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四十五章 国有国法(1 / 2)  我为女帝打江山,女帝赐我斩立决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他可以许诺王家兄弟两个日后可以回到宁海府,成为普通百姓的承诺。

    双方击掌为。

    这两兄弟虽然鲁莽,但是坏心思却不多,手中也没有沾染过鲜血。

    但是今天……

    为了报仇,他们已经杀了不少人了。

    王家兄弟,两个已经注定回不到以往的平静生活。

    其他不说,他们的父母和亲人已经被玄武给杀光了。

    司安的眸色暗了暗,随后将挡在自己身前的守卫士兵向旁边扒了扒。

    气沉丹田,对着王家兄弟两个的方向,将自己的声音传到了整片区域。

    “你们还记得我们之间的誓言吗?”

    “我会还宁海府一个清明太平的日子,让百姓安居乐业,我到达宁海府之后,也在为了那句话而努力着。”

    “你们父母和亲人的死,我真的很抱歉,想必你们此举也是为了给亲人报仇,但是冤有头债有主,你们要报仇的人是玄武,但是此人罔顾律法,草菅人命,已经被我撤了官袍和官帽,押送到京畿,交由陛下发落了,按照我大魏的律法,玄武就算是不会秋后问斩,也难逃个流放千里,终身不归的下场。”

    “同时,我免除了本地今年的赋税,取消了连坐制度,同时将官牧的一些个制服也修改完善,取消了民牧一事。”

    “随后要进行的便是流民的安置和生活问题,但是这需要一定的时间,我并没有撕毁我们的约定,我也一直在为那约定而努力着,你们要相信我,相信我能做到,我也一定能做到。”

    “家国大义在前,个人恩怨在后,你们本是劫富济贫,堪称侠盗二字的存在,但是今天却罔顾律法,随意打杀了这么多人,这样的举措和你们原本想要做的根本就是背道而驰。”

    “回头是岸,在还没有铸成大错之前,希望你们能够醒悟,我相信你的兄弟们,有一部分愿意跟随,也是因为你们是名头响当当的侠盗,而不是随意草菅人命的土匪暴虐之人,对吗。”听到了司安的反问之后,在场的人们都愣住了,不仅他们,领头的那兄弟两个也都是表情瞬间凝滞。

    不过很快,王武就立刻放言反驳了起来。

    “玄武已经被革职查办?”

    “呵呵,就算是这样,那又如何?”

    “你知道这个狗官在宁海府上任之后的时间来究竟杀了多少无辜的人吗?”

    “数不清的人命,那是数不清的人命啊,只靠一个革职查办,就能抚慰那么多人的在天之灵吗?就能洗刷他的罪孽吗?”

    “根本不可能的事。”

    “并不说时间隔得太远的事情,单说近几天。”

    “我们兄弟的爹娘和亲人,在我们落草为寇之后,从来就没有和我们兄弟两个再联系过,哪怕我们是侠盗,他们也以我们为耻,这样干净清白的人,凭什么被他玄武直接砍掉了脑袋?

    甚至连不到十岁的小儿都不放过。”

    “此等血仇,若是不报,誓不为人。”

    “这玄武的脑袋,我们必须亲手来砍下,再带到我爹娘的坟前,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听到这里,司安的脸色沉了沉。

    他的声音多了些许凝重的味道,严厉的斥责道。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无规矩不以成方圆,若是因为自己受了冤屈,就不想着报官找官,而想要自己动用私刑,这还谈什么规矩。”

    “他是有罪,那何该让陛下来判处,除去陛下之外,现在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这种资格,能够随意砍掉一个人的脑袋。”

    “我且问你们,就在你们劫富济贫的时候,就没有过错杀无辜的情况,你们难道只劫财,没有误伤过一个人,没有一个人因你们的举措而死吗?”

    “若是如此,被你们抢夺的人家是不是也可以对你们心生怨恨,若是有机会,可以直接给你们来个一刀毙命。”

    “还有,你们不仅是抢劫乡绅富豪,甚至连军械军粮都敢动。”

    “你们究竟有没有想过,动了这些之后,边关的将士们靠着什么来驱除外敌,那些个缺少兵器和粮食的士兵们如何作战?”

    “边关无法守住,外敌势头勇猛,那些个胡虏会杀掉我们多少的士兵,难道那些个拼了命保护你们的士兵,就活该死吗?”

    “难不成他们家中就没有爹娘亲人,就没有十岁的孩子吗?”

    “你们夺了他们的兵器和粮食,导致了他们的死亡,那他们的爹娘亲人甚至是十岁的孩子,是不是也能过来捅你们一刀?”

    司安这置地而处的言论,简直振聋发聩,就连十分能说会道的王武都没办法反驳什么,想了半天,最后只好脸色灰白,梗着脖子的进行诡辩。

    “可那又如何?”

    “我们也是人,我们怕死,我们也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去管那么多,只能让自己的兄弟们吃饱穿暖,只能去尽力的救助宁海府的贫苦百姓。”

    司安却摇了摇头。

    “可你们有没有想过,你们想要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