背井离乡,孤身逃亡,当走到琅琊境内的时候,不期然撞见了峄山上下来的流民。陆和协助流民抵御支屈六前出的哨骑,因为弓法娴熟,连毙三羯,就此被郗鉴的夫人相中,给了一顿饱餐,收作护卫,领着他一直逃到了淮阴。
裴该在峄山残部中料兵,郗夫人便推荐了陆和,陆和在裴该面前试射,十发九中,遂被收入“武林营”,成为队副。后来“武林营”扩军,他因功得以升任为左副督。
所以陆和第一恨的人是苏峻,第二是肆虐青州的曹嶷,至于胡人……此前见都没有见过啊,恨从何来?不过一来裴该善待士卒,陆和的日常生活比在山里饥一顿饱一顿的时候强多了,此前不久还迎娶了县内某地主家的闺女为妻,妻子已有身孕——受都督如此厚恩,必当答报;另方面裴该是很会洗脑的,整天在军中宣扬“晋胡不两立”的理念,陆和就此认定了,胡贼不乱,曹嶷不会到青州去,曹嶷不去,苏峻也不会进山……总之一切都是胡贼的错!
故此今日遇敌,众寡悬殊,他就已经存了战死的心了——上报都督之恩,中为同袍长脸,下可压制“劫火营”那几个南蛮子。反正媳妇儿已经有喜了,就算生个闺女儿,有都督的关照,将来也必能招赘女婿,延续香火,那我还有什么可挂恋的么?
哦,若说挂恋,倒也还有,那就是手下近千名部属,往日同场操练、同镬就食,希望可以多活几个下来……掉头就跑是不现实的,说不定会死得更快,而且临阵脱逃,即便得生,都督也开恩不责以军法,日后在军中还抬得起头来吗?真正虽生犹死!陆和以己心度人,我要是沦落到那般地步,时不时会被旁人戳脊梁骨,早就羞得一头撞死啦!
若想多活几个同袍下来,那这仗就得认真打,光想着拼命是没用的。关键是耗时间,若真能扛过这头一天,存活的可能性就会大上一分——倒霉这才是清晨啊,太阳啥时候才肯落山呢?
他忍不住就转过头去,瞟一眼初升的朝阳……啊呦,好晃眼。
陆和猛然间灵机一动,转回头去望望胡汉军阵列——尚未布置完全。若能趁着阳光刺眼,敌阵未全之机冲上一阵,说不定还会有几分转机哪!
陆和此前自然没有打过什么大仗,但扫荡坞堡、镇定地方,小仗也经过十数次,再加上裴该擅长纸上谈兵,刘夜堂即便对别营将领也不藏私,耳染目濡之下,那些基本军事原则,陆和还是清楚的——否则裴该也不敢交付他副督的重任了。当下略一思忖,这个险值得冒,便即亲自将兵前出,来冲胡汉军阵列。
熊悌之、陆和所在的位置,距离阴沟水大概一里多地,约摸四百步,正当胡军——距离侧前方的乞活营垒略远一些,大概五六百步,正好是两军各自前出对战的距离。胡军数量很多,营垒占地也广,前阵就此与晋军拉得很近,也就不到三百步,两箭之地,战阵之上,真正瞬息可至。
陆和命阵中擂鼓,亲率本营半数前出,想要趁着胡军因为阳光晃眼,不易观察己方动向,以及阵列未全,很难快速反应的机会,直薄其阵。但他就没能想到,胡汉军中有很多氐、羌杂骑,是根本不知道啥叫列阵的,全都被驱赶到军阵两翼,各自卧倒在草地上歇息,刘丹一声令下,这些杂骑匆匆上马,就直接冲了过来。
他们大多身穿皮袄、戴着皮帽,也没有什么趁手的肉搏兵器,光扛着张猎弓便即策马上阵,毫无队列可言。战术也很简单,就是驰近敌阵,施放乱箭,敌进便退,敌退便追,只等将敌军阵列射散,到时候直接冲过来用马项撞人、马蹄踩人就成了。
这种草原民族的骑射战术,恐怕自春秋战国时代——那时候匈奴还被叫做猃狁呢——以来,始终便是如此。不过那会儿不但没有马镫,甚至连高桥马鞍都尚未发明,草原民族只能如此对战,历史长河终究在浩荡向前,如今的匈奴本部兵马,早就已经不仅仅靠骑射取胜了,甚至于新近雄踞大漠的鲜卑人,还用上了长大的马槊……只是这些贫穷的氐、羌牧民,别说铁制兵器了,很多连箭簇都还是骨制的。
陆和所部晋军不等敌骑近前,便先乱箭齐发,当场射翻了十数骑——步弓的射程比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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