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70章 对簿公堂(三)(3 / 5)  穿越之我在香港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不想打这种必输的官司。所以他只能一边拉着被西斯不给面子的行为气得愤愤不已的麦卡锡赶紧坐下,一面又帮忙解释道。

    “再这么下去,我也会更激动的!”西斯深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法官袍,又深深地看了海德。乔治一眼,然后坐下,面对所有人沉声道,“法警!”

    “法官先生!”海德。乔治大急。

    “看着麦卡锡先生,如果他再未经我的允许就擅自发言,就立刻把他给我赶出去!”没理会海德。乔治,西斯径自向两名法警吩咐道。而他的做法也让海德。乔治稍稍的松了一口气,总算还好,西斯还是给麦卡锡留了一分颜面。真要让麦卡锡就这么被赶出去的话,就算最后案子能赢,麦卡锡这张脸恐怕也丢干净了。不过,西斯今天的这种毫不客气的做法,恐怕也会造成一个可怕的影响,那就是麦卡锡以后想要用自己的影响力来影响司法审判恐怕就不会那么容易了,因为西斯今天对麦卡锡的态度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的都会影响许多法官对麦卡锡的看法。只是,在他的印象里,这位西斯法官并不是这么胆大的人,据他所了解到的消息,这个案子之所以会到了西斯的手里是因为没有人愿意来主审这个案子。就是这么一个被人推出来当替罪羊人居然在案件未曾结束就敢对麦卡锡这么严厉,难道他是吃了豹子胆了吗?这很显然是不现实的,那么他之所以有这个态度,那就表明。。。。。海德。乔治不敢往下想了,此时的他终于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如果真如自己所想的那样的话,那么自己一世的英明都将葬送在这个案子上了。

    “林子轩先生,请继续说下去。你怎么会成为这么多人的‘代理人’的。而且,我想问一下,这个‘代理人’是什么意思?”整肃好法庭的环境之后,西斯又向林子轩问道。

    “这一点我想可以由我来向法官阁下您来解释!”克莱蒙果断地站了起来,并打开桌子上的其中一个大旅行箱,从中抽出了一份文件向西斯展示道,“法官阁下,这是一份委托书,包括我们刚刚提到的那些人,上面一共有八百多人的签名。他们共同委托林子轩先生代表他们向麦卡锡和非美活动调查小组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些东西,就是起诉书。这没有任何不合理,也没有任何与本案无关的地方!”

    “反对,法官先生。”海德。乔治“倏”地站了起来,“原告原本的控诉是说abc控告麦卡锡参议员和非美活动调查小组违法和越权。可是,现在他们却说是代表其他人,法官先生,他们这是在偷换概念!他们这是在蒙蔽法庭!我要求,法庭驳回他们的控诉!”

    “原告,能否请你们解释一下!”西斯向克莱蒙说道。

    “法官先生,我想请海德。乔治先生再重新仔细地看一下我们的起诉书。我们的起诉书上面说的非常清楚:我代表美国广播公司和其他的一些相关人等控告麦卡锡先生和他的非美调查活动小组违犯多项美利坚合众国法律,并侵犯人权!请看清楚,是代表abc和其他一些相关人等!我们并没有偷换概念,更加没有蒙蔽法庭。”克莱蒙道。

    “你们这是在模糊概念。”海德。乔治叫道。

    “我们并没有模糊概念,如果有的话也是,因为乔治先生您根本就没有好好地看过我们的起诉书!如果你好好地看了,一定就知道,我们所用的措词根本就没有任何错误或者称为失误的地方,更加不可能有蒙蔽法庭的嫌疑。”克莱蒙道。

    “你们在起诉书中说‘代表abc和其他一些相关人等’,克莱蒙律师,身为一名职业律师,你应该知道法律的严谨性,也更加知道法庭的严肃性。这样一封措词模糊的起诉书,你们根本就是故意想让麦卡锡参议员和我们措手不及。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你们这种突如其来的陈诉打得手足无措,从而达到胜诉的目的!我不得不说,你们的手段很有效,我们差点儿被你们打败了。可是,这种行为是不公平的,根本就不符合美国法律的公正性。而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是必须保证每一位公民的在公开、公平的情况下受到公正审判。所以,不管你怎么说,你们都无法逃脱蓄意蒙蔽的行为?”海德。乔治冷哼一声,也不等克莱蒙反驳,又立即转向西斯道,“法官先生,凭借以上的原因,我要求您立即裁判原告的控诉无效!”

    “这样的情况下做出判决有点儿过于轻率了,不过如果原告你们真的是想借用这种方法来进行法庭上的对决的话,我只能说,我很不高兴,也很不喜欢你们的这种做法,所以我需要你们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当然如果解释不合理,我只能说,你们的控诉确实很难成立!”西斯揉了揉鼻梁,淡淡地面向原告席说道。

    “仅仅只是控诉不成立?这太过份了,明明就是他们在蒙蔽法庭。哼,中国人从来就只会搞这种糊弄人的小把戏!”见西斯的立场又靠向了自己这边,一旁的麦卡锡又冷哼道。

    “议员先生。”西斯怒瞪了过来。

    “好吧,我不说,我不说!”麦卡锡急忙举起了双手以示歉意。转眼之间自己这一方就占据了巨大的优势,他自然没必要再跟法官起什么冲突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