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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雷驰翻身坐起,悄悄地披衣穿鞋,床上的妻子翻了个身,呢喃两句,继续沉睡。
雷驰走出房门,在院子里站了一会,目光依次扫过牛棚、猪圈、鸡窝、柴房和粮仓,他热爱自己的家,愿意为之付出一切,可他忘不掉铁先生曾经说过的话:止步邦外面还有一个更真实的世界。
就是这句话让他时常从梦中惊醒,偶尔仰望蓝天的时候,心中会生出一阵迷茫,好像天外还有什么东西在盯着自己。他曾经与同伴们翻山越岭、驾船渡海,次次无功而返,前方的山海永无止境,而他们的粮食却不够了。
近些年,随着娶妻生子,雷驰的心逐渐稳定下来,不再追寻那些虚无缥缈的传说,将全部精力都用来照顾自己的家,可是几天前的那场地震,又让他的心变得躁动不安。
大家都说那接连几次的剧烈晃动是地震所致,可是谁也没有见到裂缝在哪,倒是有人信誓旦旦地声称亲眼看到天空有裂痕。
雷驰走出院门,顺着乡间土路向山上走去,他对这一带了如指掌,闭着眼睛都不会迷路。
铁先生已经去世多年,再不能给出预言与指引,雷部众也已四分五裂,个个安心持家,都没有了当初的雄心壮志,雷驰不去找他们,而是要去见沈老爹。
雷驰打心眼里不愿意见沈老爹,因为这个老头儿每次见到他都会说一些古怪的话,也不问是否同意,就拉着他的手一个口一个“二秋”,回忆一大堆雷驰根本不记得的往事。
“野林镇。”雷驰轻声嘀咕了一句,什么也想不起来,努力追忆只会让他头痛欲裂,这是他不愿意见沈老爹的最重要原因,没人愿意承受这种痛苦。
沈老爹住在半山腰上的一座小院子里,他还非说大个儿是自己的儿子,大个儿倒也好说话,不肯叫爹,却跟他住在一起。
除了种树,大个儿什么都不会,沈老爹年纪已大,虽然也是魔奴,却没有多少力气,也不会种地,全靠居民接济,止步邦年年风调雨顺,收成从来没差过,因此这父子俩的生活也不算太差。
小小的院子里尽是树苗,大个儿早就起来了,正准备去种树,这是他的习惯,怎么也改不掉,只要止步邦里还有空地儿,他就会不停地种下去,有时候谁家的田地收割之后一时闲置,也会被他种上树苗。
“呵呵,野林镇,呵呵,媳妇跑了。”大个儿打过招呼,扛着一捆树苗和铁锨离开了。
沈老爹起得也早,正坐在院子里的小凳上,背朝太阳,用一捧谷粒喂食小鸡。他太老了,两眼浑浊,却能一眼认出来者的身份,“啊,二秋来了,听说上个月你家大儿媳妇生了,男孩女孩?”
“男孩。”雷驰找来扫帚清理院子,他闲不住,也受不了肮脏。
“跟你爹一样。”沈老爹笑呵呵地说,往事对他来说从未淡化,反而历久弥新,随时都能在脑海中闪现,“老秋的马圈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你哥哥小秋也是能干活的人,八九岁就一个人放马。唉,我不行,那时候我是财主,止步邦没有财主,你可能不明白,财主就是有钱、不用干活的人……”
院子里种满了树苗,剩余的空间不大,雷驰很快就扫完了,拣只小凳,坐在沈老爹对面,“为啥……我的父亲叫老秋,哥哥叫小秋,而我叫二秋?听着有点乱。”
“呵呵,野林镇读过书的人特别少,小孩出生之后又总是多病多灾的,所以就胡乱起名,好养活。我家就不一样了,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就有正式的名字,老大的名字是小耳堡的陆先生给起的,老二是秦先生给起的,秦先生读书多,给镇里好几个孩子起过名。你知道我家老二吧,他叫沈昊,如今在庞山当道士……”
沈老爹一旦说起二儿子沈昊就会滔滔不绝,雷驰只好打断他,“沈老爹,说说我哥哥小秋。”
“啊,小秋是个好孩子,能吃苦,胆子大。哈哈,我到现在都记得,他骑着我家的枣红马,从街那头跑到我家门口,拽着我家老大的媳妇逃走了,哈哈,我们被困在岛上的时候,总说起这件事,大家一笑,连心情都好了。多亏了他这一抢,野林镇才有几个人逃过了魔种侵袭,其中就有我家老二,你听说过吗?沈昊在庞山很有地位……”
“我哥哥真的来过止步邦吗?”雷驰不得不再次打断沈老爹。
“那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小秋突然出现,把我们这些魔奴从地穴里救出来,又突然消失了,唉,我还以为能离开止步邦,临死之前见一眼我家老二呢。还有一批魔奴,因为魔种未消被留在地穴里,出来的不多,都是可怜人呐,就因为沾染上魔种……”
“慕行秋。”雷驰终于说出这个名字,这是他从别人嘴里听来的,不如为何,每次说起或是想到这三个字,他的心总会轻轻一坠。
“不过止步邦的生活也挺好。”沈老爹特别喜欢跟野林镇的人说话,也不管对方是不是记得往事,“外面虽然广大,可是事儿也多,种地得向官府交租,养儿子得去服役,养的马自己不能骑,都得交给小耳堡的玄符军……唉,话说回来,财主的儿子就没这么苦了,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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