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四十三章 对抗(1 / 2)  三国全战之霸业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第一个进行对抗训练的是哪两支部队?”周云飞向身边的庞统询问起来。

    此时已经到了军演的最后三天,也就是最为惹人注目的对抗比赛的时候。

    “主公,第一个上场的,正是第一军和第五十二军。”庞统微笑着回答起来。

    周云飞点了点头,遂看向远处搭建起来的一座简易“城墙”。

    这座城墙全部是由木质圆木和制式石块组成,短短的时间内搭建起了长约两百米,高约六米的城墙。

    别看用时很少,其实这城墙一点都不弱。

    为了证明给周云飞看城墙的坚固,庞统还特地用了冲车进行了多点多次的撞击试验。

    周云飞也亲自到城墙周围看了下,发现这座简易的城墙丝毫不逊于普通的石质城墙。

    “这墙花了多久时间?”周云飞用手拍了拍粗糙的木质城墙,然后转头说道。

    “禀主公,用时六个小时。”一名穿着后勤部军服的军官恭敬的回答。

    周云飞挑了挑眉头,“哦?只用了六个小时?”

    “是的,主公。”身边的庞统肯定的说道。

    周云飞笑了,对于后勤部的效率,他很是满意。

    其实这也和后勤系统的健全不无关系。

    搭建这座城墙,全部是由制式的材料,并且由部队中抽调出来的工程兵所建造完成。

    总参在很早之前就研究了一系列关于野外战争时期需要的方方面面的细节。这其中就有关于如何建立一座野外临时城防驻地的详细计划。

    甚至,利用一系列的方案,龙城的野外战争能变成一场守卫战!

    这可是突破了一般战争的固有思维,将周云飞曾经说过的沟壑战进行了补充。

    周云飞非常满意这座城墙,因为之后这样才能显示出训练的本质,而即将进行的两方,便是扮演了守城和攻城的练习。

    离开城墙,周云飞便来到了不远处的高台上。

    在他们一行人刚登上高台之后,负责守城的第一军就登上了城墙之上,进行最后的准备。

    与此同时,城墙外不远处的空地上,也开来了第五十二军的士兵。

    他们穿戴整齐的盔甲防御,并且在队伍中携带着很多大型攻城器械。

    当然,这些投石机是不可能直接丢石块出去的,而作为总参和军事学院的裁判组,则身穿绿色的军服,穿插在两方阵营之中。

    “士元,如何判定士兵阵亡和城墙破损?”周云飞见到双方准备的差不多的时候,转头说着。

    确实,在冷兵器时代的演习,很难判定士兵死亡或者城墙破损的问题。因为一个士兵在受伤之后,依然有着一定的战斗力,甚至很多残军凭着顽强的意志,最后反败为胜的例子也不少。

    所以如何裁判这场演习,就成了比较关键的问题。

    “主公,此次双方用的都是木制材料的兵器,并且在兵器上都涂抹了白色的特质染料。根据事先的规定,只要士兵身上致命部位染到白色染料或者身上超过三处白色染料,就将判定为死亡,将立刻退出战斗,不允许继续下去。”庞统拿过边上准备的一柄演习用武器,这是一把木剑。尖端完全削去尖处,并且裹上了一层纱布,在上面浸着白色的染料。

    周云飞点了点头,然后见庞统放下木剑,指着远处的投石机说道:“主公,投石机中没有使用真正的石块,而是放上了同体积大小的松枝编制而成的轻便镂空球。即使是砸到士兵身上,都完全不会有任何问题。而在松枝上都涂抹了大量的染料,城墙只要在方圆五米的范围内,连续遭到五次以上的染色,就将被判定为毁坏。而士兵如果被投石机的染料砸中,立刻将被判定阵亡,继而退出战斗。”

    虽然这些方法无法真正的将战斗还原出来,可是已经是现有条件下最为可行的方法了。至少在众将士们看来,这个方法可以最大限度的限制住突发不利的状况。

    在双方准备好之后,裁判们就宣布对抗开始。

    相距三百米,这个距离对于攻城一方来说很占便宜。五十二军派出了六百士兵参加这次的对抗,而第一军只用了三百士兵进行防守。

    这点来看,似乎第一军很是吃亏。因为五十二军拥有很多指示攻城器,而他们连弓箭弩箭都没有配备!

    可是即便如此,从城墙上站着的第一军士兵们的表情上看不出丝毫的沮丧或者失望。他们严肃的看着推着投石机前进的“敌人”,静静的等待着。

    反观五十二军,他们不紧不慢的推进着,脸上也看不出什么表情来。

    周云飞饶有兴致的看着,从他来到罗斯大陆开始到现在,除了在之前的莫克城下见证了古代战争的过程后,就没有再见到类似的战斗了。即便是四月战争辉煌的过程,他也只是从书信中窥知一二。

    现在,他终于能比较直观的见到龙城军队的战斗力了。

    前进中的五十二军停下了脚步,根据庞统的解说,周云飞知道了他们正好停在了两百米处。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