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百一十五章 伊莲娜小姐VS酒井小姐(下)(1 / 4)  全能大画家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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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德家原本就只是一个裁缝的家庭。

    是他的祖父靠着努力包装自己,努力营销,成为了行业协会里的头面人物,后面又转行开饭店,才让家里过上相对富足的生活。

    比起拜伦,歌德的性格也温吞了一些。

    他是天才,但他不是豪杰。

    歌德少年时动不动就宣称自己想要自杀,兜里放把小刀,对着月亮,比划了半天,又没有死成。

    还很渣。

    呃……从统计学数据出发,整个欧洲历史上的诗人们,不渣的是非常非常少的。

    伊莲娜小姐曾在苹果播客上的另外一档她很喜欢的基于经验视角的著名文艺对谈节目里,听过一位非常幽默风趣的欧洲史学者,说过一个经典的爱情段子。

    朱笛特·戈蒂耶是法国的大才女,爱好东方文化,翻译过很多中国的诗歌,甚至自称自己是“来自中国的转世公主”,而她的老爸泰奥菲尔·戈蒂耶则是法国的大作家。

    戈蒂耶小姐年轻的时候,在巴黎交了一个新男朋友,带回来见老爹,大作家听说这家伙——“是個诗人”瞬间大发雷霆,火冒三丈,抄起皮带就准备抽人。

    “诗人!诗人能是什么好东西!”

    妻子赶忙跑过来劝戈蒂耶先生,说都是小孩子嘛,不要这么粗暴。我看这小伙子不错,给人家一个机会吧。再说,您年轻时不也在巴黎当诗人嘛?

    戈蒂耶闻言心痛的一拍桌子。

    “是啊!所以我太知道,诗人能是他妈的什么好东西!一个个全都是花心大萝卜!”

    然则歌德的情感生活比较特殊。

    他每一次都宣称自己全心全意,百分百虔诚的爱上了某某某个妹子。

    然后转头就又爱上了下一个。

    按照不同的研究,歌德一辈子宣称完全投入的爱上的妹子数量,从十几个到五十几个不等。

    反正至少是两位数。

    歌德的人生又太成功了。

    他有一个普通富裕家庭的开端,有一个无比辉煌的传统结尾。

    他躺在温暖的床铺上死去,财富、名望、艺术成就,应有尽有。

    这种典型意义上的成功与辉煌,比起拜伦,又失去了那种希腊英雄式的壮烈史诗感。

    总之。

    以安娜挑剔的审美标准来说,他不够美型。

    有一个例外,也是一个巧合。

    歌德和拜伦。

    他们两个人一生中,唯一一部同题材,同名的作品,就叫做《普罗米修斯》。

    两位大诗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恰好都以普罗米修斯为灵感,为题目,写过长诗。

    拜伦在他的《普罗米修斯》的开头以巨人的眼瞳俯视人间,写诸神对人间的轻蔑。

    他的第一段第一句写——

    「巨人!在你不朽的眼睛看来人寰所受的苦痛是种种可悲的事情,并不该为诸神蔑视、不睬。」

    而歌德则在他的《普罗米修斯》的结尾,以人类的眼瞳与口吻遥望天庭,写人世间对天上诸神的不屑。

    他在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写——

    「我坐在这里创造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让这与我相同的种族。受苦和哭泣、行乐和欢喜,而且像我一样……蔑视你!」

    歌德一生中创作了超过14000部作品,其中有很多,连伊莲娜小姐都不敢说全部读过。

    就算翻了,也仅仅只是涉猎而已。

    唯有他的普罗米修斯。

    那是由整整七组段落构成的长诗。

    伊莲娜小姐读过了一遍,把诗集放到一边,便能从头到尾,把它用德语默写下来。

    信手而书,竟是一字都不出错。

    在安娜的心中,两句话,两首诗,两人的开头和结尾。

    它们是跨越时空的相互问答。

    歌德在先,拜伦在后。

    先有回答。

    再有提问。

    有一种海在天,天在海,上下倒错的壮美之感。

    外人说歌德与拜伦是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的人,过着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年纪相差了四十岁,拥有着不一样的结局。

    歌德生的比拜伦更早。

    死的比拜伦更晚。

    这样的人也许天生就应该相互的讨厌,初次见面时,想来不会愉快,仿佛银币的正反两面。

    可当他们的心足够贴近,越过了某一界限。

    那么。

    魔法便发生了。

    他们又会宛如是磁石的南北两极一样,紧紧的贴在一起。

    所以。

    他们最终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所以。

    当拜伦的尸体运回伦敦,却被英国的政府和教会以“道德问题”为理由,拒绝他葬入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时候。

    歌德用他的诗歌,为他的朋友献上了花圈与礼赞。

    明明一个人用德语写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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