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37章 天都出手!(1 / 2)  无上仙魔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有趣。”

    瑶羽帝君轻笑一声,看向微微发愣的玉星仙子,传音道:“玉星,你现在还觉得他们很迂腐吗。”

    “这陈末也太能演了。玉家那三人想借沧海书院对付罗川,陈末想来是欠玉家人情,推脱不了。可他这么一说,表面上既不得罪玉家,也不会招惹上罗川。玉家那三名公子明知陈末在耍滑头,可言尽于此,却又拿陈末没办法……师祖,玉星对沧海书院院长愈发好奇了。”玉星仙子恢复如常,平静道:“却没想到,罗川竟也认识他。”

    “哼?罗川能认识他?那个人性情最是懒惰,不理尘世之事,也不喜交友。罗川虽有点天赋,但也难入他眼。”瑶羽帝君眸底闪过一抹寒光,语气也随之变快。

    玉星仙子复杂地看了眼瑶羽帝君,迟疑道:“师祖认识那人?”

    瑶羽帝君神色莫名,半晌道:“是啊,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那人懒得要死,唯独在教徒弟方面有些建树。他教出来的徒子徒孙,个性不一,天赋出众,更难得的是个个心境非凡。虽然沧海书院局限于混海深渊,可即便十大宗门同年龄核心弟子的天赋心境,也未必比得上沧海书院的书生。”

    似乎察觉到自己说得有些多,瑶羽帝君自嘲一笑,转向罗川:“那两个人已经走了,你还准备继续在这里呆下去不成。”

    “我们也该走了。走吧,去传送港。”

    罗川深深看了眼瑶羽帝君,瑶羽帝君似乎认识沧海书院的院主,并且不是一般交情。

    站起身,罗川走出酒楼。

    玉家三名少爷死死盯着罗川,眼中闪烁着怒火,可也知道自己不是罗川的对手,强忍着,目送罗川一行人离开。

    罗川只在酒楼露面了一小会工夫,可有关他已来到南部湾镇的消息,却已化作一只只传信纸鹤,落入南部湾镇各个势力案头。

    南部湾虽只是沿海小镇,可和大多数混海周边的城镇一样,南部湾聚满了混海一代正邪势力的分支势力,充当耳目。

    “什么,罗川到混海了?他还想下海?”

    在混海西北铜锤镇再往北,两千三百里外的一座矗立于白色雪海上空的雄伟都城深处,老者盘坐火莲帝王蒲团,盯着手中的信纸。

    他身前,是十二面紫铜火镜,火镜中,都坐着一名老者。

    这些老者个个身着帝王龙袍,头戴紫金冕冠,相貌各异,可当听到“罗川”两个字时,神情都是一变。

    “哦?就是那个败了玉星辰,又目睹玉如辰被杀的罗川?”

    “此子天赋了得,运数匪夷所思,玉星辰玉如辰的败亡,即便不是他引起,也和他有关。”

    “本道早已算过,迎仙城之事,绝非那么简单。玉星辰的品行为人,诸位再清楚不过,若他是那种为求一时利益和妖魔勾结之人,我等又岂会捧他上位。十有八九,和那罗川有关。”

    “家主,罗川留不得。”

    “不错,此人既已来到混海深渊,正是我玉家杀他的大好时机。”

    “哼,他要下海?正好,等他进入混海,想要杀他就简单多了。”

    紫火铜镜中的老者你一言我一语道。

    殿堂中,盘坐火莲帝王蒲团的老者轻吐一口气,掌中的信纸化作一头四翅火鸦,破空而出,扇动翅膀消失不见。

    “此等人物,越是混乱之地,越是如鱼得水。比如百多年前的李玄感,又比如近些年的南离,这罗川,还要更胜南离一筹,因此绝不能让他进入混海。我已安排妥当,正邪两派宗门,都不会放他入海。便在南部湾镇中,将他除去。”老者淡淡道。

    “还是家主想得周到。”

    “理当如此。”

    “不知家主准备派遣什么级别的刺客?修为太低,怕是不行。以此人的运道和实力而论,至少次帝君级此刻,才有把握。”

    玉家家主低着头,半晌,眸中闪过三寸神华:“帝君。”

    几乎同一时间,在混海东南的一座漂岛上,以及混海深处的宫殿中,飞入两只传信纸鹤。

    “三师兄,那个罗川来了。玉家家主亲自传信,说希望将罗川留在南部湾镇。”

    “罗川?那个新晋的天榜第三?听说是个有趣的人……天都玉家是想把两位玉公子一败一死的气撒在他身上吗。”

    “三师兄,罗川固然名声响亮,可终究不及玉家年复一年对沧海书院的支持。玉家家主既然亲自发话,那我沧海书院便顺势帮他们一回。不过是将罗川留在南部湾镇上,又不是杀他。”

    “呵呵,师弟岂会不知,玉家既然传出此信,再将罗川留在南部湾镇,同杀他何异……罢了,就当还玉家一个人情。”

    ……

    “玉家想要杀罗川?”

    “是,殿主,玉家悄悄送来三千箱水阴灵石,说只要殿主不放罗川入混海,便再送五百箱冰阴灵石,外加三十名十二岁的美貌处子。”

    “这玉家倒是把本殿主的喜好都打听清楚了。幸好,宫主尚在闭关,若她知道炮灰营之主来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