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九十一章 人民公爹(1 / 2)  气御千年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同志,这可是上坡啊,我们这车超不了速。”司机还在辩解。

    “超速10%-30%,我们在后面看的很清楚。”官腔抬高了声调。

    “别开别开,您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吧。”司机好言相求,看样子对方已经在开罚单了。

    “太欺负人了。”我站起身打开车厢上的通风口钻了出去。

    “好啊,又多了一项人货混装。”车外的两个套着白色反光背心的家伙见我从车里爬出来,指着我高声说道。

    “你们哪个单位的?”我顺着集装箱与车头的连接部位爬了下来。穿反光背心的两人一高一矮,矮个子警衔高一点,我就跟他说的话。

    谁知矮个子根本就不搭理我,顺手开出了两张罚单递给了司机,我伸手接过看了一眼,两条罚款事项是超速和人货混装。

    “我是国家安全局的,你查一下我的证件。”我说着将军官证掏出来递了过去。之所以让他们先查一下是因为正常情况下国家安全局的人员是不会钻到运送海鲜的箱车里的。

    矮个子疑惑的接过我的证件,摘下肩膀的对讲机联系了总部,说明了我的编号和工作部门,没过多久便验明了正身。

    “你们走吧。”矮个子大手一挥,颇有点开恩的意思。

    矮个子说完就走了过来伸手想要拿我手里的罚单,我甩手避过,抬起手腕摁下了通话开关请求与总部通话。

    “1825,于乘风,帮我查两个警号。”我对总部的调度人员念出了这两个家伙胸口上的警号。

    调度人员很快就查到了他们的姓名资料。

    “你通知一下第七分局,这两个人有从事间谍活动的嫌疑,让他们调查一下。”我毫不避讳的当面诬陷他们。他们怎么冤枉劳苦大众的,我就怎么冤枉他们。

    说实话,自从进了国家安全局,我很少假公济私的滥用权利,包括紫阳观我都是折了阳寿才弄回来的,今天我还就滥上他一回了。

    “你什么意思?”听到我光明正大的陷害他们,两个家伙脸都绿了。

    “没什么意思,回去接受调查吧。”我结束通话将手里的罚单扔给了他们,挥手示意站在旁边发愣的司机上车。

    “你不能走,你把话说清楚,我们从事了什么间谍活动?”矮个子急了,走过来伸手想要扯我,不过眼神却定在了我先前爬出来的通风孔上。

    我转头一看,只见三阴辟水巨大的头颅正顶在通风孔上,不过由于通风孔不大,所以只露出了两只巨大的眼睛。

    “三儿,回去。”我急忙冲它大喊,吓坏这两个家伙无所谓,要是吓跑了司机可就麻烦了。

    三阴辟水听到我的喊声,缓慢的缩回了头颅,不过由于它的动作并不快,所以除了这两个家伙,其中的一个司机也恍惚看到了什么。

    “上车。”我将被三阴辟水惊的呆住了的两个家伙推开,转身对司机说道。

    “记住了,你们是人民公仆,不是人民公爹。”我冷视了他们一眼,转身爬了回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司机一路高速,下午四点便赶到了紫阳观。司机下车之后远远的躲了开去,看样子应该是发现了自己拉的并非什么观赏鱼类。

    “你们出去吃饭吧,两个小时以后再回来把车开走。”我掏一叠大票扔给了他们,对方摆手不敢要,不过我还是塞给了他们。

    “同志,你能给我们开个条吗?”司机怯怯的说道。

    “什么条?”终于安全的回到了紫阳观,我心情甚好,掏出香烟递给了这两位功臣。

    “回去的路上他们要是再抓我们的车怎么办?”司机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没关系,有事情你给我打电话吧。”我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给了他们,条子我是不敢写的,一来自己不是地方上的领导,动不动就能写个条子下个指示,二来万一他们拿着条子运输什么违禁物品,到时候接受调查的就是我了。

    把司机支走,我马上给金刚炮打了个电话,很快的这家伙就跑了下来。

    “你把它们全家都拉来了?”金刚炮见到集装箱很是惊讶。由于现在是白天,所以金刚炮看不出三阴辟水的气息,何况集装箱还是铁制的。再者我在电话里也没有向他说明我运回来的是谁,所以他始终认为我把白狼带回来了。

    “就它自己。”我说着打开车厢跳上去拉开了水柜,三阴辟水蜿蜒着游了出来。

    “我草。”金刚炮压根就没想到我会将三阴辟水给拉回来,不由得被它吓了一跳。

    “你咋把它弄来了?”金刚炮回过神来,诧异的看着我,“你今天弄条狗,明天拉条蛇,这么下去紫阳观的动物都快比人多了。”

    “它是蛟,不是蛇。”我拍打着三阴辟水的额头。

    “我管它是啥,它咬人不?”金刚炮上下打量着三阴辟水。

    “你别去惹它,它就不咬你。”我笑着说道。

    “它这么大你把它放哪儿啊?”金刚炮说道。

    “放后山的水塘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