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37章 都是出自他手?!(2 / 3)  1978合成系文豪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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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

    12月10日,今年12月的《京城文学》刊发了,作为王濛上任以后编发的第二期杂刊,质量相较于此前显著提升了一截儿。

    尤其是《受戒》这篇,在读者当中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王濛原准备将这篇作为突出作品在12月刊上推出,不过江弦给他提出了李清泉的那句话:有危险的作品就像明珠,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才不会蒙尘。

    因此放在了第四条的位置,但并不妨碍这篇受到读者们的欢迎。

    “你们说这篇和《许三观卖血记》哪个更好?”

    一帮女同志坏笑着挑事儿,非要拿《受戒》和《许三观卖血记》比个高低。

    “我可不敢说。”

    “让朱琳说。”

    “我?”

    朱琳捂着薄唇,双眸带着笑意看向江弦,“我觉得《受戒》更好,写的特别美。”

    “咦~~~”

    众女起哄,看向江弦。

    “江弦同志,你怎么说?”

    这货一脸淡然,挠了挠头。

    怎么个事儿,还非要让我装比?

    他还没开口,朱琳抢在前面轻笑说出真相:“你们别问他了,他也觉得《受戒》写得更好,他自己就是编发了《受戒》的编辑,这篇文章也是他发掘出来的。”

    “.”

    屋里沉默许久。

    方招娣一拍大腿,合着12月最火的两篇,一篇是江弦写的,一篇是江弦编辑的,全都出自他手,全都和他有关!

    那还比个什么劲儿?说《许三观卖血记》好证明他写得好,说《受戒》好证明他眼光好,总之不管哪篇好他都是能偷着乐的。

    《受戒》终于发表,这事儿可把汪小狂给乐坏了,非请江弦上甘家口他们家里吃饭。

    江弦也不客气,熟稔的薅了老头儿几幅字画,又跟他请教起了书法。

    “我不管写字儿还是画画,都只用狼毫笔,男人写字儿就得用狼毫笔,有笔劲儿,王羲之写兰亭序,用的就是狼毫笔,行云流水,这事儿还是沈从文先生给我讲的。”

    江弦握着汪曾祺的笔,趴在小桌子上在宣纸上面写了一会儿。

    果不其然,狼毫硬、弹性强,笔画劲遒流丽,他用的非常得劲儿。

    “嗬,可以啊你这字。”

    汪曾祺瞥了一眼,江弦随手写了一行老人家的诗句“江山如此多娇”,笔下龙蛇腾跃,笔势雄健洒脱,这小子写字儿是有点儿天赋的。

    “不错不错,有我这个年纪时候的三分神韵。”汪曾祺摩挲着下巴,重点强调后半句。

    江弦不理会他,握着汪曾祺的毛笔,说不出的喜欢,“师兄,你这毛笔借我回去再用上几天呗,我使唤的怪顺手。”

    “?”

    汪曾祺懵了。

    谁家好人借毛笔的?

    再说你这是真借还是假借?

    江弦又要了几张宣纸,告辞回到家里,在桌上铺开,握着笔写了一会儿。

    这一写算是上了瘾,此后几天,每天一早起来就是写字儿,从早上直接写到天黑。

    就连晚上做梦都是在写字儿,写的那叫个漂亮。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前半句写在朱琳的左腿上,后半句写在朱琳的右腿上。

    写完了他还摩挲着下巴欣赏一会,这字儿写的是又长又白。

    “你看我今儿写的咋样?”

    醒来以后,江弦把自个儿宣纸上的“墨宝”拿给朱琳看了眼。

    朱琳倒也不怕他写字上瘾,总比钓鱼上瘾强得多,瞥了眼他的小楷,摩挲着下巴。

    “好像是比前些天更好了些。”

    俩人正说着,门被敲响,家里来了一位特殊的拜访者。

    “茹志鹃同志?”

    茹志鹃是领着王安忆一块儿上门的,别看王安忆年纪小,茹志鹃同志已经有五十五岁了,她爱人六十多岁,是上海人艺的导演。

    “江弦同志,好久不见。”茹志鹃穿一件儿蓝色风衣,衣服特有气质,她冻得跟孙子似得抖,手上拎个包儿。

    “快进来、快进来。”

    江弦把一对儿母女请进屋,倒了两杯热茶,做了个介绍。

    “这是你夫人啊?”茹志鹃喝了口热水,上下打量一眼朱琳,心中某个小心思迅速被消灭,她暗叹一口气,“上半年评选颁奖的时候你还没结婚呢,唉,时间过得真快。”

    “这不是到了结婚的年纪嘛,您和安忆同志过来这是?”

    “过来看看你。”

    茹志鹃笑了笑,“我这个当妈的,总得感谢感谢你帮安忆调来了《京城文学》,从上海带了点儿特产,可别嫌弃。”

    她递个眼神,王安忆就打开大包,从里头取出好几包东西,茹志鹃介绍道:“这是五香豆,在老城隍庙买的,上海有话说得好:不尝老城隍庙五香豆,就不算到过大上海。”

    “这是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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