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6章 赵公明被迫搬家(1 / 2)  封神:开局一个凤凰分身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山河社稷图困住一个准圣没问题,赵公明虽然有二十四枚定海珠,但这件法宝在他手中是攻击向的,想靠定海神珠破开山河社稷图?只能说是想多了。

    至于让邓婵玉主动挑事,然后打死赵公明,硬抢定海珠,这事也不现实。

    赵公明不是吕岳,不是辱骂圣人的九龙岛四友。

    广成子打死截教三代嫡传的火灵圣母,立刻拿着金霞冠上碧游宫道歉。

    通天教主嘴上还算客气,说什么“三教共签封神榜,火灵圣母陨落也是命数,怨不得旁人”云云,实际心里已经是不高兴了,要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说不定事情最终也能过去,偏偏多宝道人为了给徒弟报仇,撒了一个弥天大谎,特意激化矛盾,这才引出诛仙剑阵,以及之后的诸圣大战。

    广成子打火灵圣母,那都是封神大后期的事了,现在姜子牙连封神台都没修,别说邓婵玉,就是老阴比燃灯道人都无法打杀赵公明,双方间没那么深的因果。

    两人打不起来,只能分赃。

    现在还没完全成型的南明离火剑归邓婵玉,守护整座山的两仪微尘阵归赵公明。

    其实两样东西都拿不走。

    邓婵玉是舍不得现在取走南明离火剑,这种自然孕育的法宝,一旦提前取走,就算前功尽弃了,实在是浪费。

    赵公明就是单纯的不敢。

    老子都说了,要在这边立下一门道统,这个大阵多半就有守护道统的效果,再给赵公明两個胆子,他也不敢抢老子内定的东西啊。

    你说你和邓婵玉商量好了?天道认可吗?老子认可吗?

    他们只能重新修复大阵,留下进出的权限,之后学习大阵包含的知识。

    半天后,老子的唯一弟子,玄都大法师来到峨眉山,他来替自己的老师布置洞府。

    玄都大法师性格极为淡泊,无欲无求,但在看到邓婵玉后,还是说道:“师妹为人族之事仗义执言,愚兄万分钦佩,人族能活千万人,皆师妹之功也。”

    他要下拜,邓婵玉连忙拦住。

    “婵玉最初也是基于义愤。”她看了赵公明一眼:“那吕岳师徒辱我过甚,这才不得不铤而走险。”

    赵公明可以和广成子那些阐教金仙瞪眼睛,但真不愿意招惹玄都大法师,尤其是现在。

    一个是老子的唯一弟子,一个是女娲的唯一弟子,这两货随时都能掏出太极图和山河社稷图吊打他。

    他假装没听见,自己一个人低头研究两仪微尘阵。

    玄都想了想,很认真地道:“师妹在圣母娘娘座下修行,对于生生造化之道必有高论师妹认为人族能够战胜疾病吗?要知道疾病确实是万物循环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赵公明据说本体是一缕清风,三霄那都是云彩得道,玉鼎真人的本体多半就是一座鼎,他们都不是人族出身。

    玄都大法师是人族出身,他不光是人族,还是女娲亲自动手造的,最初的那一批人族,“圣母娘娘”喊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

    相比赵公明那些玄门二代弟子,一向淡泊名利的他对人族是很在意的。

    邓婵玉的大愿让他有些触动,忍不住就多说两句。

    “人族建立之初,是那么的弱小,但凭借着前辈们一代代人的披荆斩棘,最终成为此方天地的主角。疾病很可怕,我不知道我能否看到人族战胜疾病的那一天,但我相信人族的勇气可以跨越时间,跨越每一个历史、当下和未来,人族可以驾驭水流,探索天空,踏遍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未来的某一天,人族一定可以战胜疾病。”

    邓婵玉斩钉截铁地说道。

    “师妹的胸怀我不及也。”玄都大法师很郑重地作揖,之后自己去山腰处布置草庐。

    原本以为他只是说说,没想到还真是建草庐。

    这位没用法力,自己拿着斧子去砍树,邓婵玉一看就懂了,看来还是玄门一脉相承的那一套啊,修房子铺路,磨剪子磨刀,生活技能拉满!

    她对于峨眉山的环境也颇为喜爱,灵气十足,山峰俊秀,十足的修道灵地。

    她成仙了,现阶段还可以住在骊山,但未来,肯定需要有自己的洞府。

    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不可能一直待在骊山。

    有问题可以找老师询问,没问题,就自己找地方练去吧。

    她觉得峨眉山就不错。

    眼看玄都大法师立下的草庐在半山腰,她就在山脚下的一处崖洞处布置了一个简单的阵法,要是没人强抢,这里就算是她的地盘了。

    崖洞外侧有一抹碧绿,可以叫做凝碧崖,她的洞府内部空间很大,圆圆的,看不出什么特点,她想叫“大圆洞”,怕被后人嘲笑,改了两个字,就叫“太元洞”。

    峨眉山凝碧崖太元洞!

    玄都还在砍树,眼看这边没自己什么事,她就驾云离开,前往陈塘关去接彪子,之前觉得有机缘,一时冲动,忙乎乎地冲过来,就把彪子给忘了

    赵公明的罗浮洞在峨眉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