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7章:再生变故(1 / 4)  从炼丹术开始肝熟练度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大乾仙国,当之无愧的至高仙城,当然是大乾仙都,也就是乾都。

    这座仙城,已有八千年历史。

    排于第二的仙城,也没有丝毫争议,那就是蜀都。

    蜀都的历史,比乾都还要久远的多,拥有数万年的历史。

    在乾都,蜀都之外,还有几座仙城,可称大型仙城,其中,乾州八座,蜀州五座。

    乾州,有玉京,万星,太虚,赤霄,缙云,霸星,镇妖,玉鼎。

    蜀州,则是南斗,镇北,万法,平南,通运。

    而韩易此刻见到的,便是大型仙城之一的,缙云仙城。

    缙云仙城的宏伟程度,当然远远比不上乾都和蜀都,但也比其他巨城,给韩易的感觉,要震撼得多。

    这座大型,比玄丹宗外的那五座仙城,也就是度平、东鼎,离康、通宝,红鸾加起来还要大十倍不止,不过,和乾都或者蜀都相比,却不及这两座一州中央仙城的百分之一。

    缙云仙城之外,并无大乾六部修士巡守,不过,进入仙城的时候,韩易倒是注意到有金丹修士的神识,从身上扫过。

    不过。

    扫过的神识,并不是特别详细,也只是例行巡查。

    韩易先是按照柳如烟给的信息,直奔万仙阁。

    没错,并不是玄仙阁,而是万仙阁。

    进了万仙阁后,韩易出示了万仙令,接待的掌柜,脸色恭敬,能拥有万仙令的筑基修士,绝不是简单的筑基修士,在万仙阁中,万仙令,是给重要客户的,这种客户,或实力,或财力,都超过寻常修士,才有资格得到万仙令。

    “掌柜的,帮我看看这柄剑。”

    韩易将损坏的黑光断剑拿了出来,递给掌柜,脸色露出恼怒之色。

    “这柄剑,叫黑光剑,是我半年前,从玄仙阁购买,我不过是进入了万妖山脉一趟,和一位筑基巅峰妖修对上,这柄剑,便被那头妖修,以天生神通击碎。”

    “哼,气撒我也,这不是妥妥的欺骗吗。”

    “你来帮我鉴定一番,这柄剑,究竟是不是一柄跌落品阶的灵剑?”

    “如果是,我得去找那位叫卓群的掌柜算算账。”

    韩易此刻的面貌,并不是他原来的模样,也不是地球韩易的模样。

    而是变化为曾在小灵虚峰时,认识的一位练气师兄,那位师兄,长得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眼瞳巨大,神光骇然,一看便是不好惹的类型,他的气息,也维持在筑基后期的真实修为。

    这是他的计划。

    从乾都到缙云仙城,足足花了他十天,这十天,一些浅显的线索,早就被人抹除了,如要调查,绝非容易。

    而且,如果真的有人针对玄仙阁,绝不可能没预料到后续玄丹宗派人调查,那是否会给后续来调查的修士设置陷阱呢?

    这个猜测,可能性很高,所以韩易决定跳出这个被设定好的剧本框架,选择从更外围,不以玄丹宗修士的身份,来审查卓群师兄失踪这一件事。

    万仙阁,便是他的第一站。

    筑基后期的掌柜,恭敬的将黑光断剑接过来,放在桌面上,开始用探查类的法术,仔细品鉴,通过视觉,触觉,神识,法力等进行定性。

    足足鉴定了一刻钟的时间,才放下断剑,毕竟,按阁内的要求,对拥有万仙令的修士,万仙阁是需要将服务,做到极致的。

    “道友,你这柄剑,在跌落品阶之前,确实是灵剑,颜色上,通体黑色,剑身上,印有黑光二字,不过,这原本便是一柄断剑,而且,剑尖断裂的时间,应该已有接近八十年的时间。”

    掌柜的脸色,有些疑惑,因为韩易说的是这柄剑从玄仙阁购买时是完好的,可他鉴定,明明从各方面的数据看,这柄灵剑,确实断了有接近八十年的时间了。

    “不过,这一道从断剑横截面裂开,一直蔓延到剑柄上的裂缝,倒是最近才出现的。”

    最后,掌柜虽然疑惑,但在专业的鉴定手法后,还是做了总结。

    “简而言之,这柄剑,名字应当叫黑光,是一柄灵剑,八十年前,被截断剑尖,从法宝跌落到极品法器,又在近几年,和某些坚硬的法器碰撞,导致剑身裂开,已是处于彻底报废的边缘。”

    变化为体型壮硕,神恶脸凶的韩易,内心不得不敬佩这位掌柜的专业,但脸上却重重的哼了一声,这一声,仅仅是嗓门大,并未有其他效果,但也将周围其他修士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笑话,这柄剑器,明明是玄仙阁掌柜卓群,亲自卖给我的,我又没瞎,当然看得清这剑有没有剑尖,除非卓群把这柄剑用移花接木的办法,给我设套了。”

    “掌柜的,走,跟我去玄仙阁,找卓群对峙,竟敢卖假法器给我,我一定要砸了他的招牌。”

    韩易腾的一声站起来,就要往外面走去。

    脸上虽然凶狠,但此刻韩易的内心,已经绷紧了,他做的并不算越线,再加上有万仙令,就算是万仙阁的修士,也绝不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