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七十六章 绝恋罂粟(2 / 3)  阴阳冕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页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乳白色的珠子,身体的完全贴合。令他和陈思璇的灵魂融合达到了最完美的程度,这也令他对空气中的魔力元素感应提升到了极致,再通过这混沌之火凝聚而成的混沌之珠作用。空气中的火元素顿时如同海纳百川一般朝着他的方向汇聚而来。现在已经顾不得疗伤了,他只能暂时将伤势压下,先度过眼前的难关再说。

    陈思璇所做的,不只是暂时引走了太冲冕下林清,给他更长的时间来恢复魔力,同时,那朵创世也将大幅度的吸收林清高达九十八级的魔力。同时也令空气中没有木系魔力来支持林清。可以说,很大程度上的削弱了对手。

    在这种情况下,他和陈思璇的联手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的。

    就在姬动吸收着空气中火元素的同时。天空之中,一声愤怒的长啸响起,墨绿色的光芒一闪而落。正好落在了演武场中那株地狱魔树的树枝上。

    林清的脸色显得很难看,身上的衣服甚至有多处破损,就连那满头银发也不再是那么整齐了。气息和先前相比,也少了几分悠远。

    陈思璇那朵创世带给她的麻烦比想象中还要大,创世在爆炸的时候,竟然没有半分先兆,打了林清一个措手不及,如果不是她的修为实在太高,那一下就足以致命了。陈思璇没有足够的魔力来发挥创世,但她那巧妙的烙印和千万年的经验却令这位太冲冕下吃了个大亏。

    “好,很好。”林清怒极反笑。“果然是女生外向,再给你们二十年。这个世界恐怕就真的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了。不愧是天干圣徒,果然如历史记载的那样,每一代天干圣徒都是人中之龙。她在修为和我相差那么多的情况下,竟然能够让我受了轻伤,并且消耗了我七成魔力之多。就算是当世的那些至尊强者们也未必能够做到。不过,你们以为。剩余三成魔力就不能将你们留在这里了么?”

    一层奇异的色彩出现在了林清身边。那是淡淡的白色,看到这层白色。姬动的目光顿时变得凝固起来。凭借着超越林清的强大灵魂之力。他在这白色出现的那一刻,就能感觉到这白色本身并不是混沌之力。而是另一种奇异的力量,他从未见过的力量。

    难道是魔域?一位九十八级至尊强者的魔域强横到什么程度可想而知。但是,下一刻姬动就知道自己错了。那并不是魔域。

    淡淡的白光不是用来攻击,也不是用来防御的,而是缓缓的融入了林清身下的地狱魔树之中,那淡化的白光,转眼间就没入地狱魔树内消失不见。诡异的一幕出现了,先前已经半死不活的地狱魔树在承受了这白光之后,就像是被注入了兴奋剂一般,一边剧烈的颤抖着,被破坏的身体更是的恢复起来。在肉眼可变的速度下生长,转眼间。这地狱魔树竟然就恢复到了先前巅峰时候的形态。

    林清手上多了一根枝条,通体青碧色的枝条,长约四尺,上面有九朵白花。那可不是乙木图腾之花,姬动仔细注视下,心中突然想到一种花的名字,忍不住脱口而出,“罂粟。这是罂粟花?”

    这一次,轮到林清惊讶了,“你竟然认得我的罂粟。”

    姬动隐藏在面具下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因为他清楚的感觉到。这九朵罂粟花中充满了奇异的生命色彩。也就是说,这九朵花是活的,和地狱魔树一样,也是魔兽。而且是极其强大的魔兽。就这么一根简单的枝条,就是太冲冕下林清的魔兽伙伴。同时,很可能也是她的武器。

    “这就是我的魔兽伙伴,绝恋罂粟。你是不是很想知道它的作用,它看上去那么娇柔,又怎么能当作魔兽呢?它不能防御,不能帮助我攻击。更不能带着我飞行。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就算是当今天下最强大的魔兽看到它,也要为之颤栗。千万不要沾染上我的罂粟,任何生物被它的光芒所渲染。都会成为它的奴隶,也就是我的奴隶。”看着枝条上的九朵罂粟,林清的眼神中甚至流露着痴迷的光芒。这绝恋罂粟上的光芒散发范围并不远,每一朵的释放范围只有直径一尺左右。先前那注入到地狱魔树之中的光芒正是它的光彩。

    绝恋罂粟,这种诡异的植物系魔兽别说是姬动,就算是烈焰也没听说过。但是。罂粟是什么东西姬动可是很明白的。它是毒品的原料啊!通过林清的话,他已经明白了几分,这绝恋罂粟上的光芒,很可能就能够像毒品一样令任何生物上瘾。然后再被她所控制。好毒的植物魔兽。这太冲冕下和先前的曹冕下竟然各自有着如此强大的魔兽。自己这回是遇到了怎样的对手?

    林清似乎并不着急动手,空气中虽然没有浓郁的木属性魔力,但她却似乎在感受着手中绝恋罂粟的气息。“哦,对了,还有一点忘记告诉你们了。凡是臣服于我绝恋罂粟之下的任何生物。都能够在段时间内以透支生命为代价,将自己的力量几何倍数的提升起来。地狱魔树是如此,我老太婆也是如此,同时,它的作用还能愈合所有伤痛,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我甚至可以用它来夺回我丈夫的命,可如果是那样的话,一磊就只能再活五年了。它是我的麾兽伙伴。我可以用它无开花一年作为代价,将自己的力量暂时提升到圣级,虽然这个提升只有短短的十分钟。但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