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二七章、 冠军难当(3 / 3)  超级明星制作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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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亚洲偶像》的参赛选手,早在最初的时候就已经定下了规则。比赛结束后的三年之内,选手不得未经“亚洲偶像制作有限公司”的同意就和其他唱片公司签约,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并不是说完全不能和别的公司签约,有些去意已决和作为陪衬选出来的歌手,去到其他公司也是可以的,但必须要经过公司的同意,并且要付出相应的违约金。

    其实这一条更多是为了限制其他公司耍手段制定的。就像之前鬼妹那一组里边的高盛美,已经签约别的公司了,然后又来参加比赛,目的就是为了借助这台节目增加曝光率提高知名度。比赛结束之后就会回到原来的公司去。以新签约歌手的身份出现。

    高盛美是莫非知道的歌手,还能够及时地拦下来,不让对方公司的计划得逞。但是亚洲区域那么大,将来还有可能到更大的范围。莫非就不可能了解到那么多了,所以必须要在初期的时候就把这一点遏制了。

    现在这种情况就出现了。真田建一和另一位台湾歌手叶锋,这两个人就并不打算留在香港发展,而是要回到日本和台湾去签约其它的唱片公司。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就需要先和名匠音乐签署一份艺人合约,然后再转约到别的公司,对方公司则需要付给名匠音乐一笔违约金,这就是造星带来的收益了。

    反正名匠音乐现阶段也不是多么缺人,而真田建一和叶锋又都是有下家接手的,莫非对这两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期望,记忆中更是没有两人的任何资料,干脆赚一笔钱放人就好。

    草艋仔以被淘汰的身份获得一份合约,并且公司还会大力培养他们,没有比这个更好的结局了,三个人当然会选择签约。

    姜淑娜在最早的时候就被媒体传为莫非内定的冠军人选,别的公司根本就不可能在她这里打主意,人家选定的艺人都要挖,那可就是冒着翻脸的风险了。而她本人又因为莫非的看重,更是不可能会选择其他公司,留在名匠音乐也是必然之中的事。

    最后剩下一个许至安,他倒不是没有公司要,甚至连华星唱片都找上了他。但是就香港娱乐圈的现状来看,莫非的造星能力是毋庸置疑的,而且留在名匠音乐的竞争也比其他公司小,许至安也不想背上一个叛出的名声,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了名匠。

    把该签约的歌手签下来之后,莫非还要再去处理另一件事情,为了确保周蕙敏稳稳拿到冠军,并且不会在决赛中出现失误,给节目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他必须要在决赛前的两天时间里,给周蕙敏进行一次稳定状态的突击练习。

    自从《亚洲偶像》进入晋级赛以来,就有媒体曾经批评过这种赛制,说《亚洲偶像》这种极为残酷的晋级方式,完全就是为了观众们看得过瘾,但对于选手来说却要承受着相当巨大的压力,这种一味讨好观众的做法,是对参赛选手的不公平和不人道。

    即使在莫非的前世,这类的比赛都是在不断淘汰中推进,而莫非却设定为在不断晋级中推进,看着晋级的名额越来越少,选手们的压力越来越大。

    这样的赛制的确是很魔鬼,但这样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经受的压力越大,收获也相应的就更多,至少抗压能力增强了不少。一个歌手如果能够扛得住这样的压力,并且在比赛中不断胜出,这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大舞台歌手。

    其实进入《亚洲偶像》晋级赛的所有歌手中,压力最大的并不是抢着要晋级的选手,反而要数莫非内定的冠军周蕙敏。这个内定的冠军可不是那么好做的,不但要时刻小心在比赛中不要出错,还要故意做出一些破绽来,周蕙敏甚至都不止一次想过要退赛了,但是每次都会想到莫非付出的辛苦,还有自己的音乐梦想,又不得不把这种冲动压回去。

    这种做法的确是对其他选手不公平,但是就像莫非说的,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公平的事。导演拍电影都会因为自己的喜好而给某个演员加戏或者减戏,后期的剪辑也会因为喜好而留或者不留;哪怕是在学校里读书,老师也会因为自己的喜恶来区别对待学生;连饭店里的服务生都会区别对待顾客,或者看到一个靓女的时候就会更客气、殷勤一点……

    周蕙敏就是带着这种既相信又有一点怀疑,不忍心却又不知道该怎么拒绝的心态,在莫非的安排下一路走到了现在,进入了《亚洲偶像》的决赛,这个冠军当得真是很不容易。

    (今天一早就去帮忙了,晚饭后很晚才回来,要从城市的一头到另一头去,结婚就是这两天最忙,今天就先五千字吧,明天又要早早去帮忙,晚晚的回到家里,可能还是五千,下周看看是不是能尽力爆发两天,大家多谅解,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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