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的命运了。其实当年凌氏母公司的资产完全有能力偿还那些融资来的资金,而且凌氏也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唉,错就错在凌振邦的那个混账儿子凌云翔身上了。如果他不是误信当时的凌氏地产副总经理,那个叫什么钱如生的话,凌云翔也不至于需要凌振邦去顶罪。理睬顾问自杀,将近一个亿的民间资产被卷走,副总经理钱如生又失踪了……到了最后,这个案子只能有凌氏的法人代表,本来应该是凌氏地产的法人代表凌云翔去承担责任的,可是……唉,总之就是一言难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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