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三十二章:重视(1 / 2)  权倾天下:我被皇帝偷听心声首页

护眼 关灯     字体:

上一章目录 纯阅读 下一页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赵家主,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林凡笑着说道。

    “恩。“赵家主点了点头,随后也是站起身,拱手对林凡说道:”林先生,我先告辞了,希望今日就能够给林先生一个答复。“

    赵家主说完,也是带领众人,快步向外走去。

    而此时,整个赵府内,都在沸腾着,赵家的大小姐居然喜欢上了林凡,而且还和林凡私定终身,这可是大事啊,如果赵家主和赵家主的儿媳妇成了亲家,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赵家将会有一位七品炼器师坐镇?

    而且赵家主的地位,还会水涨船高,甚至成为赵家的家主都说不准。

    所以,赵家主此行也是极为重视的。

    而赵家主等人离开房间之后,一名黑衣人也是悄悄的走进了屋内,恭敬的说道:“家主,您真的要把大小姐嫁给林凡吗?“

    ”这件事情,由不得我们做主,赵家已经得罪了炼器师公会,若是再得罪了林凡,恐怕会有危险。“赵家主说道。

    这名黑衣人沉默不语,因为这些事情,也不是他所能够决断的。

    “家主,这件事情,还请您三思而后行,若是大小姐知道了,恐怕......“黑衣人说道。

    听到这话,赵家主脸色顿时凝固起来。

    “赵雨燕若是知道了这件事情,恐怕就算拼死也会阻止我把她嫁给林凡的。“赵家主沉吟了许久,随后说道:”好了,这件事情,就按照我说的去做,你先退下吧。“

    “是,家主。“这名黑衣人点了点头,随后便退下了。

    而此时赵家主心中则是有些犹豫:”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一定不能让赵雨燕知道,否则的话,赵雨燕绝对会疯狂的。“

    “林凡,赵雨燕是我赵家唯一的希望,绝对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她。“赵家主眼神中闪烁着坚定之色。

    ......

    而此时在林凡房间内,林凡看了赵家主一眼,嘴里嘀咕道:“赵家主,你还真是狡猾啊,看来你对付我也是不安好心。“

    “不过没关系,你既然对我不怀好意,那我也不会留你性命。”林凡眼神也是冰冷了几分,随后拿出了一张符纸,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既然赵家主如此不识抬举,那就不要怪我心狠手辣。“林凡说完,手中符纸燃烧起火焰来。

    而与此同时,赵家大宅外的赵雨燕,脸上却是挂满了担忧之色,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不知道到底应不应该进入房间。

    但是赵雨燕也很是担心林凡,如果林凡真的有事的话,那么她就是千古罪人!

    “算了,还是去看看吧。“赵雨燕咬咬牙齿,决定去赵家看看情况。

    想到这里,赵雨燕直接走进了赵家大宅之中,来到了赵家的客厅,而此时的客厅之中,却是聚集了很多赵家的人。

    看见赵雨燕来了,这些人纷纷站起身。

    赵家主看见赵雨燕走进来,脸色也是变了变,随后急忙走上去,低声问道:“雨燕啊,你怎么过来了?“

    赵雨燕脸上挂着一丝焦虑,说道:”爷爷,林凡他......“

    “雨燕,别急。“赵家主打断了赵雨燕的话,说道:”放心,这件事情,我们自然会处理好,不用担心,只要我们赵家在这段期间,不去招惹那林凡,相信以他的脾性,应该也不会和我们赵家为敌。“

    “真的吗?“赵雨燕说道。

    赵家主点点头:”这件事情,你就别操心了,我会处理好的。“

    赵雨燕点了点头,也不好再追问下去。

    赵家主也是松了口气,他虽然想借助林凡的势力来提升自己的实力,但是赵家也并非没有自保之力。

    而且在赵家的地位越高,他的权利也会越大,到时候就算林凡想要对付他们,也需要考虑考虑。

    而林凡,在赵家住了下来,也是开始了闭关修炼。

    在修炼的时候,林凡也是将炼体诀和炼魂诀修炼到第二层圆满,不知不觉之中,就已经过去了五六天的时间,而此时的林凡,终于睁开双眼,吐出一口浊气。

    “炼体功法第二层圆满了,炼魂诀也到达了第四层!“林凡眼神也是充斥着兴奋之色。

    不仅炼体功法突破到第二层圆满,炼魂诀的突破也是到达了第四层巅峰!

    炼魂诀第四层巅峰,对于林凡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而这次闭关,林凡也感觉到,距离炼虚合道更加近了一步,如果自己能够再多找几本炼体功法来修炼,恐怕突破炼虚合道境界也指日可待。

    林凡站起身来,活动了一番筋骨,感觉全身舒服无比,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次闭关,倒也收获颇丰。“林凡说道。

    这次闭关,林凡除了炼体功法突破了炼虚合道境界之外,也将灵兽内丹吞噬完毕,而且也从中领悟了一门秘技--《炼魂术》!

    而这《炼魂术》是一种炼体功法和炼魂功法的结合,其威力可谓是异常强横,林凡也正
最新网址:wap.biquwenx.net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目录 下一页