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百零二章 神力(1 / 3)  大宣武圣:从练功加点开始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嗡。

    滚滚魔气四处崩散。

    造化大阵中酝酿的魔气不再继续聚拢,而是渐渐的散开并淡去。

    之前封锁住整个阵法的那一片由魔气凝聚而成的黑幕,此刻也是无声无息中崩解为一片片的魔气散去,所有的封锁尽皆破碎。

    陈牧屹立于造化大阵中,目光掠过整座大阵,眼眸中泛起少许幽光,视线一路游离,最终落向位于造化大阵中央的那一片充斥着灰气的诡异旋涡。

    这造化大阵十分玄奇,是他所不曾见过的阵法结构,找寻不见阵基所在,且像是存在于虚无之中,存在于‘有’和‘无’的概念之间,任凭虚空崩裂,虚空之力激荡,也不会有损,以寻常手段显然是无法将这一阵法破除的。

    不过。

    如今的陈牧已非凡俗常人,他的心魂已抵达神境,之前观察造化大阵,又体会天魔仓等存在的诸多手段,对于造化道已有了些许了解,大致知晓要如何破除这一阵法。

    只是这阵法的构造还有一处奇异,那就是位于阵法中央的旋涡,似乎是依托于整个阵法而存在,那一片朦胧的灰气,连陈牧都无法看透。

    “这些魔族,想依靠此阵来扰乱天地,破坏天地本质,目的绝不是割据一隅那么简单,它们又是来自于界外……”

    陈牧眼眸中泛起一抹幽光。

    之前的他冥冥中总有种不好的预感,而今已得到了证实,正是他的心魂交融天地之后,从天地中感受到了一丝‘痛楚’。

    这造化大阵扰乱天地,破坏天地本质,对于这方世界来说无疑是一种创伤,正如人生疾而痛楚,天地受损亦是如此,只是天地本身有自愈的能力,只要将这造化大阵破除,那么这被扰乱破损的区域,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修复。

    毕竟这破坏的程度还不算很大。

    只是。

    陈牧心中仍有思虑。

    那就是这些魔族来自于界外,听对方的言语,以及对方所施展的种种手段,还有这造化大阵,都无不说明了,对方所在的那方世界,远比他所在的世界要更为强盛。

    倘若大举侵袭,如之奈何?

    看对方的举止,明显是有着侵占这方世界的意图,但应当还受到某些其他的限制而无法轻易侵袭他所在的世界,对于这一点陈牧也有所判断。

    首先是无尽虚空,想要横渡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像寻木那样的生灵,其本身毫无疑问是处于神境,能在虚空中扎根并长久生存,但也因一些缘故而无法随意移动。

    其次。

    天地意志的排斥也非同小可。

    对于寻常生灵来说,所谓的天地意志,几乎就是一种天道运转的规则,常人根本触摸不到,且这种意志本身也是并无感情,可若是有不属于这片天地的东西,想要侵入这方天地,那就会受到天地意志的压制。

    正如此方世界的武者,进入寻木洞天掠夺一样,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才能击穿一条虚空通道而踏入,那么这些魔族多半不是不想大肆侵入此界,而是不能。

    他们也需要一个特定的时机。

    一念及此,

    陈牧心中微微摇头。

    他对此并不意外,也不失措,因为早在当年进入寻木洞天探索之时,他就曾预想过这样的事情,侵入和被侵入总是不断在发生,寻木洞天的灵人族太弱,因而被他们盯上,每隔百年都会攻入其中掠夺一番,而他们大宣世界的武者,相比起魔族,恐怕也一样很弱。

    被对方盯上,也就是一件十分寻常的事情,或许在那茫茫虚空中,有着近乎无穷无尽的世界,类似这样的事情,无时无刻都在发生,根本毫不稀奇。

    而正当陈牧心中闪过这些念头时。

    突然。

    那处于造化大阵中央的灰气旋涡,陡然惊起变故,但见滚滚灰气汹涌激荡,继而整个旋涡一下子凝滞起来,同时伴随着一股恐怖、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可怕气息从中散溢。

    陈牧面色为之一变,几乎是毫不迟疑,整个人陡然往后退去,仅仅只是一步落下,就已退到数千丈之外,退出了造化大阵覆盖的范围。

    但。

    那造化大阵灰气翻涌中,却好似撕开了一道裂隙,将某个诡异恐怖的世界掀开了一角,一种难以言说的气息铺展开来,那是与大宣世界截然不同的天地!

    也就是在这混乱气息涌现的那一刻,从那灰气旋涡之中,突兀的伸出了一只漆黑如墨般的大手,这手掌比人的头颅还要更大许多,伸展出来时,却又没有那种混乱的气机,能从其上感受到的就只有完美。

    极致的完美,无缺的完美。

    这不是天魔之手,甚至不是凡俗生灵所能具备的手掌,感觉上与之前天魔仓以秘法凝练的无相魔躯有些相似,但无相魔躯仅具其形,其模仿的,仿佛就是这只魔掌所在的境界。

    神境!

    陈牧心中清醒而冷静。

    他练成了不灭心魂,心魂境界已踏入神境门槛,因而只需一眼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