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五七章 劝进(上)(2 / 3)  战国征途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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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而代郡的法令本身是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削弱抑制世族豪强势力。再加上外部环境平静。而且尽管逃到辽东的燕国余势造出的复国声势向大。但并沒有什么实质的行动。更多更快章节请到。因此燕国的世族豪强势力也并沒有闹出太大的事情來。相反代郡在打压了几名燕国的世族豪强之后。对燕地的统治也日渐稳定。

        不过燕国的余势存在。对代郡來说。始终是一个不安定因素。在高原出塞之前。就想彻底把燕国的残余势力彻底灭掉。只是那时代郡刚刚击退秦军。夺取了大量土地。还需要一段时间來消化稳定。加上高原又出塞寻找白灵族。因此才暂时放了下來。而现在高原回归代郡。新地稳定。也确实是彻底解决燕国残余势力的时候了。

        这是需要高原决策的第一件事情。高原对此当然并沒有异议。.第一时间更新 不过出兵征战。并不是说说而已。还需要详细的策划布置。现在只能将出征的事情定下來。而这一仗出动多少军队。俱体怎样打。还要认真的考虑。这就不是现在马上决定的事情了。

        第二件事情是有关于迁都。在高原出塞之前。就己经决定迁都灵寿。并且开始修建灵寿。而现在虽然工程并未完全完工。但也己完成了大举。预计在下半年九、十月的时候。就可以正式迁都了。但迁都也是一件大事。可不是像普通人搬家那么简单。白灵族只有八万多人。举族迁移就足足准备了两个月的时间。更何况是迁都。因此从现在开始。就要逐步将行政机构向灵寿迁移。慢慢分阶段的将行政中心从代郡转移向灵寿去。

        但在迁移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机构重复。或是矛盾错误的事情。必须要是高原在代郡坐镇的时候才能进行。

        而高原对此也沒有意见。只是让大臣们拿出一个分阶段逐步迁移的计划來。而在迁移途中。怎样过渡。然后依计划进行迁移。

        而第三件事情则是和第二件紧密相关。就是完善代郡的行政系统。主要的地方行政系统。和中央政fu对地方的管理。

        以前代郡虽然也是实行的郡县制。但实际却是有县无郡。因为代郡一共也只有四个郡。几乎每个郡都是边境地区。因此依郡名成立了四个军团。分别驻守四郡。地方行政基本都是由军队管理。但现在又増加了巨鹿、东阳、广阳、渔阳四个郡。而且雁‘门’、云中郡的人口也大为增加。不能再由军队來管理地方行政了。

        虽然现在新设立的巨鹿、东阳、广阳、渔阳四郡都已经建立了地方行政机构。但只建立到县级。而郡一级的行政还是由军队再管理。但现在由军队管理地方行政。显然跟不上代郡的发展势头。必需要建立正式郡一级的行政机构。以及中央政fu对地方行政的管理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够加强中央集权。对地方的控制能力和行政效率。并且防止形成地方势力。尾大难掉。

        高原对此也极为赞同。以前是地小人少。用不着设立过于复杂的行政机构。往往是一职多能。军政不分啥事都管。而现在家业大了。分工也该细化。军政也应该分开管理。不过地方行政机构应该怎样设置。有多大权力。而中央又怎样对地方进行管理。需不需要增设一些新的机构。而地方行政完善之后。军队也应该进行重新整编。起码不能再用郡名來划分军团。这可也不是一件小事。索‘性’也借这一次迁都之际。都一起解决了。

        另外高原也想到。军政分离之后。是不是也应该对官职、爵位也进行一次大改。现在代郡的职官制度。仍然还是照搬周制。应行官职、爵位一体化。分为士、大夫、卿三级。每级又分上中下三等。共计九级。另外还设置了一些如国相、大将军、大司马、司空、司农等特定官职。

        这样的职官制度设定。显然是过于单简了。而且官职、爵位一体化。也不符合执政水平发展。在这方面秦国就开了一个好头。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对职官制度也进行了一次大改革。将官职、爵位进行分离。既爵位只代表官员的上下等级及政治、社会地位。但并无实权。只有官职才能表示官员的实际责任和权力。秦国在中央设三公、九卿等官职、管理国家大事。各付其责。地方设郡守、县令等官职。管理地方政务。而爵位也由周制的九级扩大为二十级。拉开了各级的差距。并且规定了只有军功才能晋爵升级。

        高原当然知道。官职、爵位分离才符合历史发展大势。但选择怎样的官职制度。究竟是采用秦汉的三公九卿制。还是唐宋的三省六部制。或者是明清的內阁(军机处)制。还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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