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卷无中生有的世界 (一百九十一)大恒拆迁办(1 / 3)  万象独生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徐英甲对楚飞芸“同归于尽”的言论十分不屑。

    “有本事你来试试看好了!”徐英甲挑衅道。

    “你会后悔的!”楚飞芸说完,周身释放出一股地狱般的杀气。

    仇恨填满了楚飞芸的双眼,她左手刀竟然生出了刀芒。

    不过徐英甲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楚飞芸的左手刀之上。因为他看到楚飞芸右臂的断臂处赫然已经渗出了殷红的鲜血。

    “这个女人是加速自己死亡啊!”徐英甲冷笑道。

    此刻楚飞芸腾空而起,使出全力左手猛地朝徐英甲砍去。

    徐英甲甚至都没想过躲闪,生死之间突然从其侧面甩出来一个巨大的铁球。

    “什么?”楚飞芸只觉得一道劲风扑面而来,她余光中瞥见一个连着锁链的大铁球横向朝着自己砸了过来。

    楚飞芸全力攻击到了一半,却不得不避其锋芒。

    当大铁球袭来之时,楚飞芸顺势双脚一点,借助反震力勉强朝后退到了安全距离。

    “什么人!”楚飞芸锐利的双眼看向黑暗的前方。

    黑暗中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逐渐走了出来。

    “你想要杀死老板,要先过我这一关哦!”那男人说着,瞬间具象化出有一个大铁球。两个铁球连着锁链,竟然被这个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我说‘大铁锤’,你怎么现在才来?好像迟到了五分钟啊!”徐英甲朝着那男人瞪了一眼。

    “老板,今天可是休息日啊!我已经是来加班的,你怎么能算我迟到呢?”“大铁锤”笑着说道。

    “就是就是,老板,今天可是额外加班,可是要给双倍工资的啊!”正说着,有一个声音从楚飞芸的背后传了出来。

    来人是一个瘦高个,身着“大恒集团”的制服,带着一副特制的眼镜。

    那男人看上去人畜无害,但周身所散发的阴冷之气,不由得让人有些毛骨悚然。

    不单单是这个男人,从楚飞芸左右又出现了一对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子。他们一个拿着锯子,另一个握着一把斧子,亦是杀气逼人。

    楚飞芸看了看四人,朗声道:“我以为你为什么会有恃无恐,原来你们‘大恒集团’的拆迁办都到了啊!”

    “哟,你们‘梅花黑六’还知道我们‘大恒集团’拆迁办,小丫头有点意思啊!”“大铁锤”哈哈大笑。

    实际上这“大恒集团”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旗下也是有一支建筑团队。

    而这些建筑团队里面不乏使用象化术的特殊人才,乃至高级象化师。

    其中徐英甲最为依仗,也用得最为顺手的就是被誉为“拆迁办”的四人组。

    “大铁锤”吕宗衡,能够具象化出破墙锤,是拆除旧房的一把好手。他的力量也是异于常人,在四人组中属他力量最为出众。

    “斧锯二人组”是一对孪生兄弟。路透、路社,他们是木匠出身,平常将象化术运用到木匠工作之中。路透擅长锯子,而路社擅长斧子。

    平常他们在“大恒集团”的工地上带着一帮子木匠干活,真正对战起来二人又能配合地天衣无缝。

    四人组里面的头脑,就是那个被称为“检验员”的祁瞳。

    他在工地上负责检验各项工作,而他可怕的是那一对眼睛。据说对手一切动作都逃不过他惊人的眼力。

    这四人组平常很少一起出动,今天徐英甲为了以防万一,特意将集团内这四个天赋异秉的家伙给召集了过来。

    “我说你们四个要知道,今天的任务可不是拆毁什么旧宅!”徐英甲吩咐道,“这个女人我希望她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明白了吗?”

    “看不到明天的太阳?”吕宗衡道,“看起来老板是要打生桩啊!”

    “这个女人倒是颇有几分姿色,而且体内象化力亦是不俗,倒是的确是打生桩的好材料。”祁瞳也打起了楚飞芸的主意。

    这四个生力军将楚飞芸围在了当中,看他们的眼神是准备将这个女刺客给生吞活剥了。

    “看起来已经有不少人死在了你们这几个屠夫手里啊!”楚飞芸道,“原来那些传闻都是真的。”

    “你现在知道可就太晚了。我劝你不要反抗,我的动作可是很麻利的,不会让你有太多的痛苦。”

    吕宗衡说完,突然腾身一跃,手中的两柄冲城锤毫不客气地朝着楚飞芸打了过来。

    眼看楚飞芸就要命丧当场,关键时刻一道黑色闪电凭空出现,瞬间击中了两柄冲城锤。

    吕宗衡只觉得双手一麻,自己手中的双锤竟然被一股巨力给挡了开去。

    “什么人?竟然敢妨碍‘大恒集团’办事!”徐英甲大怒。

    而此刻“拆迁办”四人组也终于看清楚了那道“黑色闪电”的真面目。

    那是一根黑色的铁棒,而铁棒的主人竟然是一个身材魁梧,但却长着一个娃娃脸的少年。

    “我说你们几个人欺负一个受伤的女孩子算什么本事啊!”颜岳手握乌金棒,指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