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1章 这是个逻辑问题(1 / 2)  穿进兽世甜文,干掉女主成功上位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送命?

    这说话直白的让一众大臣破防了。

    “可能他们都觉得你好欺负,所以让你去。”玄珩说的更直白。

    兰宁似乎是仔细的思索了一番,然后紧紧抱着玄珩的胳膊,摇头拒绝,“那我不去,我的事情还没办完,我不能死。”

    恒越气的额角的青筋都跳起来了,他上前一步,对着兰宁不情不愿的鞠躬劝解,“殿下,如今陛下身体不适,万景上下唯有您前去才能救那一城百姓的性命。”

    更有甚者这时候推波助澜,“是啊殿下,如今唯有您才能进去得了沼城,我们派人三番五次去了,那妻主都不见我们。”

    兰宁不耐烦的瞥了他一眼,“她不见你就打进去啊!你是没兵还是没钱?一个连百姓生死都不顾的妻主为了自己的面子欺上瞒下,她配为一城之主?”

    那推波助澜的大臣又道:“殿下,沼城内情况尚且不知,朝中盲目派兵过去恐怕会加重损失,若是被沼城妻主发现,也会让她与万景失去信任,沼瓦之地外的甸毒国可是一直对咱们万景虎视眈眈呐!”

    “且您只需要进入城内调查,收集证据传递回朝,安抚好沼城妻主劝她归降认错,再等朝中派兵前去降服,由医师治疗里外即可。”

    这个安排可真是好啊!

    兰宁都笑出了声,“合着这件事我还没答应你们就全给我安排好了。”

    大臣弓着腰,“唯您一位。”

    言外之意,如今你骑虎难下,不去也得去。

    兰宁缓缓呼出一口气,“调查缘由是我,收集证据联络朝臣是我,安抚妻主劝她归降也是我......”

    她一双猫瞳牢牢锁定那说话的大臣,眸中寒意与玄珩如出一辙,让那人满头大汗脊背发凉,“这些事情若都要我去干,还养你们这群草包做什么?”

    她的声音宛若冬日寒霜,冷冽的让整个大殿都寂静下来,尤其那位出头鸟大臣,此刻被她盯着一瞬也不放。

    “事情发生半个月,你们却是在昨日收到的消息,这会不赶紧派兵前去解救受苦百姓,倒有时间在朝堂上耍威风,你们对得起这一身官服吗?”

    兰宁一番话怼的那人无法反驳。

    【宣末好感 3,总好感:35。】

    【景烨好感 3,总好感:35。】

    女帝默默听着他们争吵,这种事情从前都发生过无数遍,那个时候也有大臣提议让公主前去,当时的芙柔去了,事情办的不错。

    可如今的兰宁......

    是个跟芙柔性格天差地别的孩子,虽说目前不通朝政,可说起话来很有逻辑。

    女帝又看向宣末,“右尚书以为呢?”

    宣末听了半天觉得那群人就是在给兰宁下套,他目光坦然,将自己的看法说出来,“兰宁殿下说的有理,为今之计还是出兵比较妥当。”

    那大臣瞪大一双眼睛,不可思议看着宣末,他不懂为何宣末为何突然要帮着兰宁。

    “是。”景烨不甘示弱的跟上,“沼城上下皆是蟾蜍族,沼城妻主为一己私欲至百名同族性命不顾,已然不能为一城之主。且这事情已发生半月有余,甸毒国应该早有准备,此刻更该直接出兵镇压。”

    那大臣又惊了一下,怎么连景烨这个沉默寡言也跟着凑热闹?

    看他们俩一唱一和的,玄珩不禁勾起唇角,“这瘟疫的事情保不齐有甸毒国的手笔,我记得左尚书恒大人有跟他们打过交道,不如就你亲自带着兵去吧!”

    恒越:“......”

    这火怎么还烧到他身上了?

    他们一群人费尽口舌说了这么多句,兰宁居然无动于衷?这若是换了芙柔可就一口答应下了,连万景子民都不顾的公主,有什么资格成为帝姬?

    恒越为自己支持的殿下抱不平,但事已至此,朝堂上三个身份尊贵的男人都这般说,绝大部分的朝臣定是向着他们的。

    “臣,领命。”恒越只得不情不愿。

    第一天上朝的风波就这样过去。

    散朝后,边昭走过来安慰一下自己受委屈的女儿,他这段日子一直在忙着给瑞露台修缮,怕是有一段时间不能亲自陪着兰宁。

    “且放心,父君不会让你受委屈的。”边昭拍拍女儿的肩膀,今日的事情聪明人一看就知道这是恒越给兰宁下套子,沼瓦之地阴毒无比,兰宁若是去了指不定没命回来。

    那群人还真是不死心。

    “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兰宁承诺道。

    边昭叹了口气,他真的希望兰宁可以不用那么成熟懂事,不然衬得他这个父亲一点用都没有。

    他也想陪在女儿身边看着她长大,可惜这辈子都没有那个机会了。

    “昨日父君又买了些珠宝,待会带回王府。”边昭只得在物质上多多补偿兰宁。

    ——

    朝堂上刀光剑影让人防不胜防,兰宁没料到自己第一天听政差点被人给个下马威,好在反应够快把这个皮球踢回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