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我看见好的家庭,到野外捉鸟的时候,总是在壁炉上先扫它三遍,记好名字,另外捆直自己的腰,放上几个屁,如果天气太热,就给他一只球,因为信一到达,牛即退还给他。
“就在十七年那一年,曾经马丁格尔式地①颁布过一道同样的命令,因为鲁兹弗热路斯管理得不好,法院顶好能重视一下。
“我以为一个人不可能名正言顺地剥削别人,如同喝圣水象拿掉织布者的梭子那样,凡是不愿意接受的,就给他们用上坐药,不然就一报还一报。
“tunc,诸位大人,quid juris pro minoribus②?按照撒利族法典③的惯例来说,谁第一个添火,谁就得到牛,谁在唱歌的时候擤鼻涕,没有唱出补鞋人的针脚,如果是在大肚子的时候,就可以用在做半夜弥撒时冻出来的鼻涕来补他那家伙的不足,要多喝些昂如的白葡萄酒,喝了酒,便可以和布列塔尼人一样揪住领子打架了。
① 卡尼巴人:即吃人的人。
② 初版上是:“带着三百个《圣母颂》。”
③ 拉丁文:“跳得比青蛙还要厉害”。
④ 有意指萨瓦公爵,因为“公爵”(Duc)与“鸭子”(duck)同音,作者便把他叫作“鸭子”。
⑤ 德文:“来,干杯,干杯!”
① 杜沙注:“马丁格尔式”是通过普罗温斯的法院马丁玛斯;另一说是指圣马② 拉丁文:“因此,诸位大人,对少数人,有何法律可言?”
③ 古弗兰克人专横的法典。
“别的话没有了,要求赔偿费用、损失和利息。”
德?于莫外纳爵爷说完话以后,庞大固埃向德?拜兹居尔爵爷说道:
“朋友,你有什么要分辩的么?”
拜兹居尔回答说:
“没有了,老爷,因为我说的只是实话,看在天主份上,请把我们俩的纠纷结束了吧,我们在这里都负担着很大的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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