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2 失乡奇士(1 / 2)  诡异世界求生手册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财神枯瘦苍老的身躯一动不动地站在雨中,提在手里的脑袋向上翻起一对惨白的双眼,无神的表情仿佛在对宁哲说你这傻逼到底做不做买卖。

    宁哲的眉角微微抽动,脸上的五官再次变化,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肮脏男子,对财神说道:

    “我把这条命卖给你。”

    请神容易送神难,财神只要来了,不做买卖是不会走的,这货有强买强卖的恶习。

    听见从宁哲喉中传出的沙哑声音,财神微微点了点没有头的肩膀,随后便是叮的一声脆响,一枚外方内圆的颠倒铜钱从祂左手的钱袋子里滚落,掉在地上。

    宁哲的身躯微微一僵,脸上的五官变回了他原本的模样,与此同时,财神消失了。

    他用1条命卖了1枚钱。

    宁哲弯腰捡起从财神指缝中漏出的一枚铜钱,以及被铁锹撬开成两半的骨灰盒,望着身旁墓碑上‘田承允’的名字,若有所思。

    “我能想到用向五通买命的方式来审问死者,其他人自然也能想到,季伯尝生前是一位很有名的升格者,知道五通能让死者苏生的人在升格网络上不在少数。”

    “也就是说,田承允的骨灰之所以会不翼而飞,很可能是有某位升格者在背后毁尸灭迹,杜绝了其他人利用财神规则沿着这条线索上溯追查的可能性。”

    联想到于子千与田载许两人在记忆上的冲突,一个猜测的雏形便浮现在了宁哲脑中:

    “在碧水湾庄园事件中,存在着这样一位升格者,他应该拥有着类似于伪造事实,或是篡改记忆,亦或者说修改认知的能力,他通过自己的能力篡改了田载许或于子千其中一人的认知或是记忆,隐藏了田承允此人真正的死亡原因。”

    “在这之后,他又带走田承允的骨灰,毁尸灭迹,杜绝了其他升格者使用买命钱来复活田承允、审问死者的可能性,此人的心思之缜密,行动之慎重,由此可见一斑。”

    这样看来,田承允的其他身体组织很可能也已经被那名未知的升格者带走藏匿或者销毁了。

    这条线索彻底断了。

    宁哲将田承允的骨灰盒合上,埋回墓碑下面,重新盖好石砖整理好现场后便离开了古碑镇的江边公墓。

    在回自己家之前,宁哲先了一些时间去处理张养序这边的家事和公事:给儿子打生活费、给女儿发零钱、先后跟几个情妇撩骚发红包、推掉一些不必要的杂事……张养序的身份可以调动大量的资金以及社会资源,值得上一些时间与精力去经营维护。

    值得庆幸的是张养序与他妻子的夫妻感情不和,宁哲得以很自然地顺坡下驴,直接给张养序的儿子打电话表示我惹你妈生气了,现在躲在外面不敢回家,很鸡贼地省去了打理家庭关系的许多琐碎,节省不少精力。各种意义上的精力。

    比方说不用去替张养序交公粮。

    淅淅沥沥的牛毛细雨雨渐渐停了,变回自己原本模样的宁哲提着一把宽大的黑伞穿过湿漉漉的街道,循着记忆回到了自家老宅门前。

    但站在家门口,迎接宁哲的却不是那间熟悉的院子与斑驳的门,童年时常和街坊邻居的小朋友们一起爬着玩的那棵老樟树也已经不知所踪,只剩下一片被工程推倒的残垣断壁,以及一个积水的深坑。

    他没有家了。

    宁哲手中的伞像一根漆黑的拐杖拄在地上,在雨后微凉的风中支撑着少年单薄的身躯,望着眼前的一片狼藉,宁哲一言不发。

    “愣在这里做什么呢?只是拆迁而已,我早就知道的,我是那么多愁善感的性格吗?会为一座住了十几年的老房子而伤春悲秋?”宁哲在心里这样问询自己,得到的答案他并不想听。

    既然老家的房子已经被推了,现在的话,外公外婆应该已经搬进桃源市区的江城骏景里了吧。

    宁哲提起雨伞便准备离开这里,一转身,忽而看见了两个熟悉的身影走在街边的屋檐下,一老一少,一男一女。

    男人是宁哲从小吃到大的那家早餐店的老板,姓陈,具体叫什么不知道,宁哲从小都喊他叫陈叔或者陈老板。旁边的女孩则是陈老板的女儿,没记错的话好像是叫陈雅茗。

    父女两人似乎是刚从菜市场里买东西回来,大包小包提了一大堆,陈雅茗手里提着两大袋用来剁包子馅的萝卜苗还有草菇、芦笋,陈老板的肩上扛着一袋沉甸甸的玉米淀粉。

    见宁哲站在拆迁的废墟前发愣,陈老板粗着嗓子吼了一句:“阿哲,伱啥时候回来的啊?这没几天就要高考了,可不能分心哪。”

    “我…今天刚回来。”宁哲提着伞走上前去,很自然地从陈雅茗手里接过一袋沉甸甸的萝卜苗,三人一块朝她家的早餐店走去。边走,宁哲边说道:“几天没回家,难得今天归过一趟,谁曾想连家门都没得进了。”

    “拆迁嘛,多少人盼都盼不来的好事。”一滴汗珠顺着陈老板的鬓角滑落下来,落在不知被汗水还是雨水浸湿的衬衫上:“可惜我家这店面不在政府的拆迁规划里,要是有得选,哪个不想拿上几百万进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